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南京市公安局發佈消息
南京人才落戶新政延長一年
3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1年
辦理對象
取得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年齡在40週歲以下且取得本科學歷的畢業生(含留學歸國人員);
取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
取得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技能類)人員。
夫妻雙方均按本辦法申請戶口遷入的,可以同時申請隨遷未成年子女。
辦理程序
01 取得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年齡在40週歲以下且取得本科學歷的畢業生申請戶口遷入的,向公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戶申請書;
(二)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三)學信網上開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教育部門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02
在國(境)外取得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或進修訪問一年以上的留學歸國人員申請戶口遷入的,向公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戶申請書;
(二)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三)教育部認證《教育部國(境)外學位學歷認證書》或在國(境)外取得的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03
取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申請戶口遷入的,向公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戶申請書;
(二)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三)市人社部門出具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認證書》。
04
取得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技能類)人員申請戶口遷入的,向公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戶申請書;
(二)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三)市人社部門出具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認證書》(技能類)。
隨遷未成年子女的,需提供居民戶口簿和親屬關係證明。
看文件原文及通知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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