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红寺堡区出台多项“红利”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2月29日,记者获悉,吴忠市红寺堡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结合红寺堡实际,出台多项措施支持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

红寺堡区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建立贷款审批绿色通道,减免手续费,简化业务流程,为红寺堡区中小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和个性化金融服务,满足企业资金需求。稳定信贷供给,降低融资成本,对受疫情影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要通过展期、续贷等方式予以支持。对红寺堡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100%。疫情期间可缓缴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足额补缴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延期缴纳税款。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免除2020年全年租金。对承租公租房的小微企业,免除2020年全年租金。鼓励支持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等。

同时,加大招商力度,积极引资引企投资新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项目,对拟引进企业提出的需求,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最优惠政策。扶持疫情防控用品生产企业、加大贷款贴息和担保支持、落实资金扶持。此外,建立企业复产复工帮扶机制、贸易纠纷法律服务机制、清理拖欠账款长效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复工企业防控物资保障、原料供应、物流运输等问题。


记者:王 茜 编辑:吴倩 校对:马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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