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重磅!解放區:3月1日起沿街門店經審批可有序開門營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河南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應急響應機制的相關規定,為全力支持和推動受疫情影響的沿街門店(含農貿市場內商戶)復工復產,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復工時間安排


凡是具備復工營業條件的沿街門店(含農貿市場內商戶),自3月1日起可有序復工。


本次復工不含負面清單門店:影劇院、棋牌室、遊藝廳、兒童娛樂場所、KTV、舞廳、150張床位以下小賓館、健身房、書店、網吧、酒吧、茶社、公共浴室、足浴店、保健推拿、美容美髮店、培訓機構、口腔診所、家政服務業、餐飲門店堂食(含冷菜)、冷飲(奶茶)店、熟食店、母嬰服務門店等。


二、復工程序和監管


凡具備復工營業條件的的沿街門店(含農貿市場內商戶),須提交《企業疫情防控工作承諾書》、從業人員基本信息後,方可復工營業。食品、餐飲類門店須向區市場監管局提交備案,區市場監管局履行監管責任;住宿、醫療機構須向區衛健委提交備案,區衛健委履行監管責任;服裝、鞋帽、日雜、百貨、五金交電等不在負面清單範圍的其他沿街門店和商戶,須向各街道辦事處提交備案,由區市場監管局履行監管責任。


三、復工人員管理


1.本市人員無任何異常情況即可上崗。


2.來自湖北及途經湖北的人員,須自返回之日起完成隔離14天后,無任何異常情況方可上崗。


3.來自湖北省以外的其他地區人員,須提供本人健康申報證明,且無任何異常情況方可上崗。


4.境外點對點接送的人員、旅居人員,須自返回之日起完成隔離14天,且無任何異常情況方可上崗。


5.各復工經營單位、各行業主管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和社區(村)、樓院須加強外來人口的排查、登記、隔離管理和服務工作,嚴格做到外防輸入,內防擴散。


6.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已復工經營單位宿舍入住人員、店鋪住宿人員的排查、登記、隔離。


四、防疫責任和處罰


1.各復工營業的經營單位須承擔防疫工作主體責任。


2.各行業主管部門、各街道辦事處須承擔各類門店的復工營業監管責任。


3.凡不執行防疫措施的經營單位和個人,經監管單位發現一次,予以警告和相應處罰;發現兩次的予以關停。


4.凡是復工營業的經營單位和個人,因沒有嚴格履行主體責任、落實防控措施造成疫情發生的,按照重大安全生產事故予以責任追究,吊銷有關證照,列入失信名單,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5.凡是復工營業的經營單位和從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省、市、區及單位的各項防控規定,如因謊報、瞞報、不執行防控規定造成不良影響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6.凡因各有關部門監管不到位、失職瀆職造成不良影響的,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


五、嚴格防控措施


1.嚴格消殺管理。各類經營單位在復工營業前,必須對經營場所及設施設備進行全面消毒,並建立日消毒登記制度。同時,保持店內通風良好,不得使用中央空調,如使用,應關閉迴風系統,使用全新風。


2.加強人員管理。從業人員每天都要做好自身防護,進店人員必須佩戴口罩。特殊行業從業人員須持健康證上崗。


3.減少聚集接觸。各類經營場所不得開展任何形式的促銷活動,提倡採取提前預約、網絡訂購等方式,儘可能減少進店人員數量;店內外排隊等待人員不易過多,人與人之間保持1米以上的距離;餐飲單位只能提供獨立封裝的外賣服務,不得提供堂食,減少聚集和接觸,規避風險。


4.保持良好衛生習慣。從業人員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堅持勤洗手勤消毒。實行零接觸付款,通過網上移動方式進行支付,避免現金支付找零。


5.做好標誌引導。在店外醒目位置張貼提醒標語,引導消費者做好疫情防護。在劃定區域設置標示牌和引導標誌,店外工作人員應佩帶袖標,做好現場秩序維護工作。


焦作市解放區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2月29日


重磅!解放區:3月1日起沿街門店經審批可有序開門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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