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吳秀波成為《跨界歌王》第二位侵權的明星,節目組將如何迴應?

水木楊子-海兒


對於歌曲侵權這個問題在中國其實一直是個讓人很頭痛的問題,而且,近年來,音樂圈對這個問題的討論也從未停止過,但是,這個問題至今在國內沒有很大的改善。


一如前不久毛不易在明日之子全國巡迴演唱會洛陽站時,曾特別演唱《關於鄭州的記憶》,此歌改編自李志的作品毛不易翻唱,但歌手李志發表微博,稱自己的歌被毛不易翻唱,但“本團隊從未就翻唱事宜被毛不易或其團隊或演出主辦聯繫過”,並表示自己的經紀人正在尋求律師意見。

此外,張傑在《歌手》中翻唱了那英的《默》之後,也被高曉松質疑節目組侵權。高曉松稱這首歌的詞曲版權在他手上,主辦方沒來申請過授權,尤其是這個版本歌詞有改動,更應該申請改編權。


而最新一季的《跨界歌手》製作組在歌曲版權上稱得上極不上心,節目才播出三期,其中就有兩期節目遭遇了音樂侵權的問題。


在第二期中,徐靜蕾在個人大秀時演唱了一首好友老狼的《戀戀風塵》,不知道感動多少觀眾。

這首《戀戀風塵》的原唱是老狼,詞曲作者是高曉松,儘管兩人都是徐靜蕾的好友,但在節目播出不就就被高曉松邊發文聲討《跨界歌王》,題記到《跨界歌王》節目組並沒有申請任何授權,也沒有標註詞曲作者,這一行為侵犯了版權方及作者的權利。

對次,《跨界歌王》欄目組第二天就發了一份道歉聲明,大方承認承認工作有疏忽,並承諾會在網站更新上線的有關音樂作品詞曲作者署名的修改。

而且,值得稱讚的是,徐靜蕾在知道這首歌涉及到版權問題的時候,就發微博特地署上了作詞作曲者的名字,作為一位十分有才氣的演員,導演,老徐也十分明白版權的重要性,不得不說這種做法十分的坦蕩大氣,太圈粉了。


事後高曉松轉發節目組的道歉聲明,表示接受道歉,還順帶誇了一下徐靜蕾。

看到這系一列操作,我還以為《跨界歌王》節目組會吃一塹長一智,在之後的節目中會更加重視音樂版權這個問題,然而在最新一期的節目中再次讓人大跌眼鏡,侵犯音樂版權的事情又一次發生。而這次是因為吳秀波唱的一首《兒時》。



儘管這一首歌被波叔翻唱後更為大家所熟知和喜歡,但是《兒時》的作詞者唐映楓、作曲者劉昊霖都發博提出異議,稱節目並沒有取得授權,希望節目組能有基本的專業性及禮貌,給予原作者應有的尊重。

不僅如此,這首歌竟然還在QQ音樂平臺裡上架了,更讓人驚訝的是這首歌還要付費下載。天了嚕,本身就沒有版權的歌曲還要付費,節目組也是厲害了!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唐映楓劉昊霖發微博到現在,《跨界歌王》節目組至今沒有給出任何說法,但是官博裡對節目內容的微博更新卻沒有停過。


這一點兒讓人很容易聯想到高曉松維權維權微博這個事情。


當時,高曉松發侵權討說法微博第二天就收到節目組的道歉聲明,而《兒時》的詞曲作者發完侵權微博到現在已經好幾天過去了,仍然沒有給出一個說法,這很容易讓人感覺《跨界歌王》節目組因為人家沒名氣所以絲毫不在乎他們的聲討。如果真的是這樣,《跨界歌王》著實會讓人噁心啊。網友紛紛評論“粉絲也很生氣,好歹解釋一下給個說法道歉什麼的”“也是醉,之前用高曉松的歌也是高曉松老師發聲才得到回應,那其他歌手呢?就這樣對待?”“怕是又要來一遍工作疏忽”。


更重要的是,總共才三期節目,其中就有兩期節目中歌曲版權出現問題,說句實話,這樣的節目組做的太失敗了,畢竟都捨得花重金請那麼多跨界明星,為什麼就不能把版權問題好好處理一下呢?難怪做了三季了,這個節目評分始終上不去。




