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农民在县城买了房,在乡下又有宅基地,是属于一户多宅吗?

乡下光头大叔


住在农村的朋友都知道,今年是农村土地确权的收官之年,农民的宅基地确权工作也在近几年内全部完成。对于农村存在一户多宅现象的农民而言,集体要么收回农民的多余的宅基地,要么就将农民的宅基地登记入册,为以后农村的统一规划作出提前准备。

因此,我们很有必要先了解农村“一户一宅”的基本原则。

一户一宅中的宅指的是农民的宅基地,而并不是单纯的指住宅。农民之所以容易形成概率混淆,还是因为农村宅基地也遵循着地随房走的大致方针。

故而,对于农民进城买了房后,农民的确有两处住宅,但宅基地还是只有一处的。而且,现在国家也鼓励农民自愿有偿的退出农村宅基地,从而方便农民进城,故而,农民在县城买了房是不属于一户多宅的。

但是,农民一旦盲目的进城买了房,那么集体可以认为农民是自行不要农村的宅基地,因此,等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后,集体有权无条件的收回农民原有的宅基地。再者,农民一旦进城买了房,在农村以后的拆迁过程中,是不会对进城买房的农民进行宅基地补偿的,只会对农民的住房进行补偿罢了。

所以,对于现在的农民而言,如果确实要进城买房,最好是依法自愿有偿的退出集体宅基地,这样才显得更划算。


赟子曰


李哥阿峰首先告诉关心这个问题的朋友们,这不属于一户多宅!

我国农村要求一户一宅的说法最早源与《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对于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


对于一户的判定并不是按人数而是以户口簿为准,只要是一个户口簿不管多少人就属于一户,就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如果想申请多处宅基地就必须申请分户才行。

对于一宅,土地确权之后都会发放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这个证书就代表一处住宅。农村的宅基地是受法律保护的!

严格的说限购房产是相对于城市的商品房来说的,商品房都应该办理房产证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的证件,也就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者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通过以上政策分析,农民朋友们可以明白,在老家农村有宅基地,又在县城买了房,最起码在现在这不属于一户多宅,可以放心购买!


李哥阿峰


您放心,您的这种情况是不属于“一户多宅”的,县城里买的房子属于商品房,房下土地归国家所有,而“一户多宅”对应的是在农村的一种特殊性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上修建的宅子。

似乎从去年开始,“一户一宅”和“一户多宅”就成了大家特别关心的农村问题,这主要是因为农村宅基地开始确权了,通常情况下,只对国家规定的“一户一宅”进行确权,而对于非法性一户多宅(有些一户多宅是具有合法性的)是不能参与到确权中来的。那么究竟哪些一户多宅是合法的?哪些是非法的呢?

合法性“一户多宅”:

1.几处宅子的面积加起来符合一户宅基地申请面积;

2.在“一户一宅”政策没有出台前就存在的“多宅”;

3.由于宅基地管理部门工作失误造成的“多宅”;

4.合法继承而来的宅基地和农房;

5.未分户前通过村内宅基地流转来的宅子。

非法性“一户多宅”:

1.因多余的宅基地申请不到,私自动用承包地修建的宅子;

2.城镇户口非法买卖获得的宅基地及农房;

3.其他不符合正常宅基地申请流程获得的超过一处的宅子。


土地论坛


最近有网友询问小编为什么国家推行的是一户一宅的制度,有的农民在城里买了一套房之后,在农村老家又有自己的宅基地,这算一户多宅吗?到底违不违反国家的政策呢?小编对此也询问了专家,来听听他们是怎么说的吧。

首先。一户一宅的意思就是一个户头有且只可以有一个宅基地,无论人口多还是少都是一个。对于一户一宅其实不等于一户有多处住宅。

专家说,我们国家的土地是公有的,为了规范农村土地的使用,所以才制定了一户一宅的制度。农民建房的宅基地是需要向村委会申请的,申请建房之后房子被认定为小产权房,小产权房的意思就是只允许在集体之间流转置换而不可以出售给第三人;而农民自己在城里买的房是属于可以交易的商品房,这两种房的性质不一样,所以不违反农村的一户一宅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因此,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

因此,农民朋友的疑虑就解决了,也就是说农民在村里申请宅基地建房与自己在城里买商品房是不冲突的,“一户一宅”的宅指的只是小产权房。同时专家也给出了违反一户一宅的情况,有以下这么几种。

