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农村实行一户一宅,多出的宅基地如何转让才不违法?

建行渐远


农村实行一户一宅,前提条件是保护农民合法材产的,也就是说,虽然法律规定农村一户家庭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但农民通过合法取得的多处宅基地是受法律保护的,政策鼓励农民依法自愿有偿的退出闲置宅基地。


那么多出的宅基地如何转让才不违法?

根据国家农业农村部出台《关于进一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禁止城市人到农村购买宅基地,禁止城市人到农村圈地建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鼓励农民将闲置宅基地在本村集体范围内依法流转。

也就是说,农村的闲置宅基地,也就是一户人家拥有的多余住宅,国家是鼓励在本村集体范围内成员之间有偿转让的,让没有宅基地建房的村民通过有偿获得宅基地使用权,让多余闲置的宅基地物尽其用,实现村集体范围内的宅基地供需平衡。但是农民不得将宅基地出售给城市人,不得跨村集体转让。


农民将一户多宅以外的宅基地转让给本村村民,前提条件是,承转人没有宅基地,也就是说,闲置宅基地只能转让给本村没有宅基地的人,已经有宅基地的人不能再购买他人宅基地,有宅基地的人再购买他人宅基地就违反了一户一宅规定。一户多宅的宅基地转让给本村没有宅基地的人,即使不经过村集体同意,也是合法有效的。一户多宅的宅基地卖给本村有宅基地的人或者卖给非本村人,村集体不会批准,私自买卖不受法律保护,即使双方签定转让协议也是无效的。

违法购买宅基地买方会承担以下后果,不能过户,不能确权登记,不能新建、扩建、改建,遇上宅基地征占拆迁无法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安置补偿,一但卖方反悔,买方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综上所述,农村一户一宅以外的宅基地只能转让给本村没有宅基地的村民才合法,转让给本村有宅基地的人或者转让给非本村人均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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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实行一户一宅,多出的宅基地如何转让才不违法?

现时农村一户多宅(宅基地或房屋)的情况还具有普遍性。这一般多是在1985年之前,对申请宅基和建房程序不规范,对颁发相关的证照不严谨,相关的政策法规不建全所导至的。根据《土地法》和《乡村建设用地规划实施意见》等规定,一户一宅才是合法合规的。对多出的宅基地如何转让才不违法呢?
一:由同村无宅户申请,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同村农户中无宅基地无房的(如外流人员回归;兄弟父子分户;或其它性质的政策法规允许安户的)。可由其本人书面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由村委会核实后报村建,国土(所)等部门审核后同意转让的。再行报上级国土(局)部门批复、备案。至此转让程序合法合规。这里要说的,仅是转让。村委会核实后无异议的,上级相关部门在较短时间内办结。
二:多出的部分转让给己有宅基地但面积不足的农户。

对于宅基地面积超标(过大)的,和宅基地面积不足的同村农户,经双方协商同意转让的,可向村委会书面说明。并由村委会实地堪量核实后同意其双方转让与受让的。但须报村建和国土部门备案,及修改原宅基分布图。但要注意的是,即便是转让与受让,现时对新建房屋新批宅基地都是政策性收紧。所以无论是村委会或上级相关部门都持严谨审慎的态度。


对于宅基地的转让,一定要走相关程序,及有规范的手续。在政策进一步收紧的情况下,我们的村民或农户更应依法依规办理比事。


村民小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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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各种原因,现在农村一户有两个宅基地的家庭还是比较多的,但就国家的一户一宅的原则而言,一户多宅是不被允许和承认的,所以大家都在担心多出来的宅基地会不会被拆除,或者是有其他的惩罚措施,今天小编就农村一户有两个宅基地的问题,来给大家详细说说。

农村一户有两个宅基地怎么办?

针对农村一户有两个宅基地的情况,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毕竟不是所有的一户多宅都是非法的,所以就农村一户有两个宅基地该怎么办的问题,还得从宅基地的合法性入手,具体如下:

一、合法的一户有两个宅基地将进行确权处理

针对合法的一户多宅,国家将执行确权处理,目前有这几种一户多宅可以是合法的,不过各地的政策不一样,各地区可能会存在差异,以下情况不做统一标准,仅给大家作为参考,具体如下:

1、因分户而存在的一户多宅

(1)以前农村经济水平低下,需要很多劳动力进行劳作,所以多数农村家庭多有两个,甚至是有两个以上的兄弟姐妹,他们多数都还是在一个户口本上的。

(2)随着人口逐渐增多,原有住宅就不能满足他们的居住需求,就会重新选址进行建房。但是他们并未进行分户,户口还是在一个户口本上,这样也就造成了一户多宅。

(3)针对这类一户多宅的情况,可以进行分户处理,这样多出来的宅基地就可以进行确权处理。

2、因户口回迁造成的一户多宅

(1)以前进城热一直是一个潮流以及趋势,但随着农村户口的含金量凸显,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回农村建房或者是定居。

