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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故事來自於網友小紅的分享,謝謝小紅的分享。
小紅說:我和老公結婚是相親認識的,結婚三年了,但是他在外地工作,我在老家上班。
老公都是兩三個月回來一次,所以懷孕的事一直都比較困難。有時候他回來,我不在排卵期,有時候他回來,我剛好來例假,時間總是碰不上。
為這事,婆婆一直都催我們。總在我耳邊嘮叨,說年輕生孩子好,也趁著她年輕可以幫我們帶孩子。
我在老家是機關工作,比較穩定的,暫時都不考慮辭職去外地和老公一起,老公也打算先在外面發展幾年再回來老家做點小生意。
其實我們也沒心備孕,想著反正還年輕,晚兩年生孩子也是可以的。
去年有天晚上,我準備睡覺了,婆婆從外面回來,手裡還抱著個孩子。
進屋就和我說,這孩子可憐,媽媽才十幾歲,生了以後不要了,所以他抱回來了。
婆婆和我是這麼說的:“這孩子以後就給你養了,反正你現在也還沒生孩子。”
我一時沒反應過來,一臉的愕然,不知道該怎麼回應她。
我說:“媽,這事太草率了吧,我還是應該和楊樺(我老公)商量下吧!”
然後我回房間了,我立馬給我老公打電話告訴他這事,我老公以為他媽媽瘋了。
我老公也是沒反應過來這事,老公問我什麼想法,我說,這孩子我肯定不能要,我們又不是不能生,為什麼要養別人的孩子?
後來我老公給我婆婆打電話,讓她把孩子送回去,告訴她孩子我們自己會生。
婆婆執意要留下這個孩子,還說如果我們不要,她就自己養,當兒子養。
就在為這事爭執的那個月,我居然懷孕了。
我第一時間把這個消息告訴我老公了,他很開心,馬上從外地回來了。老公回來後,我們一起和婆婆說,我懷孕了的事,勸她趕緊把那孩子送回去給別人。
可是婆婆還是不聽,堅持己見,堅持留下這個孩子,重要的是公公也同意婆婆的做法。
我和老公無語了。
婆婆說,既然我懷孕了,那這孩子她就自己養,養大了就是我老公的弟弟。
還有比這更可笑的事情嗎?以後我老公的兒子和他的弟弟同齡?
後來這件事一直拖著,我的肚子也一天天的大了,一直到現在我的孩子已經出生一個多月了,婆婆抱回來的孩子也還在我們家。
那個孩子是男孩,我生的也是兒子。
這種情況下,我已經明確說明了,我是不會養兩個兒子的,我真害怕到時候上戶口的時候,婆婆可能還是想把那孩子的戶口上給我們,和我們關係那一欄寫的是“父母”。
本來自己有一個兒子已經足夠,何必給自己增加壓力,幫別人多養一個孩子?
我該怎麼說服婆婆把那孩子送走呢?
如果孩子不送走,以後別人會怎麼看?老公的弟弟和我的兒子同齡,會被人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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