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陵縣公安局向我院移送審查起訴方某某、吳某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案,犯罪嫌疑人方某某、吳某某已被依法執行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分享到: 閱讀更多 延安市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 關鍵字: 黑社會 某某 南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