(2)部分人因为满足将户口迁回农村的条件,可以办理户口回迁,但是可能会因为管理部门的疏忽,而造成了一户多宅的情况,若是因为这种情况造成的一户多宅,也是合法的。

3、因继承造成的一户多宅

(1)众所周知,农村土地属于该村集体组织所有,宅地基也是如此,农户对宅地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但是对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享有所有权。

(2)当父母逐渐老去,虽说子女不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但是可以继承宅基地上方的房屋,若是因为继承父母的房屋而造成的一户多宅,也是合法的。

4、宅基地总面积符合当地规定的一户多宅

(1)部分地区因为地理条件受限或者是其他原因,初次所建的农村自建房的面积狭小,久而久之就会不满足一家人的居住需求。

(2)这时就会重新申请宅基地进行建房,但是各地区都有一定的建房面积标准,若是这两次或者多次建造的房屋总面积并未超过当地政策标准,那么也是合法的,也可以进行确权登记。

二、非法的一户有两个宅基地将分情况处理

针对非法的一户多宅,也是有多种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有偿使用

(1)目前有不少地区在试行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的政策,若是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建筑面积标准,虽然不会面临强制收回拆除的处理,但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才可以继续居住使用。

(2)据了解,当宅基地面积超标的面积越多,该农户所要缴纳的费用也就越多,所以建议大家在建房时,熟悉当地的政策标准,以免后期出现问题。

2、转让

(1)针对非法的一户多宅农户,若是不想有偿使用,可以将多出来的宅基地转让给同属于同一村集体组织的成员。

(2)但转让后的双方,都需要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

3、自愿有偿退出

(1)部分一户多宅是因为在城市有了房产,并且将户口已经迁出了该村集体组织,其原有的农村宅基地可以根据原农户的意愿进行处理。

(2)在这小编提醒大家,这项政策实施还不久,若是以前碰上这种情况,基本上都是该村集体组织将宅基地进行收回处理,但最新的宅基地政策要求,要以农户的自我意愿为主,可以实行有偿退出。

4、强制收回

(1)其实农村一般很少有强制收回的现象,只有少数情况使用这种强制手段,如:农户建了新房,但是旧房并未拆除的情况。

(2)若是该房屋居住者不满足申请宅基地的情况,但是强行占据了村集体组织的宅基地进行建房,村集体组织可以实施强制收回。

(3)若是申请人用欺骗的手段骗取农村宅基地进行建房后,一旦被发现,也要无条件被强制收回。

5、暂时保留

(1)部分农户家里可能会有祖辈留下来的房产,这类房产一般都是古建筑或者是要受到保护的文物,这是不适合进行拆除的,可以进行保留,或者是开发旅游项目,为村集体组织成员增收。

(2)现在农村房屋都是一户接着一户,并排进行建造的,若是该栋房屋属于要被拆除的非法的一户多宅,在进行拆除时可能会影响周边邻居的居住安全,那么可以将该栋房屋进行保留。

以上就是关于农村一户有两个宅基地怎么办的内容介绍,总的来说一户多宅有合法的,也有非法的,合法的一户多宅将进行确权处理,但是非法的一户多宅也有多种处理方法,一般是不会被强制拆除的,只有在建新未拆旧、强制占用宅基地建房、以及骗取宅基地进行建房的这几种情况下,才会进行强制收回,若是您家不属于这几种情况,可以不用担心你家的房屋会被拆除,希望本文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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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更正一下,多出的宅基地不可以转让,农民没有权利转让宅基地,转让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村实行一户一宅制以后,有的人家居住的面积超出了规定的范围,这种情况下,想把多出的宅基地转让给别人,怎么样才能不违法?

所谓多出的宅基地,一般都是在宅基地上建有房子的,有的是祖上留下来的老房子,按照现在农村的一户一宅制度,就多了一处或者几处宅基地。也有的人家是给儿子刚盖的新房子,但是媳妇儿不愿意住在农村,只能到城里买楼房,为了多筹点儿钱买楼房,这种情况下也想转让出去。类似的情况,如果想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话,首先要考虑农村户口的本村村民。


因为也只有本村村民之间,村委会才会同意转让宅基地的使用权。双方协商好以后,应该在村委会的监督下签订买卖合同,然后由在场的村委会成员按手印,以示证明。事后要拿着合同到镇政府开证明,然后到当地的不动产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可能各地规章不太一样,也有的地方需要到国土资源局去办理转让手续。不过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手续很繁杂,办起来特别麻烦,有时候需要很长的时间,恐怕在短时间内无法完成转让手续。

