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请问医院查房记录作假怎么证明?住院期间这个大夫就没出现过?

刚蛋儿哥


你所指的是住院期间没看到某位医生去查房,但是病历里面又有这位医生的查房记录是吗?这个是没办法举证的,也不算造假。因为临床医疗里面有一条制度叫做三级查房,也就是病历里面要体现三个不同级别医生查房记录。有时候上级医生闲下来会专门组织查房,如果很忙,会听取下级医生汇报情况指导治疗。要知道,医院越大,上级医生越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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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经医院不查房是不存在的 早晚各一次 日常多是你的床位医生看你 带组医生多为副主任或者高年资主治 一礼拜至少两次 教授或者主任查房一礼拜一次 三级查房这是严格要求的 如果没做到一投诉一个准 医务科肯定给他上奖惩 但是 怎么个查法那就不一定按你觉得的来哦 教授教学查房一般选取两个典型病案细讲 这两个都得查一早上 别的病人基本就是点个头给个微微笑 主治查房这档基本查两天内新入院的 危重的 床位医生有疑问的 别的病人也基本随口问问情况一笔带过 如果你总是被一笔带过 那说明你情况不错 床位医生搞得定 这是好事 瞎纠结啥 至于我看到前面有人说查病历能查出问题 没错 只要是人写的东西你总归能挑出点毛病 书写不及时 书写不规范 漏写补写多了去了 可是你找出来又能怎么样呢 你去投诉 结果是上级医政部门把相关医生批评一通 你能得到啥好?你去起诉 又没发生医疗事故 或者医疗事故和书写病历的问题不存在因果关系 法院也不会支持赔偿 至于伪造病历伪造数据 以前可能有 现在医院所有病历 化验数据都是存在卫生部门制定的系统数据库中的 医院医生和化验室没权限篡改 所以呢 如果真发生医疗事故 还是该去维护自己权益的 但是靠挑人一些瑕疵来获取利益 现在也是很难办到的 我说的是上海地区 别的地方不是很清楚


郁闷哒阿玛


这个跟你有什么关系吗?!医院文书要求体现三级查房,很多时候可能今天没去看你,可是只要有签名出现,那出现名字的人一定知道情况!所以不用纠结这些!跟你病情没有任何关系!


小医心


看你啥情况了,可能你病很轻吧,上次我老公支原体肺炎就是这样,到出院了还不咋搞清楚主管大夫是谁[捂脸]如果每天早上,一堆人出现在你面前查房,你不在还一定要找到你,说明情况很不好吧[捂脸][捂脸][捂脸][捂脸]


袋鼠皮皮


病历是鉴定医疗事故的重要参照依据 全面体现医院对患者用药诊断和监测记录 一旦要做假了 往往是即将发生医疗纠纷病人即将咽气之前 病人一挂就得立刻封病历供日后纠纷取证用 在这个时间差会人为操作修改病历以减少对医院不利的因素。这是业内公开的潜规则。在电子病历和全国联网未普及之前这种情况将长期存在 无法避免 针对你的问题 很遗憾你无法查证 除非报警才有权调用院方的摄像头监控记录 但是很遗憾一般只保留一周 在这个时间差内有足够的技术介入手段给你安排。无从取证

下面转一篇官方的报道

东方早报发布

专家称病历造假频发缘于违法成本低、造假难度低、造假较难鉴定

目前的法律规定病人只能复印客观病历资料,而主观病历不能复印。病人一方得不到完整的病历资料,也就无法判断病历造假。

据新华社电 在医疗纠纷中,病历的真实完整是还原责任的重要依据。然而近年来,销毁、篡改病历的事件时有发生,为医患关系涂上了阴影。

如何确保病历真实性?专家认为必须从法律和技术等层面多管齐下。

病人死亡后,病历缺损

今年3月26日下午,59岁的邱双根因病到广西天等县人民医院打点滴,其间突觉不适,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让家属感到十分蹊跷的是,在他们当天下午赶到医院、拿到死者的病历时,发现原本应有8页纸的病历本却只有4页纸。

