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年前簽了購房合同就回湖北了,現在回不去深圳,房子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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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這個疫情是突然發生的,是不可抗力。在春節以前你籤合同的時候還沒有蔓延到這麼嚴重的程度,不管你的購房合同註明不可抗力雙方均不擔責與否,《合同法》都有這個規定,你完全可以向房地產公司或中介機構說明這個情況,後續手續依據疫情發展向後延遲,但是要以書面的方式通知他們,同時注意留好證據。

二,儘可能多的向賣方提供你的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於你的戶籍證明、戶口本、從深圳到湖北的車票、湖北的住處的證明等等。最好也讓湖北當地的防疫部門給你出個證明。

好的,以上就是我給你的建議,重申一下,一定要及時與賣方聯繫,一定要留好你通知他們的證據。


江山侃房


年前簽了購房合同就回湖北了,現在回不去深圳,房子怎麼辦呢?小菜認為,由於疫情影響,湖北防控措施比較嚴厲,你暫時回不去深圳,是可以理解的,在這種背景下,延遲履行購房合同中確定的部分義務就是合法的。

第一、你的打算是什麼?或者說你的擔心是什麼?

出現了疫情,湖北又是疫情的重災區,回不去深圳,既是一種現實的困難,也是一種合法的理由。在這種情況下,你的想法和對方的想法都是很重要的。

假設01、繼續履行合同

由於疫情,你無法回到深圳,導致原本約定的購房事宜辦理期限可能快到了,甚至已經過去了。房子你是想要的,對方(開發商和個人都可以)也是想賣的,雙方都有繼續履行合同的意願,現在的障礙是你不能回去辦手續。

也就是說,雙方都想繼續履行合同。

假設02、解除合同

受到疫情影響,你在購房觀念上發生了變化,也可能是覺得疫情衝擊了深圳樓市,價格會有下探的空間,想解除合同,等價格穩定後再買,但對方的態度並不想解除合同。

或者說,對方覺得深圳的房價漲了,再以年前的價格交易,會有些吃虧,有解除合同的意願,但你不想解除合同。

總之就是,有一方想解除合同,另一方不想解除合同。

第二、在你們這個合同中,在法律上如何看待疫情影響?

我們從兩個方面來認識疫情和疫情對你們購房合同的影響。

01、疫情的法律定性

1月20日,國家衛健委經國務院批准,發佈2020年第1號文,將本次新冠肺炎定性為乙類傳染病,但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和控制措施。

2月26日,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發佈《關於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動企業開復工工作的通知》,將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定性為不可抗力。

根據我國民法(總則、通則)及《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是不可抗力。

綜合這些規定,很明顯,本次疫情作為全國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就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就是不可抗力。

02、在你們這個合同中,如何解讀疫情影響?

疫情被定性為不可抗力,解決是的合同違約的問題。

也就是說,合同一方遭遇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無法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導致合同的簽約目的無法實現,此時他可以援引不可抗力的規定,免除自己的違約責任。

回到你們的合同中,該如何援引法律規定?

這就取決於兩個假設。

(1)繼續履行

疫情影響,你暫時無法回到深圳去辦手續,但這個無法回去,不是你不願意回去,也不是你故意逃避回去,而是國家的疫情防控需要。

你因此不能回去,導致手續無法按照合同約定期限辦理,就會造成你即將違約,或者已經違約。根據法律規定,你可以援引不可抗力的規定,免除自己的違約責任。

但要注意,你援引不可抗力是有限制的,就是可以援引不可抗力規定,免除自己在辦手續上、付款上等受到疫情影響的合同部分延遲的違約責任;其他合同部分的違約行為能否繼續援引?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不能“一刀切”。

(2)解除合同

疫情定性雖然是不可抗力,但不能適用於所有的合同,也不能適用於所有的情形。

回到你們這個購房合同中,疫情的影響是延緩了手續辦理,但疫情是短期事件,不能從根本上導致你們的合同目的無法實現。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可以解除合同。

這就是說,如果不可抗力無法導致合同簽約目的無法實現,只是延緩了履行時間,不能援引不可抗力來解除合同。

如果執意援引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存在單方過錯,應視為違約行為。

第三、具體該怎麼辦?

