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0 为争祖坟两家积怨30年,百官难断官司,他请神灵托梦一朝破解

为争祖坟两家积怨30年,百官难断官司,他请神灵托梦一朝破解

古往今来,除了常规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之外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民事案件,在侦办这些案件中,不仅需要法官的为民情怀,更需要法官的耐心和智慧;史料记载的清代法官判决的三起祖坟纠纷案就很典型,读来给人以深深的启发。

张其仁巧判30年争坟案

张其仁(1802-1857年),字静山。清大理喜洲人。道光乙酉年(1825年)举人,次年(1826年)考中进士。先后任四川昭光、江津等县知县,因为政绩卓著,考核连年名列前茅,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夏,张静山擢任新安知府。

光绪年间许寿恩所著《兰苕馆外集》记载这件事:张其仁在新安府刚刚到任,就来了告状者,两户人家为争一处坟山相互控诉。张其仁接过诉案的文牍仔细阅读,发现这两户人家从嘉庆十九年(1814)就开始为这坟山而打官司,迄今已三十多年了。

张其仁生气地说:“岂有此理!天下哪有三十多年还不能了结的案子?你马上传谕争讼的两家,五天以后,我要亲临坟山,验看决断,叫他们届时前往,听候判决。”

判决这一天,张其仁带着随员来到坟山。争讼两家的当事人也都到场了。一个是名门望族的子弟,服饰华丽,容貌秀气。据随员介绍:他已交钱准备候选郡丞(郡中官名,辅佐太守)。另一个是已入学的老生员,年纪约七十岁,衣饰寒酸。张其仁对诉讼双方当事人说道:“你们两家为祖宗坟地诉讼多年,坚持不懈,孝诚之心确实可嘉。但是,三十多年来,你们都只顾争讼,千方百计阻挠对方来此祭祖,你们于心何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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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当事人立即伏地,连连叩头,恳请恕罪。

张其仁接着说道:“看了你们的诉状和旧牍,双方各执一词,似乎都有点道理。遗憾的是,双方都拿不出真凭实据来,因此,无法判决。我想,凡天下争讼之事,其中总有一方是对的,一方是错的;一方是真的,而另一方是假的。你们的诉讼也是这样。为了辨明你们两家的是非真伪,昨晚我特意求神灵为我示梦。现在,我已知晓坟山的真正主人是谁。待今日宣判之后,只有该主人的子孙才准登山祭祖,非其子孙者,不得再登山过问。你们两人都是祖宗的孝子贤孙,为能祭祖,争讼多年,劳苦奔波,我对你们深表同情。现在,在我宣判之前,你们两人不管是该坟祖宗的真子孙,还是假子孙,都应该在此向祖宗告别一番。今后,假的再也不要到此山上来了。”

张其仁做了两个阄,分别写上“先”、“后”两字,让两人抓了,结果老生员抓了个“先”字由他先行别祖之礼。大庭广众面前,老生员只是敷衍了事,在坟前三叩首了事,像是怕丢人现眼,很难为情的样子。之后是另一方,那位候补郡丞祭祀叩拜。郡丞一到坟前就放声大哭,声嘶力竭。边哭边说,作为子孙不能保全祖宗的坟墓,就是奇耻大辱。万一神灵托梦不灵,祖宗的坟地就会落入他人之手,祖宗们就会因此得不到子孙的祭祀。甚至伤心过度,昏厥过去。

听说新知府现场了断打了30多年的坟地老案,老百姓都大老远跑来看热闹,把现场围得水泄不通。围观群众看了双方的表现,都悄声交谈,对于坟地案作出了自己的判断。张其仁就问围观群众,你们看清楚了吗,坟地究竟是谁家的?围观群众异口同声说坟地是郡丞家的。这时候,那个老者面红耳赤,恨不得有个地缝钻进去。但张其仁偏偏不放过他,当着群众的面询问他,坟地究竟是谁家的,他为什么要诉争别人家的坟地?事已至此,这个老者只得老实坦白,说因为知道郡丞家丢失了坟地地契,就想浑水摸鱼,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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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因为双方都没有地契,且地位悬殊,历任知府都想当然的认为是郡丞仗势欺人,而使案件久拖不结。

