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4 領導幹部要守護好“家庭不動產”

“要把家風建設擺在重要位置,廉潔修身、廉潔齊家,防止‘枕邊風’成為貪腐的導火索,防止子女打著自己的旗號非法牟利,防止身邊人把自己‘拉下水’。”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對家風建設的叮囑猶在耳畔,可近期的“嚴書記輿情”事件卻又再次警醒我們各級領導幹部要嚴於律己、嚴管家人與身邊人,守護好家風這一“家庭不動產”。

“妻賢夫禍少,妻廉夫得益。”不論是歷史上開創了“貞觀之治”的唐太宗的長孫皇后;還是常教育孩子們不能做錯事的焦裕祿之妻徐俊雅;亦或是從教27年從沒要求“挪窩”或調崗的廖俊波夫人林莉......她們無一不為領導幹部家屬樹立了好榜樣。然而,並非領導幹部家屬都是“賢內助”,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不少領導幹部縱容家屬在幕後收錢斂財,子女等也利用父母影響經商謀利、大發不義之財”。從蘇榮一人當官全家撈錢,到劉鐵男之子非法牟利身家千萬,再到如今嚴書記夫人的囂張跋扈,這些官員視黨紀國法如無物,不僅不對自己的親屬嚴加管教,反而縱容他們利用其職權變現,更有甚者主動為其搭臺輸送利益,只記得“親情”而遺忘了“親”“清”,與其說是受家人牽連,不如說是自己的不正之風敗壞了家風。正如古人所言,“子孫若如我,留錢做什麼,賢而多財,則損其志;子孫不如我,留錢做什麼,愚而多財,益增其過。”領導幹部不應整日琢磨著如何為子女多留家產,而是要以身作則,用自己的言行舉止給後人留下終生受用的精神財富,傳承好家風才是守護真正的“家庭不動產”。

推而廣之,一個單位或部門往往也如一個“大家庭”,這個單位或部門黨員幹部的作風的好壞直接關係到黨風和政風。所謂“一心可以喪邦,一心可以興邦,只在公私之間爾。”山西的“塌方式腐敗”,遼寧的拉票賄選案,“神華系”腐敗窩案......一系列案件都無不說明一個地方的黨風政風對黨員幹部整體作風塑造的極端重要性。作為“關鍵少數”的領導幹部,好比一個“大家長”,必須要以上率下,自覺擰緊思想的“總開關”,樹立作風的“風向標”,用好行動的“指揮棒”,發揮好“頭雁效應”;要堅持嚴管即是厚愛,勇於擔當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為這個大家庭營造良好的“家風”,引領好“家庭成員”的思想導向,凝聚起拼搏奮鬥的合力。

“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無論是自己的小家還是單位這個大家,領導幹部都必須用心守護好“家風”這一“家庭不動產”,帶來黨風、政風、民風持續向善向好。(禹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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