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很火的一句话“得病了,治,家破人亡;不治,人亡家不破”,你听到了是什么感觉?

新视界新观点


很火的一句话“得病了,治,家破人亡。不治,人亡,家不破。”这句话咋一听让人觉得不近人情,细一想似乎也有道理在里面。

我觉的要根据病情,年龄,体质,经济状况综合考虑,决不能见死不救或流着眼泪等死。

我弟弟在四岁时(76年)得了结核性脑膜炎。抽搐,双目失明,昏迷了四十多天。大夫说没有好的办法,亲戚邻居都让放弃,可是我妈妈坚持治疗,绝不往家里抱,后来我弟弟清醒了,在妈妈的要求下,把弟弟转到另外一个眼科医院继续治疗。为了给弟弟看好病,妈妈从主治医生那里借来医学书籍,看到有关的治疗方案就和大夫探讨,医院里没有的药托人从北京买,经过了了两三个月的中西医治疗,弟弟除了眼睛看不见,其他方面都和健康时一样。当时快到年关,主治大夫也回家过年了,没有办法,我们也领着弟弟出院了,出院之前妈妈把所有的治疗方案都抄写在本上,回家后继续给弟弟治疗用药。

老天不负有心人,在(77年)正月里的某一天,我和弟弟在窗旁玩耍,忽然弟弟指着窗外说,你看两个人骑自行车。 我一看蒙了,是真的啊!“弟弟能看着了,弟弟能看见啦”!不一会邻居们就都聚来了,有的拿着玩具,有的拿着饼干,糖块,有的问弟弟能不能认识他,弟弟并不能看见他们手里的东西,但是凭声音能猜出人来。他们都说我说谎嘟囔着走了,我和弟弟继续玩,结果弟弟又看到了,两个人在马路上走路,这时我把妈妈叫了过来,妈妈一看也是,急忙把弟弟抱到医院问大夫,大夫说视力恢复是由远到近慢慢恢复的。当天晚上,我们一家人抱在一起,又高兴又流泪的。弟弟住院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还借了600多元外债。在当时的农村可以盖一座不错的院子。我们一家人都不后悔,如果当时妈妈不坚持给弟弟治疗,说不定弟弟就傻了,瞎了,那他一生就毁了。呵呵,现在我的弟弟不仅有漂亮的妻子还有两个可爱的女儿。其乐融融,让人羡慕。

三年前我叔叔得了肺癌,去医院检查时已经是晚期。当天我们就联系了医疗条件好的三甲医院,这时我的一个表哥(也是三甲医院大夫)就说,晚期肺癌手术价值不大,说不定做手术还没有保守治疗效果好。于是我们听取他的建议,保守治疗,叔叔于一年后去世。而和叔叔同样病情的邻居,儿女坚持要做手术,结果做完手术二个月去世。医生不是神仙,有些病他也回天无力。有时花钱能治好,值得。有时花钱是买罪受,只会加速死亡。这大概就是人们说的“人财两空吧。”

对于治愈率高,发现早的癌症,急性病,我觉得一定要及时救治,不敢耽误。对于癌症晚期病人,希望减轻其痛苦,不要过度治疗。金钱是买不来命的。


雨柔2756


2014年,我母亲因肝硬化大出血,在华西医院急诊科icu,每天治疗费不低于2万,住了4天,都是对症处理,通过自己的努力转进了消化内科重症病房,医生才开始检查出血点和找治疗方案,通过介入治疗对出血点止血,但是做了止血后依然每天出血,医生多次下病危通知书,同主任探讨,主任的意见是95%的可能性都救治不了,当时我妈妈最亲的两人,她的亲姐姐(只有两姐妹),我的亲妹妹(只有两姐妹),都劝我放弃治疗,我坚持了,因为还有5%的希望,我不愿意我的后半生活在后悔和内疚中。直到住院25天,终于止血了,也不知道是药物起作用了,还是上天可怜我,我母亲是外省新农合,自费的费用用了25万,现在我妈妈特别好,这是我人生中做的最正确的一次决定,我母亲自己都没有放弃,我没有放弃的权利,另外现在我们全家都挺好,所有的欠款已还完,车子,房子什么都有了,因为通过这件事,我得到我身边太多的人的支持,非常感谢身边的认识的和不认识的朋友,孝顺……孝才会顺。


