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徐辉:不计报酬,尽己所能


时间:2020年2月23日

天气:晴

日记主人:徐辉,广东君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武汉封城的那一天,我开始意识到疫情的严重性。

1月26日,我连夜从江苏老家赶回深圳。本着"呆在家也是为国家作贡献"的想法,在家里宅了好几天。那时候,心里还没有什么其他想法。

但疫情仍在继续,物资逐渐紧缺,人们恐慌的情绪随之蔓延。看得到的城市寂静,看得到的人心惶惶,企业复工也遥遥无期。

在这紧要关头,许多人伸出了援手,他们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都竭尽所能为社会尽一份力!

这时候,我问自己:作为一名公民,作为一名律师,我可以做些什么?

我,必须有所担当!用热心付诸行动。


战

2月初,我开始收集有关疫情的防范措施,以及疫情中企业可能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几天几夜的构思和撰写,于2月6日将之整理成文字稿《企业应对疫情法律指引与防控措施提示》,为企业如何处理疫情期间的相关法律问题,给出法律指导和建议。

之后,我主动把编写好的资料通过微信发给我所熟悉的企业,并在朋友圈提示义务提供该资料。《深圳侨报》的记者看到我发的朋友圈,电联采访了我。诚如采访时所说,我希望自己的绵薄之力,能在这个"寒冬"给广大的企业带来温暖,哪怕只是一点儿。


战


为给企业提供更多的帮助,我主动了解企业复工具体情况,与多家公司负责人、管理人进行沟通,并到复工企业进行实地查看。为疫情期间劳动关系如何梳理,工资如何支付,民事合同履行困难如何应对,部分人员不配合疫情防控如何要求与处理等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并在现场进行具体指导,同时就疫情防控等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没多久,我又再次去到复工企业现场,与一些企业进行沟通,跟踪复工情况,并与政府部门相关人员一同了解复工情况与复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据了解,企业在复工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 湖北之外的员工,虽多次通知要求复工,但均称地方封堵无法回深,其劳动关系与工资如何处理?

2、 重点疫情地区如何划分?非湖北籍员工是否也要强制隔离?强制隔离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3、 对于员工工资、房租、上下游供应商款项等该如何协商?如协商不成,应如何处理?

针对上述法律问题,我一一解答,还形成书面建议《关于企业防控措施检查几点建议》,方便企业参考。


战


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我考虑到防控疫情下,如果不能正确处理好疫情与生产经营之间的关系,将给企业与国家带来严重损害。于是,我又写了一份建议《控疫情,保生产》,并义务提供给复工企业。

我在《控疫情,保生产》中建议企业内部管控一刻也不能放松,直至全国宣布解除一级疫情响应,而且要把卫生健康管理作为企业今后日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还建议企业集思广益,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员工复工参加生产,同时积极采取生产自救措施,保证生产畅通,尽可能减少损失,最大程度降低经营困难的风险。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在国家与社会有困难时,每一个人都不能做"旁观者"。虽然我未能站在战"疫"一线,但我愿意不计报酬,尽己所能,向社会传播正能量,担当起一名律师应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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