三寸金莲,名字倒是好听,可是这小脚好看么?不仅不好看,简直恶心!
很明显,这种缠足陋习是女性为了迎合男性的审美而产生的!明明是自残、束缚,怎么能说是审美呢?更何况,这三寸金莲美在哪里?
看的我恶心!
没办法,畸形的文化形态下势必会产生畸形的价值观,今天的人自然是难以理解的!
至于缠足这种陋习是谁开头的、什么时候开始的,已经无从考证了。有人说是从李后主李煜开始的,不过不可信,随便看看吧,别当真:
李煜在没亡国前还是挺风流的,各种风花雪月。大周后、小周后,两个绝代美女都被他收入囊中。
后主贵为君王,宫廷生活中肯定和女人离不开的。
有个妃子为了争宠,就用长布把自己的脚裹起来,看起来纤细美妙。由于脚细不便走路,于是走起路来一摇三摆的,婀娜多姿。
李后主看后十分爱怜,从此宠爱有加。
其他妃子看到了也就跟着学起来了,慢慢地,这种裹脚之风就传开了。
但是,这个真的不能信。还有人说起源于隋唐呢,更甚者说起源于夏商,莫衷一是。
不过北宋开始有了关于缠足的记载,这倒是真的。
比如苏东坡的这首《菩萨蛮》:
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不过这时候缠足并不流行,也就上层人士爱好这个。
到了明朝,缠足进入了全盛时期!全国各地不论贫富贵贱都开始裹起了小脚。
据说张献忠进入四川的时候,大刖妇女小脚,累积成山,美之曰“金莲峰”,缠足之盛可见一斑。
清朝时进入了鼎盛时期!
清初曾明令禁止缠足,奈何此观念已根深蒂固难以剔除,于是康熙时就作罢了。
想当年满清也要求汉族男人要剃发留辫子,男人们虽不愿也屈服了。可是禁止女人缠足却行不通,不是女人强悍,而是这种观念已经深入骨髓治不了了。
缠足发展到这时候,要求也越来越细了。已经不止是要看起来纤直,还有各种奇形怪状的要求,弓的啊、弯的啊完全不把脚当肉看。
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三寸以内是金莲,到了四寸就是银莲了,5寸就是铁莲了。
脚的大小、形状已经是评判女人美丑的重要标准了,娶妻的时候也是以脚小为荣脚大为耻。脚大的女人,都不好嫁出去了。
还好,随着封建礼教的灭亡,这种缠足陋习也在新文化运动之后基本绝迹了。
脚终于是用来走路的了,而不是男人把玩的玩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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