1、 农民翻建新房没有在自己原来的宅基地上,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且原来宅基地没有退回村集体的;

2、 农民分家之后后手续没有完全就申请多个宅基地的(比如只是口头分家没有分户口的)

3、 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多个宅基地;

4、 非法建房

以上这几种情况均属于“一户多宅”的情况,如果自己或身边的人有此类行为的,一定要及时改正,否则是会受到惩罚的。当然,如果是因为父母过世之后继承他们的房而有多处住宅的,是不属于“一户多宅”的。

小编想说的是,农村的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资源,如果不加监管,任由使用,到时候是会乱套的。如果所有的农村人想建几套房就建几套,最后哪里还有土地来种粮食呢?


用户75723943468


随着国家对农村宅基地的确权,很多农村的朋友就很开始担心,怎样才算是“一户一宅”呢,?如果在乡下有房,县城又买了房,算是“一户一宅”吗?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共同所有,并不属于某一个人。村民只有使用权,且一户一宅。

所以村民想要建房,就必须先向集体申请,拿到宅基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证之后,才能开始建房。但很多人没有这种意识,建房时并没有申请,自己想建就建了。有的还建了好几套房,也就出现了“一户一宅”的现象。

而且,这样的房子属于小产权房,只能在集体内流转换置。有的人却私自将宅基地,非法转卖给集体外的人,这就违反了国家规定。为了保证宅基地的合法性,才进行“一户一宅”的限制。

而县城里买的房子,是可以自由交易的商品房。性质不一样,所以并不会和“一户一宅”相冲突。

其实,并非所有的,一户农民拥有多出住宅的情况,都属于“一户一宅”。只要是合法所得,都是国家认可的,大家还是要多多咨询,弄清楚才是。


找靓机科普君


首先,可以确定的说,农民在乡下有宅基地,如果在县城买商品房,不属于一户多宅,可以放心大胆的去买,想买几套都不影响农村的宅基地。



从法律和政策层面看,对农村“一户一宅”,我国的《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因为,农村建房的宅基地,产权是属于村集体的,农民只有使用权。也就是说,农民在村里批准的一块宅基地建了自己的房子了,不能再占用其他宅基地了。说到底,一户一宅的政策,能够很好的保护耕地和加强管理。


城里商品房的土地是国有出让土地,和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不一样,国有土地可以出让。也就是说,农民进城购买的商品房,不仅仅拥有房子的产权,还同时拥有土地产权。


现在,国家控制和禁止城镇户口的人到农村买房建别墅,但是支持农民进城买房。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民进城是一种趋势,只有让更多的农民变成市民,社会整体富裕程度才能有较大的提高。

农民朋友,你在县城买房了?


农里农气


农民在县城里买了房,又在乡下养基地,这个问题属于一户多宅吗?

随着一系列的文件出台,那么针对于这个农村里面的一户一宅制的规定,出台之后,很多人担心自己在县城里买了房,然后又会在农村里面有这个房子。会担心会不会被罚款或者被收回什么的?

其实这个问题大家不必担心,一户一宅制。

这个问题说的是,一个户口里面只能够拥有一处宅基地。


那么晚跟大家解释一下,我在农村里面有的人,一个户口,他是可以有两套房子的。为什么这样子呢?我们都知道一个宅基地,这个宅基地的面积不是我们房子的面积,但是,这个宅基地的面积呢,是根据村里面的人口或者家庭来进行分配的。

也就是说,山东上面已经明确了,出台了这些相关的规则。例如说他们上面,平均每个户口,能够分到的宅基地是260多个平方。

那也就是说,当你这个房子,两个房子加起来都没有超过260平方的时候。那这个时候就不属于一户多宅了。

所以我们先不要慌,一定要镇定,不管你在现场里面有十套房子,20套房子都行,但是农村里面宅基地。就只能有一个宅基地。

所以很多人害怕会被处罚,或者会被收回等等。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绝对不会影响到我们有多少套房子的问题。

