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科右中旗人民法院利用“雲上法庭”審結首例刑事案件

2月24日上午,科右中旗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宋雙喜利用“雲上法庭”系統,適用簡易程序審理被告人陳某犯危險駕駛罪一案,並當庭作出宣判。這是疫情防控以來,旗人民法院利用互聯網法庭審結的首起刑事案件。

科右中旗人民法院利用“雲上法庭”審結首例刑事案件

2月8日13時許,被告人陳某醉酒後駕車到村口防控疫情檢查卡點,要求防疫工作人員放入外村村民(陳某親屬),遭到防疫工作人員拒絕後,陳某駕駛車輛返回時駛下路基並與防疫工作人員發生爭吵。防疫工作人員報警後,經檢測,陳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93.3055mg/100ml,屬醉酒駕駛機動車。陳某被科右中旗公安局刑事拘留,現羈押於科右中旗看守所。在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經與公訴機關及看守所協商,本案採取“雲上法庭”遠程庭審模式審理,被告人在看守所接收庭審。做好被告人體溫監測,佩戴口罩、護目鏡等防護措施後,在看守所民警的協助下,被告人通過遠程視頻與法官、公訴人進行“隔空對話”,參與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後陳述等庭審流程,全過程用時15分鐘,期間視頻畫面清晰,聲音傳送流暢。被告人陳某自願認罪認罰並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本案當庭進行宣判,被告人服判並表示不上訴。庭審結束後,被告人對庭審筆錄在視頻上進行核對,確認無誤後在系統中電子簽名。

科右中旗人民法院利用“雲上法庭”審結首例刑事案件

利用“雲上法庭”審理刑事案件,既節約審判資源,又提高辦案效率,同時有效避免人員流動帶來的隱患,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下一步,科右中旗人民法院將深入推動現代科技與法院工作的融合,做到刑事審判和疫情防控相結合,有效的保障在疫情期間刑事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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