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黑龙江省检察院下发通知要求:在防疫抗疫中抓实巡视整改工作


  “全省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期间,要认真分析研判最高检在巡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和改进措施,坚持疫情防控和各项检察工作都能有序、有力、有效推进。”


  2月27日,黑龙江省检察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切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关键时期,要做到疫情防控和巡视整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切实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体现检察担当,作出检察贡献。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检察院党组坚决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和头等大事,主动扛起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把中央和省委各项防控举措落到实处,及时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成立由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担任组长的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省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高继明检察长亲自部署,靠前指挥,以视频会议形式先后4次召开全省三级院疫情防控专题部署会、党组会和内设机构负责人会议,对全省检察机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进行专项部署、专项推进,并深入到哈尔滨市平房区、香坊区,对基层检察院防控工作进行暗访检查。全省三级检察院紧急启动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日报告”制度,对全体干警相关情况先后两次清查摸底,全力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并建立了全省检察系统内部防控信息报送机制。按照省检察院党组部署,全省各级院坚持做到疫情防控与司法办案同步推动,对涉疫情犯罪实行全省检察机关三级联动,一体推进,确保在严格依法的基础上快捕快诉、从严从重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及时有效打击了针对疫情防治产品、药品等实施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利用疫情实施的哄抬物价、敲诈勒索、诈骗等犯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职能等妨害公务犯罪,编造、故意传播与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等涉疫情违法犯罪。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有4052名检察干警坚持工作在一线,全力投入这场防疫抗疫阻击战。


  为使疫情防控和检察履职双促进、两不误,2月27日黑龙江省检察院又印发了《关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切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如何坚持一手抓自身防控、一手抓检察职能履行,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


​  《通知》强调,要坚持疫情防控与巡视整改两不误。对检察机关自身疫情防控工作,要按照相关举措和防疫要求,有力有序、坚持不懈抓落实。同时,要按照省检察院党组关于巡视整改的工作要求和确定的职责分工,采取有效形式和方式,使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各条线切实负起责任,把巡视整改的各项任务一项一项地抓细抓实抓好。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工作形式上可因疫情适当变通,但是标准不能降低,成效不能减弱,更不能借口疫情防控而等、拖、推,造成整改工作停滞不前。


  《通知》强调,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引领巡视整改工作。

在政治自觉方面,要始终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切实增强检察干部队伍纪律规矩意识;在法治自觉方面,要把检察工作更大力度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主动思考和实践如何立足检察职能促进法律、法治得到更好落实;在检察自觉方面,巡视整改不能仅满足于形式销号,要更加积极主动地把法律的刚性规定与灵活的方式方法结合起来,切实把“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做优做强、做实做好。特别是要紧密结合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把巡视整改要求纳入日常工作制度约束之中,对照会议精神来谋划思路、部署工作,对整改措施进行再梳理、再完善,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形成长效。


  《通知》要求,在巡视整改中更好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更要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工作和日常言行中。各级检察领导干部要率先从“要我改”向“我要改”转变,对巡视整改工作不能只是口头提要求,而要真正扑下身子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抓落实。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巡视整改中要坚持能不开的会就不开,能书面的就书面部署、书面反馈,通过合理安排,把整改要求进行再明确,把整改任务进行再分解,把整改成效进行再强化。


  《通知》要求,要加强巡视整改对下指导工作。各地检察机关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断强化巡视整改力度,把巡视整改成效体现在防疫抗疫中的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上。要把各地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中的具体表现看作对整改成效的衡量与检验,要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对检察机关在防疫抗疫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各地要及时发现、深入了解,以适当形式给予鼓励,弘扬正气,同时要抓好纪律教育,对防疫抗疫中不自觉的特别是顶风违纪的干警,要从严查处,切实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体现检察作为,诠释检察担当,树立检察形象。


  《通知》强调,要切实在巡视整改中减轻基层负担。要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疫情防控期间,尤其要压减、统筹好发文、开会、检查、调研等,能不发的文坚决不发,能合并的进行合并,避免多头发文,能够在内网发布的就不发纸质文件,能够点对点办理的、针对少数地方的单项工作,就不要普发、群发,尽最大限度为基层减轻负担。并以此来检验全省检察机关的办公效率和质量,检验检察工作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检验巡视整改的力度和成效。

审核:吴 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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