张其仁接手这个案件后,他认为此案不能按正常思路仅凭地契断案,因此需要另辟蹊径,可以根据子孙对祖宗的祭祀表现来判断真假;为了不打草惊蛇,走漏风声,他假借神灵托梦,强化判案的依据,这才使得30多年老案一朝破解,被传为佳话。

宋永岳巧识冒牌上坟族人

宋永岳,别号青城子,清代澧州人。一生多入幕州县,集所见所闻,“凡有关世道人心足以取法者,据实直书”,编述一书,叫作《志异续编》。宋永岳在此书中记载了他任职广东嘉应县令时亲自办理的一个奇特的案子。

嘉应县太平乡李家村,一天来了个自称为李柏生的族人,从江西回乡扫墓。当地的户主李松育认为没有这个亲属,不准他扫墓。于是双方发生了争执,状告到县衙。宋永岳见双方各执一词,无法分辨,就让他们拿出族谱来。双方的族谱都记载其祖父姓邱。但李松育的族谱只记邱氏只生子名松;而李柏生的族谱却记载邱氏生育二子,长子名松、次子名柏。双方族谱都是明朝万历二年(1574)所编印,从墨迹来看都很古旧,不像伪造的样子,很难判定谁是谁非。

于是,宋永岳传询了李家村的族人。族人中有的偏袒李松育,说邱氏只有一子,李柏生是假冒的;有的则帮李柏生说话,说李松育确有一个弟弟名柏,早年迁居江西,李柏生回乡扫墓合乎情理。他们也都呈上族谱为证。族谱也都是明万历二年(1574)而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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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众多的族谱,宋永岳认真披阅细细分析,终于给他发现了一个问题:即族谱共有两种,谱上邱氏之“邱”字有的有耳旁,有的则无耳旁即“丘”字。经过分类,凡帮助李松育的族人的族谱都没有耳旁,凡偏袒李柏生的族人的族谱,邱字都有耳旁。这样他在审理此案时心中就有了数。

在堂上,宋永岳先问李松育:“你父亲原有一个叫柏的弟弟,柏生系柏的子孙,你为何不认?李松育说:“我父亲系独子,那江西来的柏生是假冒的,分明是看上我的财产。”

宋永岳又问:“那你又怎能证明柏生不是李家的子孙呢?”李松育虽然不服,但却无话可说。这时李柏生显得非常得意,诉说道:“大人明鉴,李松育不让我扫墓祭祖不认我为李家子孙,分明是想独霸李家财产!”这时,宋永岳调转话头,突然问李柏生:“你的族谱中为何在‘丘’字上加有耳旁?”

李柏生胸有成竹地说:“因为要避当今圣上的讳。”宋永岳点点头说:“不错,本朝雍正二年(1724),圣上下谕,凡丘字都应加耳之偏旁,以避讳。看来有偏旁的邱字的族谱是真的,凡没有偏旁的丘字的族谱是伪造的。”

李柏生更加趾高气扬,指着李松育说:“他自己伪造族谱,还串通族人伪造族谱,是可忍,孰不可忍!”李松育闻言,气得脸色煞白,但心中仍是不服。

谁知宋永岳这时却指着李柏生说:“伪造族谱,并串通族人伪造族谱的是你,而不是他。”这一声对李柏生来说不啻是晴天霹雳,忙磕头不迭:“大老爷明鉴!”