舒心


我朋友的爸爸得了胃癌,为了减轻他爸的痛苦他用了进口药,几个月后他想把药换成国产的可是大夫说换不了了。就这样他爸把他要结婚的七万多都花没了还欠了好几万。最后终于走了。后来他妈在他爸走了不到一年就又找了一个,离他家很远他一次也没去过。他对象没有离开他给他生了一个女儿。在孩子三岁才领了结婚证。没有婚礼,为了孩子上学他俩就在城里租房子住,老家的房子不值钱没人要。


秋秋65861655


记住一句话,情比金坚!做不到以心换心,可以将心比心。假设自己生病了,家人不管了,是什么概念。人都是害怕死亡的,人都是贪生的,能治就治,不能治也要人文关怀,减轻痛苦为主。

我的妻子2007年10月得乳腺癌,到2020年2月,在这12年里,她求生之路漫漫,忍受身体的疼痛,吃药的反胃呕吐折磨,化疗的脱发呕吐折磨、各种穿刺、各种检查、以及肾衰竭的插管、胆插管、腹部插管。我看着就难以想象她是如此的坚强!如此的承受!我的爱妻于2020年2月5日被病魔折磨的承受不住,去了天堂。人都是上半生用命赚钱,下半生用钱换命,珍爱生命,爱护家人吧。

在这治病的12年里,经济上、精神上、肉体上我都承受巨大的压力和无奈,我始终有一个信念,绝对不放弃她,不抛弃她!她在最困难的时候陪我吃苦、没有嫌弃我穷、没有嫌弃我没有房子和车,陪我度过那段坚难的日子!一起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四海深!即使我家破人亡我也把她多留在人间一天,我深深的爱着她!钱没了可以赚,人没有来生,没有来生缘,没有来生的相遇!

你陪我一程,我念你一生。爱妻安息吧,我没有能挽留在人间,我后悔,我自责,我心痛,痛彻心扉!

众生皆苦,唯有自度!在亲人还健在的日子,多陪伴,多照顾,多疼爱。人生都是减法,见一面少一面。余生珍贵,且行且珍惜吧!


杰哥勇闯天涯


非常在理,13年我父亲癌症明知道治不好,为了让良心过得去花光所有积蓄,钱花完就出院,没有寻求任何帮助,也不向别人借一分一毫,没有现在的水滴筹。本打算买房用的钱结果一场病全归零,只留下一张2.75元的银行卡给我们兄弟。


三甲乡一陈掌柜


怎么说呢,如果我是子女我会尽全力救治,但会给我子女留够近三年的最低层次的学费生活费。如果我是长辈,我就事先告诉他们放弃治疗,人这一生都是要走的,早晚都一样,多活一天就会多受一天罪。何况这个世界我在最好的年华已经做了所有我想做的事情,已经没有遗憾了。


姝文


我和女儿说过这个问题,我现在40岁了,如果将来自己的钱能花三分之一情况下多过几年,我花,如果全花过一年半年,那么我百分之一百放弃,让妈妈想转转,想吃点,吃点,让我做自己想做事的事就行,女儿直摇头,眼泪都下来了,我没敢向下说,因为我死过两次,都救回来了,我有爱我的老公,女儿,也值了,但我不会拖累他们,我现在身体很好,我们家做事,谁先到家谁做,谁有空谁做,爱相互的,反正将来我不会做拖累儿女的事。


用户4456074146239


没有人会抛开感情理智的选择看着亲人痛苦的离世…除非是感情不到位。我母亲当时得了恶性度很高的肉瘤,医生跟我们说这肯定没得治,但最后的时光我们还是尽可能的让她减轻痛苦,不那么难受。即使花再多的钱也没有关系……否则我的后半生每每想到我母亲,我夜不能寐


一点点忧伤的小竹纸


我大姨脑出血,钱没少花手术做了人活了!两年后死亡。我老板的丈人,脑出血钱花了手术做了,三年了人现在还活着。。。。。现在也挺硬朗的。治和不治的纠结点就是不确定术后会是个什么结果。谁也无法预知所以这事没个答案。看自己经济情况量力而行尽力就好吧。


我小伤


其实有办法避免的。

相信多数人都参加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报销比例应该有50%-60%吧。问题是,报销后自费部分也让很多不幸患病家庭无法承受,也就出现了“治病家破人亡;不治病人亡家不破”,其实家庭顶梁柱要是折断了,和家破人亡的区别也就不大了。