通過上面的分析,我們已經知道,不能通過援引不可抗力的規定,單方解除合同。但可以通過援引不可抗力,免除自己延遲履行相關合同條款的責任。

除了要注意援引不可抗力的限制性規定外,還要注意具體操作上的一些細節問題:

01、及時通知對方

按理說,這次新冠肺炎是全國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方應該是知情的,但這只是常理預測。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導致無法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防止損失擴大。

也就是說,雖然對方應該知道,但法律上你有義務盡到通知的責任,不然,你就有一定過錯。

因此,比較嚴謹的做法,還是通知一下對方,把自己遭遇的情況和困難向對方表達,並積極協商處理辦法。

02、提供證明

雖然全國人民基本都知道湖北是新冠肺炎的重災區,疫情的防控措施很嚴厲,但建議你還是將當地疫情防控的具體措施告訴對方。

如果有地方性文件、社區告示之類的,蓋有公章的文件,可以拍照取證,一併發一份電子文檔給對方,以證明當地的疫情受災嚴重,防控措施確實很嚴格,你暫時確實無法回到深圳。

03、積極協商解決方案

遭遇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合同中相關條款的履行,受災一方應該積極、主動聯繫對方,彙報受災情況,並大體預估疫情結束時間,協商延遲相應的履行事宜。

一般來說,解決方案都是一種雙方相互尊重和相互妥協的結果,在提出解決方案之前,自己可以事先想好三個方案,一個理想方案,一個正常方案,一個不理想方案。不宜只往最理想的方案去努力,也不宜只接受最理想方案,要有這個心裡準備。

04、做好下一步履行合同的準備

主動聯繫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積極規劃好行程、資金、證件手續等,為下一步履行合同做好充分的準備。

05、也要做好維權的準備

當然,對方也可能會強行要求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也可能會因此強行要求單方解除合同。雖然這些都是缺乏合理合法依據的,但你還是得去面對。

如果真出現了這種情況,也不用擔心,有相關的國家規定在,亂來是不會得逞的。

目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做好了應對疫情帶來的合同糾紛處理方案;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統一處理意見還未出臺,結合2003年非典時期的處理意見,預計本次疫情期間大概率也會出臺類似的司法審判意見。

綜上所述,不管是繼續履行,還是解除合同,你在法律上都能得到合法保護,但這個保護又是有限制的,要注意區分情況。只要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盡到自己的合同義務,並採取積極的補救措施,主動溝通、協商,結果一般都是好的。


房壇法菜


不用擔心,因這次疫情影響,政府採取管控措施,屬於不可抗力因素。所謂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訂立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自然災害、如颱風、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為,如徵收、徵用;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騷亂三方面。

所以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買賣雙方無法履行合同,可以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大小,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以上是從法律角度來分析,另外從實際情況來分析,只要你還想買房履約,開發商在這個節骨眼上不會以此追究你違約責任的,現在想降價促銷還來不及呢怎麼能不賣你房呢。

但是因這次疫情影響你不想買房了,則要看你目前這套房子的手續辦到哪一步了,如果僅是交定金或者交了一部分房款還沒簽正式合同或者開發票,則跟開發公司商量退房,一般承擔的違約責任不大,因為這次疫情只是影響了買房辦理手續的時間,沒有影響到關於買房的其他實質性要件,所以買受人要想退房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如果你已簽完正式的網籤合同,甚至開具了不動產發票,要想退房則承擔的責任要大得多。


StoneRoc


一般像你這種情況的,房開商會根據情況適當延期補款的,像我們遵義這邊的話,各大房開商相繼推出了延期簽約的政策。詳細情況您可以和房開商那邊聯繫,說明自身的情況。房開商肯定也會根據相應的情況給予適當的延期。



雲笙1956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

你遇到的這種情況,大多數湖北購房者都遇見了

因為這次疫情的原因也是沒有辦法,大家都會遇到這樣的事情,嗯,這種屬於不可抗力因素。

如果說你買的是二手房,那麼你就是跟中介方還有房東去商量一下,商量一下,這個等咱們疫情過後再來處理這個事情,也不追究誰的責任吧,畢竟這個也是屬於不可抗拒的,是大家都不能控制的。所以去協商一下會得到一個很好的解決方法。

如果你買的是新房的話,那就去跟開發企業跟開發商,跟開發商的銷售公司去溝通一下這個事情,然後如果說按揭沒辦到給你緩一緩,等疫情過後咱們再去辦這個手續,反正又不影響你後面其他的流程,還是那句話,畢竟疫情的話,咱們誰也不能夠去阻止這個東西。

希望對你有用,有什麼問題可以問我



Hi有屋


聯繫開發商諮詢,全國各個單位應該都有應對疫情的特殊政策,估計不會有大的問題。不要道聽途說,直接聯繫對方最靠譜。


山巔之旅


等疫情結束後就可以回來啦!你沒會慶幸在年前買的!有房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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