如果《跨界歌王》節目組再不妥善處理這件事情,恐怕會寒不少音樂人的心,也會讓這個節目慢慢成為眾人討伐的對象。


而且,國內到目前為止,包括音樂作品在內的版權保護,做得還遠遠不夠。很多時候版權問題,不僅僅需要音樂人本身的維護,更需要使用者的自覺。在這一點上,音樂詩人李健的做法就值得很多人學習。


在參加《我是歌手》節目時,李健唱的每一首歌都會和作者取得聯繫,並獲得授權,因為對於李健而言:取得原作者授權是必須的,因為你是在用別人的作品賺錢!


對於這一點,《我是歌手》節目組導演也曾在節目中說明過。


李健曾經說過,中國現在最缺的不是好聲音,而是好作品。


身為一名重視作品、珍愛作品的創作者,也許李健與其他創作人是惺惺相惜的,能夠站在創作的角度上感同身受,深知他們創作的不容易,因此則會更加尊重作品,尊重別人的勞動成果。


但是對於整個華語樂壇而言,它更需要更多像李健有原則、有底線、懂得“尊重”的音樂人。儘管這種原則目前不被每一位音樂從業者,以及電視臺節目組接受,但是這種做法至少能讓很多本就不靠版權掙錢的音樂人們,心裡或多或少會有一絲慰藉,為華語樂壇做出更多好聽的音樂。


拾憶物語


《跨界歌王》這兩年已經成為北京衛視的標準性的綜藝節目了,而“跨界”的概念也讓觀眾覺得異常的有趣和新穎,所以這檔節目一季比一季關注度大,影響力也逐年增加。《跨界歌王》來到了第三季,請來了才女徐靜蕾和吳秀波。節目逐漸升級,但還是出現了關於是否尊重著作權的瑕疵,讓版權方和作者來公開主張自己的權益。

最新一季的《跨界歌手》已經播出三期,然而,就有兩期節目遭遇了音樂侵權的問題,難道在錄製之前這麼大的節目組沒有考慮到最最嚴重的歌曲版權問題麼?筆者認為不可能不會考慮到。那為什麼還是最終出了問題呢?筆者認為歸根結底是因為我們國人從骨子裡對著作權法律意識的淡薄,想當然的認為不是問題,但最終就果真出現了問題。

徐靜蕾在個人大秀時演唱了一首好友老狼的《戀戀風塵》,可以說節目的最終呈現效果非常好,但節目播出後遭遇了詞曲作者是高曉松微博維權並聲討,隨即節目組官微道歉,北京臺的領導直接找高曉松道歉。對於一檔這般高大上的節目出現這樣的瑕疵其實影響真的很不好。雖然消極影響已經做到了最低,與詞曲作者達成和解,但你們總得該長點心吧?

吳秀波的演出歌曲又被詞曲作者公開聲討侵權,如果你是KTV演唱這都很正常,但你是一家上星衛視,一檔高規格的綜藝節目用比賽的形式演繹或改編別人的作品,你當然要跟人家詞曲作者溝通啦。然而,節目組並沒有意識到。

我們國內的版權意識何時才能普及?這是一個大問題,也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


小馬發光


最新一季的《跨界歌手》已經播出三期,然而,就有兩期節目遭遇了音樂侵權的問題,難道在錄製之前這麼大的節目組沒有考慮到最最嚴重的歌曲版權問題麼?筆者認為不可能不會考慮到。那為什麼還是最終出了問題呢?筆者認為歸根結底是因為我們國人從骨子裡對著作權法律意識的淡薄,想當然的認為不是問題,但最終就果真出現了問題。

徐靜蕾在個人大秀時演唱了一首好友老狼的《戀戀風塵》,可以說節目的最終呈現效果非常好,但節目播出後遭遇了詞曲作者是高曉松微博維權並聲討,隨即節目組官微道歉,北京臺的領導直接找高曉松道歉。對於一檔這般高大上的節目出現這樣的瑕疵其實影響真的很不好。雖然消極影響已經做到了最低,與詞曲作者達成和解,但你們總得該長點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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