因为我们知道这个县城里面买房和农村盖房,他是两种不同意义的性质。

你在农村里面,盖房子,它是含有实质性的,这个土地证三权合一的这个使用证。

但是你在城市里面买房呢,也就只能,拥有这个房产证,其他证件你就拿不到了。所以你在城市里面买房,你只能够在限期之内使用。

因为我们都知道很多房子呢,她们销售的房子一般都是,几十年这个知识产权的。有的多达60年,但是70年的都比较少见,因为70年之后他们就可能要重新拆了。

嘴,这个时候我们就不要担心这个,你在现场里面有房子,和农村里面盖房子,这个都不起冲突的,针对于一户一宅制这个相关的规定,反都不会起到什么特别大的阻碍。


农人莫小道


现在宅基地的确权工作已经接近尾声,在这个过程中国家对一户多宅的情况也进行了重点管理,对这类房屋提出了有偿退出的政策,不然多余的房子也不能进行确权。那么很多进城里买房的农民就有疑问了,在县城买房之后,又有了自己的宅基地,这种情况属于一户多宅吗?


城里的房屋只要有钱,想买几套就买几套,所以说“一户多宅”只是针对农村的土地而言的。因为宅基地属于村集体共同所有,为了保障村集体都能够享有土地,并且保障宅基地不会出现闲置和浪费的行为,国家才提出了“一户一宅”的行为。因为它的实施主要针对的是宅基地,并且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所以才有了对宅基地的约束过程。在建房的时候首先就要向村集体进行申请,在拿到宅基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证之后才能建房。

但实际上很多农民在建房的时候并没有这样的申请,直接私自建房,也没有一户一宅的意识。很多家庭都会有几套宅基地。甚至也有一些人将自己的宅基地非法转让给城里人、外村人,这些都是国家所禁止的行为。发现情况的将会回收宅基地并且取消该农户申请宅基地的权利。

对于那些一户多宅的情况,如果满足分户的那就赶紧进行分户,保障宅基地的合法性。同时对于那些新建房的宅基地,旧房要及时进行拆除。同时进县城买房的情况,户口一定不要迁出去,不然也不能继承宅基地,大家怎么看呢?


惠农圈


对于这个问题我是这么看的,只要是你合理合法购买的宅基地,无论是[多宅]还是[一宅],不过是一个概念上所划分的区别而已,并不能影响你实质性的权属问题。

[一宅]也好,[多宅]也罢,只要你没有多吃多占,只要你是合理合法取得,只要你是用自己的金钱光明正大所购买,根本就无需怕他人说你是什么[多宅]。

这原本就不是越穷越光荣的时代,合理的[多宅]本没有错,你也大可不必为你的[多宅]而纠结,这其中不管你是农村的住宅,还是城市的住房。

因为每个人生活的方式不一样,有的人挣了钱后,愿意买房屋留着,发展自己的不动产,而有的人则不然,宁愿房屋一间地无一垄每日在过着租房的生活,也不愿意至办家产,虽然说这里面的条件里面的经济状况是有所不同。

然而有人存钱,有人存房,有人投资,有人理财,有人则大吃八喝。

不管挣钱后你是如何选择,如何投资,房屋的置办也是其中的一种,这本来都没有错,根本无需缩手缩脚,无需怕人说你是[一宅]还是[多宅]。

在白雪姐姐看来,城市中[一宅][多宅]买卖时,不过是在贷款上的多少有所不同罢了,根本无需在此处上大做文章,你说是吧!

[不同观点见解欢迎与白雪姐姐共同探讨]


白雪姐姐


其实,我国法律上讲的“一户一宅”,指的是宅基地。就是说,在村子里,每户人家只能有一处房子,不能在村子的宅基地上建两处房子,或者随意建设更多的房子。国家政策这么规定,也是对宅基地的保护,出于对农民百姓利益的保护,并且城里人是不能购买宅基地,不能在农村宅基地上面建房子的。



所以说,农民在县城买了房,不管买几套,都不属于一户多宅,因为没有占用宅基地。所以农民在县城买房不会受到限制,唯一不同的是,如果购买多套,在银行贷款的时候可能有点影响,比如廊坊接近北京的几个县城,例如香河,大厂等,首套可以首付30%,但是第二套可能就要首付50%等等。



当然,除了一般的县城,国家现在重点发展的雄安新区,那里的几个县城,购买楼房已经受到了限制,不管是农民还是城里人都不能随意购买,应该也会出台相关的限购政策。

以上仅是个人观点。

答题人:香草博士(北京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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