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故事:清代志怪故事——紅鞋

紅鞋

某縣有甲乙二人,二人是連襟關係,所以平時經常互相愛開玩笑,一見面便打打鬧鬧,爭論不休。此地有一條很深的河溪,雖然河面只有幾丈寬,但是水流湍急像飛奔的馬兒,所以讓人不能渡過去。

故事:清代志怪故事——紅鞋


一天,甲乙各自約了幾人,商量著到某個地方去遊玩,中途正好要經過河溪旁邊,兩邊人馬正好隔岸相遇,大家多是互相認識的,便互相說起笑話伴隨著溪水中和陽光嬉戲俶爾遠去的魚兒,充滿樂趣。

一夥人隔岸一邊交談,一邊行走。甲乙二人又開始互相逗弄,拌起了嘴皮,同行的人聽了以後,無不捧腹大笑。乙忽然把身上佩帶的小刀拔出來,裝作發怒指著甲開玩笑道:“你這個不聽話的奴才,還不趕快閉嘴,再講話我就殺死你!”看到乙滑稽的模樣,甲笑罵道:“畜生!你想殺你老子嗎?生了你這樣不肖之子,確實應當被你殺死。”說完後,便假裝把自己的胸部朝乙的方向挺了一下,嘴裡卻嘻嘻哈哈笑個不停。乙也笑著把刀鋒朝他迎過去,做出擊刺的樣子。

故事:清代志怪故事——紅鞋


大家正被他倆逗笑得前俯後仰,甲忽然癱倒在地上,殷紅的鮮血流滿一地,大家急忙上前察看,只見刀已穿過胸膛,甲竟然因為玩笑而死。眾人大驚失色,再看乙仍舊含笑握著沾鮮血的刀把站在對岸,仍不知發生什麼事情。兩岸的人急忙都呼喊起來救命,來來往往的行人全被這慌亂聲所驚動,紛紛聚集過來。這時乙才感到自己真的殺了人,想逃走已經來不及了。

大家一起合力把他手中的刀奪下,然後將他綁起送到官府。縣令某公,平時號稱神明,接到報案後,覺得此案並不尋常,便迅速帶人趕到作案現場,不放過任何證據進行勘察。調查結束,又立即下令將河溪的上流給攔斷,等到水乾後,探尋河底到底有什麼怪異。果然發現河床上有腳印,從河溪這邊通往那邊,來往都有蹤跡。仔細一看,腳印像錐子一樣纖細,不像是男子留下的,縣令對此也感到很震驚。他又令手下人深挖下去。剛挖了幾尺,就發現一隻小箱子。命人打開一看,裡面竟然藏著一雙像紅蓮一樣鮮麗的女鞋,嶄新如剛做的一樣,沒有任何被水腐蝕的朽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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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令思考後頓時恍然大悟,便把乙喚來,當場告訴他:“你這是前世的冤孽。雖然你沒有殺害人家,可人家卻因你而死,因為平時的開玩笑,耍貧嘴而引起的爭鬥活該你們咎由自取。”乙聽後後悔連連,跪地認罪,不再為自己的行為辯解,最終縣令將他斬首抵命。

父親生前經常舉這件事為例子,向人諄諄告誡:逞嘴上之癮取樂,不但沒有好處,而且還會像甲乙二人那樣闖下大禍,應該要謹慎自己的言辭啊!

(這個故事雖然是開玩笑致死案,但不外呼鬼神作祟。我有一個遠房堂哥,有一次和酒友都喝多了。趴在拖拉機前面說酒友不敢軋他,酒友上了拖拉機,把他軋死了。是酒後失手,還是另有原因,因為他住在外省,就不得而知了。外史氏在文末也講了一個故事,是夫妻間嬉戲打鬧致死的事,到下面原文去看。)



【原文】

紅鞋

  某縣有甲乙二人,姻婭也,素相嘲謔,見即喋喋不休。其地有深溪,闊僅數丈,而湍急不可以涉。一日,甲乙各約數人,將往某處遊。路經溪側,隔岸邊相值,一水盈盈,聊通笑語。眾中亦多相識,且言且行。二人復相謔,同遊者靡不粲然。乙忽拔所佩小刀,戲謂甲曰:“忤奴勿再言,言將殺汝。”甲大笑,詈曰:“畜產,爾思弒父耶?生汝不肖,殺我固宜。”

  語次,以膺相向,嘻嘻不已。乙亦笑挺白刃,作擊刺狀。眾方為之捧腹,甲忽頹然倒地。亟視之,喋血朱殷,刀已陷胸矣。甲竟死,舉大駭。視乙,猶含笑操刃,鋒鍔皆赤色。兩岸喧噪,行人胥驚,觀者如堵牆。乙始覺其殺人,欲遁不能矣。眾奪其刃,逮以見官。邑令某公,素號神明,聞即馳往槍驗。驗訖即命人遏溪上流,俟其涸而窮其異。果有腳跡,自此岸而達彼岸,皆往來有蹤。細視之,纖細如錐,不類丈夫,亦愕然。更命人深掘其泥,甫數尺,更得一篋,啟之內藏女舄一雙,鮮若朱蓮,嶄然未朽。令頓悟,即呼乙當場語之曰:“此夙孽也。汝雖未殺伯仁,伯仁由汝而死。嬉笑興戎,罪實自取。”乙亦俯首無詞,遂論抵。先大夫每舉其事數數戒人,以為嬉戲無益,且有賈禍如此者,可不慎歟!

  外史氏曰:律有戲殺一條,是其殺有由於戲者。此則斷無能殺,而竟以戲成之。戲真無益於人矣!猶憶某州有一婦,年未二旬,以弒夫將置極刑。官訊之,輒頳顏涕泗,惟求速死。官不忍,命入內署,令夫人從容詰問,始得其情。則夫婦俱少年,家畜牝牡二衛。一日,夫如廄,見牡者躍躍,而牝者拒以後蹄,踢不使前。夫即呼妻往觀,舉大笑。及歸室,強婦為此狀。婦不可,夫終不懌,乃勉從之。甫一騰踔,適中睪丸,遂瞥然而倒。視之,已無救矣。此尤戲殺之可笑者,因並附記於右。

清代《螢窗異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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