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四年前從典當行用房屋抵押貸款55萬,現典當行法院起訴要利息130萬,請問合理嗎?

巧補巧補


借錢4年跑到國外,等到被限制消費吃大虧時才想起欠債,換位思考下。


山根小鋼炮


樓主意思是法院已有生效判決或調解書啦??

如果已有生效判決,並未上訴的話,那建議題主最大程度配合執行工作,這樣才能保障自己權益。

違約在先,典當2.5%月息是受到保護的。

55萬借款本金當初一定是短期借款,滾到135萬,那是加了違約金,罰息,律師費用及其他訴訟必要費用等一系列違約責任。

沒上訴就沒有辦法了,敢開典當行一定是各項法律條款摸得滾瓜爛熟,所以是沒有機會的,只能與債權人協商部分減免。

再次建議,配合執行,打掃乾淨房子,拍賣時能賣個好價格!!!

當然,如果題主想當老賴,很長一段時間佔據黑名單。那也是有很多辦法的,正所謂欠錢的是老爹嘛!!這方面就不多說了,違背社會公理,不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從哪兒跌倒了,再爬起來就是。

男人嘛,失敗難免,解決好現在的問題。

幾年以後又是一條好漢。

也就一百多萬,不是嗎?

人不死都有機會,心不死一定能成。



雲南處置資產


典當行月息百分之二點五是合法的。也就是年息百分之三十,你55萬借款第一年利息就是16.5。合計71.5。利息沒還,這71.5就成為了本金。第二年息就是21.45,加上本金就成了92.95萬。第三年利息就是27.885,這樣合計120.835萬。第四年利息36.25萬。這樣加一起就是157萬。要你還138萬肯定是沒滿四年整。應該是三年六個月左右。真搞不懂百分之三十的典當借款竟然還有人不當回事,三四年了還拖著?你不會是覺得可以賴掉吧?典當行可是黑白通吃,不是誰都能開的。百分之三十的年息啊。而且你是有把柄在人家手裡啊。典當嗎,沒有東西給人家怎麼可能給你放款???你以為是網貸啊?一張身份證就能放款?


羊羯子8885


國家承認的利息是2分,已經付過的最高按3分算,我給你算了一下,2分利息每年13萬2,四年利息52萬8,法院最多判你這麼多利息,沒有130萬,另外,如果你能證明典當行沒有這個放貸權限,你就告到公安,告他非法經營,這樣的話,你就不用付利息了,只付本金即可!


飛到空中的魚


典當行是屬於特行經營,月利息2.5都屬於合法!一下子變成130萬,那就意味著根本沒還過任何利益以及罰金!!!!現在提出這個問題來,無非是想通過法律手段當一個明晃晃的老賴而已!完畢!


綠茶84595


你2015年的房屋質押,當期(借款期)三月,人家2015年就起訴你了,既然人家都經司法程序與你對薄公堂了,你現在居然說其間無法聯繫到典當行。這話說的太離譜:第一、你聯繫不到典當行可聯繫法院,難道法院通知不了原告?第二、人家起訴你了,你聯繫人家幹嘛,有事找法院,和法院交涉,法院自會通知對方。你這是什麼人喲,當初不想還錢,現在在這喊冤。難道是社會風氣讓大家都不知羞恥了?


誠信何在自尊心何在


正規,有執照的典當行,月息3.8%以內都是受保護的!四年未還估計55變110了,再加上律師費訴訟費那要這麼多了。


哥快點來嘛


首先說、

利息不能超過央行規定的四倍、也就是說、9.2的四倍、是百分之三十九、一年利息在19萬左右、第二年在24萬左右、第三年在31萬左右第四年在45萬左右、差不多了


眞惜這段晴


什麼奇葩沒有啊 拖了四年不還人家錢 人家起訴了嫌利息高 你這老賴還有理了?利滾利息滾息 130不多 只能說活該


魚刺弟中弟


現在在等待法院郵寄判決書,法官的秘書建議與典當行所要這130多萬的依據和流水,但是典當行拒絕了。

剛剛聯繫了當事人:當事人在國外,並於16、17、18年都給典當行打過電話,沒人接聽;同時典當行的業務員刪除和拉黑了當事人的微信,打他的手機也不接! 結果是今年當時回國才知道被起訴了,居然沒有通知當事人! 還有就是貸款的當時房子是兩套估計120萬,借款期限是三個月。同時辦理了公正! 為什麼典當行現在才開始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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