我有一个亲戚,儿子已经结婚五六年了,可由于现在农村不再给村民审批宅基地,所以他们家老少三代人,一直住在一个屋檐下,实在没有办法,也是在本村买了别人的一处老房子。前几天亲戚告诉我说,现在房产证虽然在他手里,但是房产证上还是老户主的名字,一时间名字无法更改。说是要等到镇上统一发行新房产证的时候,才能确认更改。至于说镇政府什么时间再发行新的房产证,不得而知。但是他的购房合同是合法的,是村委会都承认的。因为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村干部们都在跟前,也都摁了手印。


我提醒了一句,说房产证上的名字没有更改,这样还是不太安全。虽然说房产证在你的手里,但是房产证也可以丢失啊。万一赶上拆迁,人家过去的户主说是房产证被盗或者是丢失,那你岂不是百口莫辩。所以为了防止万一,还是赶紧把房产证上的名字想办法更改了最放心。

这样的转让方式倒是不违法,因为按照法律,这户买主是本村村民,本来就应该有两户宅基地,只是因为种种原因,他们家只有一宅,所以完全可以再购买一处。同样是本村村民,对方家里已经符合一户一宅,如果再进行买卖宅基地的使用权,这样的情况恐怕村委会也不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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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实行一户一宅,多出的宅基地如何转让才不违法?

农村如今实行一户一宅,由于各种原因很多户拥有多处宅子,按照政策虽拥有不违法,但现在年轻人很多不爱在农村居住,想到市里买房,苦于资金需求,想卖掉宅子换钱,也有的房子是老辈子传下来的,而后辈陆续都在外工作居往,很少回村子住也想卖掉房子,梅花今天就来聊聊房屋转让的事。



第一,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一户一宅”政策解读。《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而这里的“户”,是指具有本村常住户口且享受集体资产分配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而《土地管理法》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看了这些,其实我想劝说的是,房子最好不要转让,转让了你再很难审批到宅基地,特别户口不在村子里的人更是审请不到。而且就是转让,宅基地权是集体的,你也无权转让,只能转让宅基地上面房物财产权。



第二,那如果一定要转让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1)只有同村户口村民才可以购买本村房子,且在卖买过程中,一定是对方符合购房条件,然后两家签订卖买合同,村专项领导现场签名盖印(村委印),最关键是要及时过户,因为只有合同但没有过户,一旦这期间遇到拆迁,金钱利益面前打不完的官司。(2)如果只是因为超出“一户一宅”才转让房物的,也可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政策,进行家庭分户。每个户内因儿女成平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只要 己成年(满18周岁) ,旦自己有固定的收入(打工要有单位用工合同协议才算) 都可分户。这样房子就可直接合法转让给自己子女。



总之,农村宅基地是无权转让的,那是属于国家集体的,转让只是宅基地上面房子使用权,一定要合理合法,及时过户,合同明确,不要给日后产权留下遗憾,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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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农村对于宅基地的管理是越来越严格了,就算是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想得到宅基地的审批,那也是不容易的。而如今有一些农民更是有多块宅基地的,这自然就是违反规定了,那么多出来的宅基地要怎么做才不违法呢?

农村实行一户一宅,多出的宅基地如何转让才不违法?

现在对于宅基地都是一户一宅原则,也就是一个家庭只能够有一块宅基地。不过现在不少的农民其实还是有多块宅基地的,这样的话就不符合规定了。

宅基地是不能够自由买卖的,不过却可以在同一村集体进行转让的,不过对于多余的宅基地也并不是想转让就可以转让的,因为都没有进行确权,都没有宅基地的使用证,本身宅基地就是不合法的,所以也没有权力进行转让的。

而对于多余的宅基地想变成不违法,那样只有符合现在一户一宅的相关规定才行的。目前来看有两种解决方式,一种就是对于儿女多的,那可以通过跟父母分户,那样多余的宅基地就可以转让给儿女。比如说自家有两块宅基地的,通过儿女分户后将宅基地转让过去,那样两个户口都分别有一块宅基地了,这样就算是符合一户一宅的相当规定了。

不过很多的农民可能还是独生子女的,无法分户的话多余的宅基地就无法转让出去,还是算违法的。这个时候如果宅基地没有盖房的话,可能直接就是会被收回了,如果是已经盖房了,按照现在的处理方式,一般不进行强拆收回,只是会收一些宅基地的使用费,也就是说交费了事,这样也算是合理存在了。

当然要是你两块宅基地的手续都是齐全的话,那就不算是违规的,这个时候你也可以将多余的一块宅基地转让给同村人,只要对方还没有宅基地,还是农村户口的话,那都是可以进行转让的。

