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及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做好有序恢复交管窗口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
呼和浩特大队自2020年3月2日起恢复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业务。为了方便大家办理交通违法处罚,了解处理流程,请耐心阅读下面的内容。
办理方式
结合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目前采取电话预约的方式开展业务办理。
1、预约电话:0471-3353908;
预约时间:周一至周日8:30-17:30
2、预约时限:当日只能预约次日规定时间的窗口业务,我大队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告知业务办理时间。预约成功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逾期办理则预约失效,需要重新预约。
3、预约人数:按照违法处罚窗口的实际情况设定接待人数。
4、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业务范围
目前,呼和浩特大队仅可处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直管的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具体范围如下:
G6京藏高速:248KM—1068KM
G7京新高速:275KM—467KM
G12珲乌高速:891KM-923KM+893m
G16 丹锡高速:502KM—947KM+300m
G18荣乌高速:1273KM-1332KM
G25长深高速: 155KM—199KM+551m
G45 大广高速:408KM-972KM
G55二广高速:117KM—425KM
G65包茂高速:27KM—209KM
G59呼北高速:0KKM-92KM
G1013海张高速:1004KM+876m-1302KM+350m
G2511新鲁高速:104KM—354KM
G4515赤绥高速:0KM—11.6KM
G5511集阿高速:1062KM-1243KM
G5901呼市绕城高速:0KM-58KM
S24准兴高速:0KM—265KM
S41省道:0KM—23KM
温馨提示
1、预约、办理业务的群众必须为交通违法当事人或车主本人,且预约时必须是本人手机号码。窗口办理业务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非办事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区域。
2、办理业务时,预约人员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预约时会详细告知)。
3、根据当前疫情况,为有效防范疫情风险,办理业务人员暂时只能通过刷卡缴纳罚款。
4、为减少人员接触,请等候办理业务的群众在指定地点等候。
5、未按要求佩戴口罩,或者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不允许进入处罚大厅办理业务。
6、群众在预约、咨询或办理业务时遇有态度“冷硬横推”等现象,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471--3602122。
(来源:内蒙古高速公路交警呼和浩特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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