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2 千里赴粤为结案 法院齐心抓“老赖”

2017年9月27日,历时14个小时,水城法院组织干警千里奔赴广东省东莞市,对一企图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展开执行攻坚,案件所涉的96.1926万元执行款部分执行30万元,其余款项约定每月18日前偿还10万元,目前10月份分期的10万元款项也已经到账,有力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威严。

该案系一起卖卖合同纠纷。申请人贵州某集团有限公司水城分公司与被申请执行人东莞市某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签订《产品购销合同》。《产品购销合同》签订后,贵州某集团有限公司水城分公司按照《产品购销合同》约定,在签订后3日内向东莞市某有限公司支付了相关款项。东莞市某有限公司在向贵州某集团有限公司水城分公司供应部分货品后,一直未交付剩余货品,贵州某集团有限公司水城分公司遂向水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水城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判决东莞市某有限公司退还贵州某集团有限公司水城分公司94.95万元。后经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案件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找多种借口拒不履行义务。该案经承办法官汇报后,水城法院领导要求承办法官想尽一切办法,一定要将案件执结 。2017年9月27日,在制定详细预案的基础上,水城法院执行法官一行启程到广东东莞。2017年9月27日晚,按照既定方案,执行小组一边安排执行人员盯住东莞市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戴某某住处,一边与当地人民法院法院取得联系,请求协助执行,得到了该法院的大力配合。9月27日晚上10点,在当地人民法院两名执行干警及一辆警车的协助下,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戴某某被成功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干警连夜将戴某某带回水城县人民法院。9月28日,在执行人员强大的思想攻势下,戴某某迫于法律的威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联系公司人员,将案款30万元汇入水城法院执行专户,并同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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