不过宅基地转让是需要经过村委会的批准的,不是私下签订协议非法转让的,这点大家还是要清楚的。宅基地非法转让的话也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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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水平在不断地提高,农民的自身利益也在不断地得到保障,对于农民来说,要想真真切切地保障农民权益,势必要从房屋和土地着手,房屋乃农民生存之根本,土地乃农民生活之根本,这二者谁也离不开谁,国家对此发布了宅基地确权和土地确权,这让农民的权益大大提升。

宅基地确权工作已经接近了尾声,宅基地确权对于农民来说是一件好事情,但不是每座房屋都可以进行确权的,宅基地确权也有一定的准则,那就是实行“一户一宅”政策,一个户口只能拥有和确权一套宅基地,多出的宅基地将不会受到国家保护。



农村实行一户一宅,多出的宅基地如何转让才不违法?

转让其实是可以的,但也要符合原则,现在的农村随着宅基地确权的进行,分户已经是难上加难,转让的必要条件就是需要不同的户口,有了不同户口的同时,也要符合是否是本村人,很多农民有这么一种情况,那就是自己居住的房屋属于过继的老房子,而自己分户了之后没有申请到宅基地,针对这一类人是可以进行转让的。


自己的房屋也是可以转让给你自己的直系亲属的,前提是直系亲属名下没有宅基地,不管是什么情况下,只要符合条件都是可以进行转让的。
宅基地切勿私自买卖,宅基地私下买卖合同将不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也形成了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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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不同于城里讲究法律,在农村就是稀里糊涂,什么土地不能买卖,大家都知道,但是农村宅基地还是以买卖为主,大家说怎么办,难道拱手让人吗?大家说可能吗?所以农村多出来的宅基地被卖掉了,这就是农村现象。

在农村宅基地买卖很正常,我们村一份宅基地17.8米宽,20米长卖18万,一直都是买卖,有人买有人卖,这就是农村市场,当然也没有人制止,关键是怎么制止呢?大家都是自愿的,很多时候能买到已经很好了。

现在农村宅基地是头等大事,家里有孩子结婚,没有宅基地盖房子,能愁死,很多时候都是通过中间人说合,买那些宅基地多的人家的,能买到就是烧高香了,很多时候不卖,都是请客、通过熟人,真的很难的,卖家很少,多也不卖。

在农村宅基地就是买卖,没有人站出来举报,大家都能接受,原本就是人家的,你举报什么,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大家说对吗?所以大家都能接受,现在农村宅基地买卖是一个公开事实。

大家一直认为自己的东西自己做主,价格合适就卖,农村一直都是这样,这也是一个不成条文的规矩,当然大家都能接受,这就是农村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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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出的宅基地如何转让才不违法?我认为先要看看我们的宅基地是否合法,如果获得的宅基地不合法,那么怎样转让都是违法的。

一九九七年,国家实行了农村房屋确权登记制度,对一切农村房屋进行了确权登记,颁发了《房屋所有权证》。因为农村情况复杂,房子又是农民的根本产业,所以大家历来都相当重视,视为珍宝,建房成为农民一生中的大事,再加上祖上遗留的房子,造成了一户多宅的局面,但是,那个时候不管你家里有几栋房子,只要没有纠纷,全部确权登记了,依法颁发了《房屋所有权证》。后来有个别遗漏的,只要确认是一九八二年以前的建房,也都给予了发证。

由此看来,即使是存在一户多宅的情况,只要拥有房产证,我们的房子就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这一点大家是可以放心的,接下来的问题是怎样处理这些房产呢?

说实话,在一般的农村,房产多了也没有多大的意思,既没有拆迁,也没有开发,多余的房子还要管理维修,费心费力,不如处理了的好,另一方面,面临着超标收费问题,由于国家对土地的管理越来越严格,制定了一户一宅制度,各地又规定了住房面积,超出部分是要收费的,我们可以采取两种方法应对。

一是家庭分户。法律规定年满十八周岁就是成年了,具有独立的法律行为。因此,大家可以为成年家庭分户,无论结婚与否,都是可以的,这个是合法的。

二是将多余房产卖给具有本村户口的同村村民。这里面要注意一个问题,我们出让的是房屋所有权,不是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归集体,但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土地使用权也归房屋所有者了,当然这种出让要在村委的见证之下,这样可以减少矛盾纠纷,不留后患,另一方面,也需要村委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只有办理过户手续,才能证明房子归你所有。这个做法也是合法的。

那么什么情况下是违法的呢,将房屋的使用权出让给非本村成员的,或者不具有本村户口的城镇非农业人口,这种做法是违法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不知以上回答能否满足你的需求,请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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