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4 軍人新調整的兩大福利新政,有必要再說下!

作者|軍路君

軍人新調整的兩大福利新政,有必要再說下!

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要讓軍人職業受尊崇,為他們提供較為優厚的待遇及福利保障是基礎工作,必不可少。

今天,軍路君帶大家瞭解一下,軍人最新規範及調整的兩項福利補助標準,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軍人夫妻分居生活補助費上調

軍人夫妻生活補助費,從2013年1月1日起至新政頒佈前,施行的政策為:凡符合相應條件的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官均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補助費,補助標準為每個月300元。

這裡的符合相應的條件,對於士官來說,“條件”是比較苛刻的,能享受的群體也是很有限。具體軍路之前有過透露《軍人夫妻分居補助費漲了,從今年1月開始補發?》。

今年,關於軍人夫妻分居生活補助上調,從原先的300元每月,調整為每月1000元,已婚軍人符合兩地分居條件的,都可以享受。

夫妻均為軍人的,僅一方享受。政策執行的時間是從2018年1月1日起,目前相關信息已經統計上報,相信很快就會發放到位。

二、軍人探親路費調整

軍人探親路費,具體包括三大部分組成,即交通補助費、中轉住宿補助費及途中伙食補助費等構成。依照規定,在核銷軍人探親路費時,這些都是報銷的。

2014年1月,《關於調整軍隊探親路費計發標準的通知》施行後,現役軍人報銷探親路費便根據部隊統一標準計發,個人不需要再提供往返車票、船票等報銷憑證,一般在3月份隨工資發放。

目前,關於軍人探親路費調整的已有新政出臺:

結婚分居的現役軍官,探親路費報銷每年按照全額標準2倍計發1次探親路費;

二是家屬探親路費報銷,同樣憑相關憑證按全額標準計發,且累計不超過2次;

三是來隊探親的軍人子女路費,不滿18歲的,同樣可以報銷。

關於這項補助,4月已經發放到位,你發現工資變化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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