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男主左擁右抱,村上春樹竟然靠寫這種小說,走上全職作家之路

我偏愛村上春樹,對他的閱讀貫穿了整個學生時代。早期的作品本本翻個底兒掉,反倒最新出版的《刺殺騎士團長》未能讀完。老實講,總覺得不像自願寫出的作品,起碼不夠誠心,加之出版的封面屬實不敢恭維,便愈發看不慣這種"旁門左道"的產物。

但蘿蔔白菜各有所愛,喜歡的人自有道理,只能怪自己欣賞不來。

當然,這無關緊要。

今天跟大家分享一本村上春樹的早期作品——《1973年的彈子球》。


男主左擁右抱,村上春樹竟然靠寫這種小說,走上全職作家之路

《1973年的彈子球》是村上春樹1980年創作的長篇小說,是"青春三部曲"的第二部。之所以選擇這本書,是因為比起出道作《且聽風吟》,它的情節更完整;而較之隱喻漫布的《尋羊冒險記》,它的意旨又相對清晰。與村上春樹後期的野心之作不同,《1973年的彈子球》稱得上徹頭徹尾的初心之作。也正是這本小說,讓村上春樹從他的廚房餐桌爬起,走上了全職專業作家之路。

男主左擁右抱,村上春樹竟然靠寫這種小說,走上全職作家之路

《1973年的彈子球》以"我"與"鼠"兩個人物為線索展開,"鼠"的部分相對單薄,卻十分重要。在介紹時,我將按閱讀順序,籠統劃分為"我"—"鼠"—"我"三部分解讀。

首先,從第一部分的"我"入手。

這一部分主要講了一九七二年,"我"和朋友在澀谷開了一間翻譯事務所,生意紅火,躊躇滿志。翌年,一對雙胞胎闖入了"我"的生活,他們無名無姓,因外貌太過相像,區分二人不得不用編號。得益於褪色運動衫上的中獎號碼,二人有了208、209的名字。此後,三人開啟了散步,喝咖啡,夜晚捧著《純粹理性批判》相擁而眠的生活。日子"平凡"而不失趣味。村上春樹的精妙之處,在於硬是將左擁右抱的後宮大戲,寫成了清心寡慾的禁慾宣言,彷彿三人同眠是極盡合理之事。我在閱讀時感覺自己像是做了絕育的貓,定睛窺視偏偏毫無波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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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之下,"鼠"的支線顯然多了一些厚重。

一九七三年秋天,"鼠"的生活在平淡中陷入荒蕪。慶幸的,他遇見了在設計師事務所工作,長得小巧玲瓏的女孩,並開始交往,生活的實感再次隨肉體的交合膨脹開來。兩人每週六見面,共度良宵。從女孩身上,"鼠"少見地感受到異性不再是一張臉譜——而是一個愛男人並將年老死去的真切的存在。可惜"鼠"終歸是"鼠",看過《且聽風吟》的人會明白,"鼠"屬於漂泊,斷不會與任何女人共度一生。此番也不例外,他漸漸感到自己的日期意識蕩然無存。雖然會想女孩,但思念與餘生絕不是混為一談的話題。很快,"鼠"不再同女子相會,甚至不曾有過一個正式的告別。

"鼠"的故事簡短而潦草。無需攤開,只因他終將離開。正如這世界,有人為奢而活,有人為欲而活,有人為愛而活,而"鼠"註定與孤獨和死亡同在。

"鼠"抓不住時間,時間也不曾可憐這個孤獨的有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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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回到"我"。

與雙胞胎共處的日子談不上激情,倒也滿滿的愜意。三人依舊下棋,散步,咀嚼食物,在空無一人的高爾夫球場拾丟失的球,為配電盤舉行葬禮。雙胞胎賢淑而溫情,時而討"我"歡喜,甚至用攢下來的錢買"我"可能喜歡的CD。若非直子,某一瞬間,我竟然真心希望他們生活在一起。但僅限於一瞬間,因為三個人的故事,終究稱不上愛情。如同這段文字,莫名其妙押了韻。

雙胞胎於"我"而言,更像剃鬚刀之類的生活附屬品,讓"我"舒適、安心,他們的作用止步於此。即便壞掉,也不見得是了不得的事。

不同於彈子球機,雙胞胎不曾承載太多過往。誠然,彈子球機絕非有用的物什,"我"在彈子球機身上除了籠統概括為"165000"分的最佳戰績和失去的時間,也幾乎一無所得。但那關乎記憶。人類習慣為記憶鍍上金黃,為牽強的寄託賦予它不該承受的意義,若非如此,人類便無法生存。尋找彈子球機的過程貫穿全文,亦是文章的高潮,當"我"終於在冷庫中尋找到三年前娛樂城賣掉的彈子球機。我們分明看到那彈子球機有了感情,有了語言,他們暢談過往,分享回憶。這不荒誕,這是從"無"到"無"的旅途。這是"我"告別自己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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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轉身關上門一刻,他腦海中會是怎樣的畫面。他想到的是玩彈子球的昨天,還是直子存在的、回不去的從前?我們不得而知,也無從知曉。

我只知道,他這次沒有回頭,一次都沒回。

時光匆匆,我們總要學會告別。正如雙胞胎坐在"我"左右兩側,同時掏過"我"的耳朵後,也踏上告別的旅程。

一切歸於荒誕,但青春何嘗不是一場場難以抹掉的荒唐,留給我們這群故作堅強的大人永生難忘。

對於小說,我說不出再會。只是真的陷入了寂寞……

良久的寂寞。

小說到這裡便已全部結束。

不過,我想單獨說說直子。


小說開頭,村上春樹用一定篇幅交代了一九六九至一九七三年發生的故事,其中,直子的出現讓我驚喜。

相比《挪威的森林》中直子無法交合時的淚水,一九六九年的春天,二十歲的直子還會搖頭淺笑。我曾被直子的憂鬱吸引,哪知,她的微笑更加迷人。

對於"一九七三年的五月,'我'鄭重其事地紮上領帶,換上科爾多瓦新皮鞋,去站臺上尋找那條狗"的舉動。

相比於書評人習慣解讀的:村上春樹是想用對狗的正式來反襯人之間的疏離。

我更願相信他是為赴直子之約。

別忘了,那是直子口中的狗;別忘了,那是讓直子面露微笑的狗;別忘了,一九六九年的春天與直子相見時,他腳上也穿著新皮鞋。所以,當四年後的他用手心團起香口膠,用力擲向月臺盡頭的剎那。白狗徑直跑去的身影,彷彿將時光帶回了一九六九年的春天。那個,他們坐在陽光明媚的學校休息室裡,相視而笑的春天。那裡有他對直子的懷念,有他們青春的告別。雖故人不可追,我亦為與你相遇而來。

然而時間不會斷開,告別毫無意義。

他終要帶著封於心底的思念存活,所謂忘得徹底,不過是無能為力的不願提起。

男主左擁右抱,村上春樹竟然靠寫這種小說,走上全職作家之路

作為普通讀者,你大可不必在意村上春樹的隱喻。

慶祝無意義,讀書亦然。當你將村上春樹的小說翻開的時候,那本書便再與"村上"無關,皆成了你的故事。

如果可以,不妨尋一個溫暖的午後,認真讀一讀這本書,

回憶下我們走過的——是曾以為多少漫長的時光。

這個城市一個月前的事都無人記得。

但只要心還在跳躍,回憶將永不會消亡。

我是阿文,你們的每日陪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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