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南陵縣人民檢察院受理方某某、吳某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案

近日,南陵縣公安局向我院移送審查起訴方某某、吳某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案,犯罪嫌疑人方某某、吳某某已被依法執行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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