如何避免?补充商业保险是一个目前看最有效的办法。声明一下:我不是推销保险产品。我仅对保险认识有点心得。

保险类产品有很多种,寿险:你的命值多少钱;理财险:一种投资形式;万能险:有理财功能、医疗功能、寿险功能等;健康险:补充医疗:意外险:遭受意外时的保障等等。太多产品,不一一例举。

我认为,寿险适合那些收入高又不想投资理财,或想为子女留些财产。因为将来很有可能开征“贵产税”,可以避税,仅此而已。

理财险自从资管新规出台以后,所有产品不允许刚兑,受到严格管制,这种产品收益辨识度难度加大,没有专业投资水平最好不要碰。不要听信所谓的宣传,不赞同如我一般小百姓购买。

万能险就不用去考虑了,很不适用,这种产品是为对保险产品不甚了解群体量身打造的。想少花钱,还想多办事,最后顾头不顾腚,一但发生理赔,会大失所望。这种产品是因为有那么个群体存在,有点保险意识,又不明白保险的真正意义所在,想买,还想少花钱或着能返本。因市场受众太多,倒逼保险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而拼凑出来的产品,保险功能意义大打拆扣。特别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种不伦不类产品市场销售最火爆,我对此哭笑不得。

我认为,真正具有保险功能和意义的产品有两个。一个是补充医疗保险也称健康险;一个是意外保险,有人身意外和财产意外两类。

着重说一下补充医疗。

这种产品,是对社保不能报销部分进行补充的险种;没有参加社保也可以理赔,只是保费相对高一点,免赔额高一些 如果保额超过100万,免赔额大至得1万元;很多产品除去免赔额一般都是100%理赔,包括一定期限内的门诊费用。这种产品对于不算富裕的家庭非常重要。如果得病花个3万5万一般家庭还是能承受得起;如果需要上百万几百万谁还受得了啊。一般200万到500万的保额,年龄在0-60岁之间,保费一年大概也就200-1000元左右,费用根据年龄有所变动。这个费用有多少人真的承担不起?一天挤出3元5元就够了。很多人心疼钱,又抱侥幸心理,事到临头时悔不当初。想开点,就当这是一种慈善,即使自己真的幸运无需理赔,就当“烧香拜佛”保平安了。

购买保险的注意事项:

一、保险不是谁想买就能买。前提是身体健康,如果得病了再想买,对不起不卖了。所以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身体健康时购买。

二、如实告之,不如实告之的话,一旦发生现赔,会很麻烦。比如女性在医院门诊做B超,检查出了“疾瘤”后再买份保险,过了等待期后进行手术治疗。理赔的时候一定会遭到拒赔。现在,保险公司和各医院联网,输入你的身份证号码,什么时间,什么医院,做过什么项目检查?一目了然,保险公司会让你提供当时的检查结果。高兴了不赔你,保费白缴;不高兴扣上“骗保”帽子。

再说说人们常说的“保险公司是大骗子”。这其实都是保险经纪人或丛业者不能如实告之产品详情造成的。保险丛业者,为了卖出产品,不该说的地方说多了,该说的地方省略了,目的就是为了业绩。但是,有保险合同,从业人员再有过错,不是有合同在吗?合同上你不是签了字吗?法庭上,合同才是硬伤!

如果说是骗人,还有待商榷。被扣上骗人的大多是“寿险、万能险、理财险”等险种上。保险产品有个特点,缴费期限都比较长,有10年、20年、30年,也有终生的。以30年为例,每年缴费6000元,保额30万;5年后你想退保,共缴费3万,一般常人认为至少退我3万吧?事实呢,这里保险业务员佣金可能就高达6000元,然后还有保险公司均摊的运营成本,这些钱已经花出去了,还能给你退回去了吗?签约期30年,5年就不干了,是违约不?这5年中,一旦出险发生理赔,保险公司是不是得赔你30万?如果大家都这样想保就保,想不保就退保,保险公司不得赔死吗?违约就要承担违约责任,这是合同法约定的,受法律保护。如果保险公司骗你,到法院起诉,如果法院判决原告败诉,那就不能说保险公司是“骗子”。现在法治社会,法律会保护这骗子吗?很多人都说被骗,为什么不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呢?当然,保险公司在法院败诉的情况也有,大多是交通肇事类案件。所谓大骗子的说法,一般都是在退保后,应“心情”而生的。

意外险就不说了,手机打字太费劲了。

表达能力有限,希望对困惑者有点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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