家属猜测,邱死亡后,医院为了推卸责任而没有及时通知家属,在这段时间里对病历“动了手脚”。然而,天等县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病历确实是邱的主治医生撕掉的,是因为“写错了”而撕掉重新写,并且是在邱3月上旬到医院就诊时就已撕掉写错的部分,并非事发后为推卸责任故意为之。目前,医患双方因此争执不下。

类似的事情并非偶然。前不久,在东莞一家医院,两岁患儿被医生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并输液治疗。其间,婴儿猝死,医生把原始病历撕毁另写,并把诊断改为“手足口病”。

卫生法学专家卓小勤告诉记者,目前病历纠纷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撕毁病历;二是事后修改造假,如手术同意书风险告知事项在发生医疗事故后,再添加几项内容;三是从一开始就在造假。在他经手的一个案例中,一个产后大出血的病人转到某医院的时间是11点15分,医院拖延至12点多才开始抢救,病历记录的入院时间和“急查血常规”医嘱时间是11点40分,而在检验科的血常规检验报告单上“标本收到时间”为12点21分。通常“急查”的化验标本应当立即采集和送检验科,不可能拖延40分钟,因此可以分析出该病历在入院时间上造假。

卓小勤认为,毁掉病历或者病历造假是酿成医患矛盾不断升级和频发的一个突出原因。

医方为何喜欢“做手脚”

病历造假繁发,专家认为缘于“两低一高”。第一是违法成本低。卓小勤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对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行为给予吊销执业证书,另加罚款,但整体看执行不力。同时,法律缺陷有利于造假。如目前的法律规定病人只能复印客观病历资料,而主观病历不能复印。病人一方得不到完整的病历资料,也就无法判断病历造假。

二是造假难度低。在医患信息本就不对称的环境下,信息不公开增大了医方造假甚至销毁病历的空间。律师谢青松说,患者手上的病历本只是病历的一部分,内容较简单,除此之外还有很多详细治疗方案、具体治疗过程的记录,包括医嘱、药品处方以及注射、吃药、抢救等治疗每一个步骤的具体实施时间等,都保留在医院手中,这里面就有很大的造假空间。

一位有家属在医院工作的知情人士说:“现在很多医院实行的都是电子化的病历,医嘱、药品处方等都记录在电脑上,修改起来很方便。”如果医院出现重大的医疗事故而院方又存在过失,为推卸责任,值班医生、护士等科室里签过字的人可能全部被叫到场,谁签的字谁马上改,重新做出一份严格符合相关规定的病历,“一环扣一环”让人无懈可击。

另外,病历造假鉴定较难也使医生铤而走险。专家认为,鉴定执行中门槛多令鉴定无法进行。比如有些鉴定费用较高,直接导致患方无力鉴定,最终无法判断病历有无造假。

北京协和医院一不愿具名的医生表示,医生修改病历有三种情况,一是普通的笔误;其次是医生对患者前期进行了初步诊断,但无法确诊,后期经过一系列检查诊断后会对前期的诊断结果作出相应修改。最后一种情况是,治疗过程中医生的诊断与最后的综合诊断结果不符,这个时候,医生也会删改一些治疗过程中的病历。

邓丽萍律师认为,出现撕毁病历或病历造假的现象还与我国当前优质医疗资源紧张有密切关系。原本一个医生在做一台手术时,就应负责到底,但现在医生不够用,以至这个医生往往只用完成关键部分,就要去另一个手术台工作。这样一方面容易造成事故,如延误手术时间等,另一方面一旦有事故,责任不清,最终导致病历造假或销毁的可能性变大了,甚至出现医方集体性造假。

根治作假需要多管齐下

卓小勤认为,当务之急是通过立法确立病历的“档案”性质,从法律制度上加强行业监管、引导行业自律。既要对病历修改等环节作出更加严格的规定,又要加大对撕毁、造假病历的执法力度。