宋永岳说:“这族谱是明朝万历二年(1574)所修,避讳的圣谕是大清雍正二年(1724)所下,你的祖先怎么会事先预知要避讳的呢?”李柏生只好承认伪造族谱的事实。宋永岳当场判定李柏生造假之罪,并责令他再也不许到李家祖坟上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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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永岳心细如发,从毫无头绪的案情中,迅速梳理出避讳这个线索,可谓是智识非凡,这才抓住了案件的症结所在,一下子捏住了假冒者的七寸,让争执双方的实情真相大白,案件水落石出,得到圆满解决。

甲子碑破解争坟难题

在清代,还有一起争祖坟案件,靠着师爷的智慧,扭转乾坤。在《清朝智慧大全》一书中就有这样一个故事:在江西铅山县,信江沿江靠山的地方有块风水宝地。这里是李家村李盛的祖坟。李盛家虽然清贫,但子孙却很有才华,一个个中举,光宗耀祖。据说这是得益于祖坟的风水好。而邻村张家村有个叫张光的员外,虽富有家财,但子孙却是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眼看家业无继,张员外不免心急如焚。他不怨自己教子无方,反而怪祖宗不加庇佑,于是他就想夺取李家的风水宝地,说这块地原是张家的祖坟,后被李家夺去的。两家为这块祖坟打起了官司,但是双方却都没有证据。

张员外为了打赢这场官司,就备下重金想去买通县衙的绍兴师爷。这位师爷姓周,是一位比较正直的人。周师爷拒绝了张员外的重金,因为他知道花大钱贿赂官员必然有鬼,帮了他就祸害了好人,于是他灵机一动对张员外说:“要打贏这场官司,必须要有确实的证据。”张员外说:“我为此正想请教师爷,不知师爷有何高见?”周师爷沉思片刻,出谋划策道:“可以秘密派人去那坟地埋下一块祖坟的墓碑。”张员外听了大喜,称赞道:“此计大妙,不知墓碑立何年代为好?”

周师爷思索了说:“年代太远了不好,太近了也不好,依我看,选一个不远不近的年代吧!”张员外想了想说:“甲子这个年代不远不近,也比较吉利,不知师爷以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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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师爷听到甲子这个年代,觉得正中下怀,便说:“在下不敢为尊祖立碑,就依员外的意思办吧!”张员外果然依计做了一块石碑,乘着黑夜叫人抬到山上埋下。

隔了几天,县衙发下传票,会齐两家人实地勘察,差役在破土之后,挖出了一块石碑,上写“张公某某之墓”,下面的落款是“大明万历甲子年立”。张员外顿时趾高气扬,振振有词:“铁证如山,这块风水宝地原是我家的。”李家主人觉得此事蹊跷,但一时也无话以对 。

县官见事非已有分晓,便将一干人等带回县衙审理。县官刚进县衙,书童送来周师爷的一个帖,打开一看,只见上面写着“万历皇帝无甲子”七个字,县官急去翻看历书,只见上面载着:万历皇帝癸酉年登极,在位48年,这期间果然没有甲子年。他马上明白了,那块墓碑原来是假的。

县官大怒,开堂审讯时,而问张员外。“你身为乡坤,为何作假,欺骗本县?”张员外被问得倒吸一口冷气,还待强辨,县官在堂上将历书摔在他面前,怒道:“万历皇帝无甲子,你当我是三岁孩童吗?”

这场官司,张员外当然打输了,想侵占人家祖坟的企图破灭了。

周师爷暗计惩治了企图占乡邻便宜的张员外,似乎有些不地道,但是作为县官断案,证据是最重要的,周师爷暗中为此次判案埋下了伏笔,让当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入了圈套,打输了官司,也是一个办法,当然这种做法是不值得今天效仿的。

为争祖坟两家积怨30年,百官难断官司,他请神灵托梦一朝破解

俗话说的好:“清官难断家务事”。因为一方面,法官判案讲究证据,家庭成员之间的纠纷是没有证据的,容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另一方面,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在婚姻家庭方面都是最低要求,而且很多是模糊不清的,或者说更多时候是伦理上的。没有规定法官也就没法断案。

而上述三起发生在清代的争祖坟案件,也类似于家务事纠纷案件,所以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案件,具有特殊性,再加上证据不足,很难处理好,甚至出现了30年都没有解决的历史遗留案件,可见此类案件处理的难度之高。然而文中的几位县官能够凭着自己的超人智慧和责任心,千方百计,克服困难,一一化解这些难题,比较圆满地解决了这几起案件,平息了民间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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