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

常有司殺者殺。夫代司殺者殺,是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希有不傷其手矣。——《道德經》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這一章是講治國之道的,分三個層面,“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此為第一層面,講的是政治。“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而殺之,孰敢?”此為第二層面,講的是法治。最後一段為第三層面,講的是執法。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民何以不畏死?這是關鍵所在。天之道,物極必反,政治若過於嚴苛,人民就會冒死而反,正所謂,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兵法裡講,窮寇莫追,又如置之死地而後生,都是對“不畏死”的應用。

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

這一段有兩個要點,一個是如何“若使民常畏死”,另一個“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

若,假若,使,這裡作動詞用。如果能夠使人害怕死。這是很高明的,問題是,怎麼才能做到呢?老子在第80章中給出了答案,可供參考。“使民重死而不遠徙……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

能“使民常畏死”,這時,就可以以死而使之懼,“

為奇者”,即違法造反鬧事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這就是殺一儆百,敲山震虎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常有司殺者殺。

吾得執而殺之”,但不能濫殺,要由司殺者殺。司殺者,有兩層意思,淺層是指執法者或執法機關,深層是指天道。司殺者其實就是

替天行道,也就是說,得遵守客觀規律,這個客觀規律在佛家指的就是因果。

夫代司殺者殺,是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希有不傷其手矣。

佛教有首偈“酒肉穿腸過,佛祖心頭坐,世人若學我,如同進魔道。”表達的意思和老子這句話相仿。佛教有大師把佛像拿來燒了,也有人模仿,結果遭到慘重的報應。

所以,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莫做越俎代庖的事情。

回到老子這句話,殺人,執法,一定要依道而行,明道之後,可以現憤怒相,可以予人棒喝,沒到這個境界,不要隨意而為,不要亂施法令,否則,就象秦始皇,結果就是玩火自焚,搬石頭砸自己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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