北京协和医院医务处副处长刘宇认为,当前对于病历到底是部分能够复印,还是全部能够复印,相关法律法规应该进一步明确,以便于操作,使行业能够更加规范运行。

不少专家建议,整治病历造假应加强行业监管,如加强对医学会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清理病历造假的不正之风。

信息化时代,病历电子化是大势所趋,如果以病历电子化为契机,加强技术监控,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可以保证病历的真实完整。卓小勤认为,尽管病历电子化出现了一些问题,但并不能就此全盘否定病历电子化,相反,这是一个很好的契机。当前应继续推广电子化,同时引入软件开发商,开发出新软件以保证每一步的修改都有记录,并且所有修改都不能被撤销和掩盖,能准确记录患者就医的全过程中每一个环节,从技术上规避篡改病历的空间。另外引入第三方,对相关数据进行监控保存。

专家认为,从根本上来看,医患关系并不是对立的,而应该是一致的,医生的出发点是治病救人,与患者就医康复的根本目标一致。为避免纠纷,应考虑将医疗全过程对患方公开。

谢青松律师表示,在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应立即复印病历,并要求院方封存病历,但目前很多医疗机构不愿意配合患方,患方对此也没有高度重视,往往等患方向卫生局投诉过后,病历已经被篡改完毕。因此应进一步加强法律宣传,提高患方对于复印和封存病历的权利意识,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监督。


人民的霸霸


查房记录,入院后第一天(其实是第2天,记录为实足天数)主治,第二天(其实是第3天)(副)主任,后面没啥特殊情况的话主治(副)主任交替3天一记,一般由低年制医生记录。这个是书写规范要求,所以基本上都是按这么写的。至于那谁主治主任有没有来床前,没这要求,信息是可以交流的,没来床头并不说明人家不知道你的情况。医院有汇报制度、会诊制度,疑难讨论制度。有情况下级医生会汇报,有问题会会诊、会讨论(组内,科室,甚至全院多学科,届时可能会很多陌生面孔医生来查房)。相对来说内科系统的主任更容易来床头查房,而且往往一查就是一早上。外科系统的主任可能一大早就进了手术室,一进去可能就是一天。要哪个主刀医生老进手术室太迟是要挨批评的。自然而然,查房啊换药啊都是下面医生来处理。所以这个谁谁主任在你住院期间只出现过一次,甚至根本没出现,不足为奇。当然,他不出现,仍对你的诊疗负责。所以你要关注的是诊疗有无过错,有没造成伤害。而不是关注这,毕竟,有鸡蛋挑骨头之嫌。


长风破浪nk


我希望你住院的时候,不光护士,而且医生24小时陪护在你身边,你有任何风吹草动都绝对第一时间给你处理。每天记录最少写七八个,上级医生每天床旁看你最少两次,一线医生看你十多次,值班护士嘛,24小时都坐你旁边。不要以为是演戏,这真实存在的。满意不?满意就好,下次住院请直接住ICU。对了,记得提前把你银行密码告诉你老婆,这样买墓地的时候好取钱。



黑白无霜


病治好了才是王道,治不好天天陪你24小时你就会点赞么?!医生一天那么多手术不要去完成难道趴你个轻症患者床边拉家常?!


神神叨叨的小姐姐


病历都是开玩笑的,你写的再好,想告也是简单的,总有错误的。 哈哈哈,我以前就这样,不爱写,待到要出院才补。你想告就去告,一告一个准,因为病历规范一直在变,你可能还没意识到就产生了新的要求,尽善尽美的病历基本不存在,你要找错误,还是很容易找的。 还有可能主管医生没意识到会死吧,所以才没有严格执行三级查房制度。查房都不出现,一般这种情况不存在呀,我算是个懒汉,查房还是会查完的。也不知道咋回事,主要是要有证据,证明他没查,比如录像啥的,你在查房记录里查不到的。


路怒症哟


没有出现过,不代表那个医生没有参与你的治疗,为了稳妥和不漏诊误诊,你的管床医生一定和他讨论过你的病情,阅读过你的实验室资料和影像学资料,如果他是上级医生,肯定给出过指导意见的。这个查房不是做给你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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