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南医奸杀案嫌犯妻女处境:“罪恶突如其来”,为何她们只能承受?


南医奸杀案嫌犯妻女处境:“罪恶突如其来”,为何她们只能承受?


“南医大女生被害案”告破后,舆论的指向多是案情残忍,以及嫌犯28年潜逃的隐情所在。至于,嫌犯的生活关系,并没有彻底地掰开来看。当然,因为涉及家庭成员的隐私,媒体并没有过多的介入采访。因为,这是新闻伦理的底线。但是,据媒体采访周邻时得知,嫌犯已经结婚,育有一女,去年才上大学。据悉,嫌犯28年前犯下的罪行,妻女不知情。


要知道,当所有的媒体关注都指向案情本身时,作为嫌犯的妻女,可能最受煎熬。毕竟,突如其来的“生活变局”,是常人不太能接受的事实。作为嫌犯的妻子,可能根本想不到,在28年后,自己的丈夫突然成为“杀人恶魔”。而作为嫌犯的女儿,更是没得选,毕竟在她出生之前,父亲的罪孽已经酿成。


就事论事,丈夫或父亲犯罪,妻子和女儿是不应该受牵连的(法理的尺度)。但是,以俗世的道德尺度来讲,她们却还是难以避免熟人世界的冷眼,即便媒体不会向外透露她们的个人信息。但是,熟人世界的传播,却总能遍地开花。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她们是无辜的。然而,这就是现实的残酷。作为妻子,她结婚前如果知道丈夫是“杀人犯”,可能这段婚姻就不会存在。与此同时,女儿也就不会出生。于此,就算28年后,嫌犯被捕,说实话,也只是他自己酿下的苦果,活该如此。


然而,所有的假设,在事实面前,也只能瞬间破碎。而对于嫌犯来讲,从他妻女的立场看,就算他十恶不赦,但是也是她们的亲人,这无论是从亲缘关系中审视,还是从社会关系中审视,都是真实的存在,不可回避,无法抹去。


不得不承认,当罪恶突如其来,被同时捆绑的命运,也就从此展开。作为嫌犯,无论最终面对怎样的惩罚,他都无法直面自己的妻女。毕竟,他除却对不起“被害人”,最对不起的就是家中的妻女。因为,她们会因为他的罪恶,将从此走向艰难的世俗处境。而这背后的困境,也是这起“陈年旧案”告破后,必须追问和深思的部分。


要知道,在市井俗世之中,无论是家族中,还是家庭中,如果有成员是“杀人犯”,意味着这种耻感会延续到其他(她)成员身上。所以,可想而知,嫌犯在被捕后,妻女可能受到的不只是亲人入狱的打击,更多的压力来自熟人社会。


这也就能理解,为何很多类似的案件发生后,嫌犯的家属都会选择去陌生的城市生活。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回避熟人社会带来的偏见和恶意。因为,熟人社会即意味着安全感,同时,也意味着最大限度的防备。这种防备但凡遇上道德瑕疵,就会成为一种耻辱,被无休止的唾弃。


这个过程,作为嫌犯的妻女,可能在嫌犯前期的审理过程中,感受不会太深。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当深处舆论中的眩晕感消失后,熟人社会投来的刺痛,就会越来越显著。而这时的她们,才正式进入最难熬的时刻。


因为,除却熟人社会投来的冷眼,作为嫌犯的妻女,她们在自我弥合的世界里,也是撕裂的。尤其,对于嫌犯的妻子,她最真切的感受是,自己被丈夫骗了二十多年(据悉,作案后不久结婚)。这种突如其来的反转,除却会让她对丈夫“愤恨”,更会让她自己陷入绝望。


毕竟,她已经人到中年,变数不会太多。他(她)们携手走过二十多年,就算浪漫的情调已经不在,朴素的亲人关系却早已建立。尤其,他(她)们的女儿已经上大学,生活也算顺风顺水。这种时候,突然丈夫被捕,对于妻子来说,就是天已坍塌。


这种事实的存在,可能会用好长时间来确认。因为,人世间最难熬的就是“生死离别”。虽然,作为嫌犯来讲,在案情没有浮出水面时,舆论已经给出量刑的可能性。比如,死刑,或则不判死刑,也会处以较长的牢狱惩罚。总之,无论怎样的结果,她终将会落得不完整的后半身。


不得不承认,在爱恨交织的情绪里,她和女儿只能选择接受。毕竟,在人世间最难过的关卡,就是爱恨情仇。作为嫌犯的家庭生活来讲,从周邻的讲述中,似乎属于“小确幸”的家庭。所以,如果嫌犯没有命案在身,可能这样的格局,是多数人的追求。


可惜的是,从28年前的那场奸杀案开始,一切就只能“悬着”,逃避一天是一天。很多人说,作为嫌犯来讲,能潜逃28年,也算够本。并且已经娶妻生女,就算落得偿命的结局,貌似也没什么遗憾。可是,这是站在一个罪犯的立场而言的。


而对于他的妻女,她们的后续人生又该如何被安慰呢?她们只是因为是罪犯的家人,就要承受无端的指责,以及被舆论放大的各种社会压力。说实话,真的很冤枉。但是,对于我们所处的社会来讲,从来不会同情这些,只会变本加厉地去喊打。


只是,作为健全的社会,就社会舆论来讲,在面对嫌犯时,我们要尽可能地将其与家人分离开来看待。比如,他自己杀人的行为,以及受到法理的审判和道德的审判,这无可厚非。但是,作为他的家人,舆论上还是要尽可能地去保护。毕竟,她们已经够无奈,最好不要再去施加压力。


要不然,当28年前,嫌犯杀死“被害人”的时候,也意味着舆论之刀终究要落在他家人的脖子上。这种较为难解的死循环如果不去打破,那么苦等28年的正义,本质上就是为再次落刀做准备,只不过指向反转而已。而这种局面的存在,本质上是摧毁,而非救赎。


所以,无论是看待28年前的“南医大奸杀案”,还是看待任何一个“刑事犯罪案”,我们都要在获得正义的同时,将案情周边的人,最大限度地保护起来。要不然,所谓的正义永远是带血的正义,而非充满温和力量的正义,而这本身可能比惩治更为急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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