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由6月底前延长到年底 黑龙江六项措施帮扶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


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由6月底前延长到年底 黑龙江六项措施帮扶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

29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黑龙江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进展”第26场发布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忠民介绍了市场监管部门针对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的相关措施。

李忠民表示,个体工商户在繁荣市场经济、扩大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省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187.5万户,带动就业人口超过400万人。受疫情影响,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受到较大冲击。前期我们作了一些抽样问卷调查,全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比例大体为22.7%。现在主要瓶颈是:“九小”未解禁;用电、用气成本高;缺少流动资金;场租费高;用工难等。

为帮扶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尽快复工复业,拟推出以下六项措施。一是方便个体工商户进入市场,充分运用好全程电子化手段,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二是将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由6月底之前延长到今年年底。三是支持地方政府尽快建立完善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释放经营场所资源,更好地满足个体工商户创业就业现实需求。

四是充分发挥个私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开展维权保障、宣传教育、经贸交流等举措为个体工商户排忧解难。五是鼓励互联网平台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放宽入驻条件、降低平台费用、帮助个体工商户拓展经营模式。六是在降低社保、税收、用电、用气价格、金融融资等经营成本方面,我们将协调有关部门在国家相关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落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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