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怎樣把安置房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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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給該安置房辦理房產證,然後才可以進行過戶,辦理房產證的條件是房產住滿5年。辦理房產證後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進行過戶,流程如下:先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當地房地產交易中心可買到),在合同裡面都寫明你們雙方的約定,比如怎麼付款,分幾次付款,一般都是簽了買賣合同首付給他三成,然後去房地產交易中心過戶,過戶當日付六成,等你拿到產證後給他最後的一成。

過戶的手續不復雜,只要雙方的身份證原件以及複印件、戶口本、結婚證、稅費繳納憑證、合同還有房產證,就可以去過戶了。注意的是雙方當事人一定都要到場,要簽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話要去公證處作委託的。


申辦材料:開發商名下的房產證原件。開發商的法人委託書。拆遷前個人房產證原件或房產證註銷證明。被安置人身份證複印件。拆遷安置協議。房屋移轉過戶申請書。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測量分戶平面圖。如被拆遷人死亡,應提供死亡證明和代理人證明及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

購買拆遷安置房,其辦理手續與普通商品房是一樣的,但最重要的是拆遷安置房,很難有土地證,一般拆遷安置房是劃撥土地,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劃撥土地房屋是不能買賣的,但也可以向國家交納一定的土地出讓金進行出售,但必須要符合當地拆遷安置房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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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安置房屬於一些特定的拆遷安置修建的房屋,所以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進行買賣和出售的,需要經過審核和批准,達到一定的要求才可以,需要上市也是有時間限制的,在一定年限內辦不了土地證,那麼安置房買賣合法嗎?安置房買賣政策有哪些呢?

安置房買賣合法嗎?

1、安置房在五年之內是不能進行買賣的。這是法律規定的,如果安置房未滿五年就將其進行買賣則就是違法的。所以如果它不到五年是不能買賣的。

2、由於安置房各個市地政策不一,因地制宜,所以這些規定也並不是硬性的,對於安置房來說,國家對這種買賣交易是不允許的,換句話說就是非法的,所以這種情況下籤的過戶合同都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至於公證,也是做不了的,到時候房子還是賣方的,如果人家反悔,最多把房款返還給您,再或者搭您點利息,要是一旦出現糾紛就麻煩了。

3、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安置房,政策規定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安置房的業主,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安置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相關部門收購。

安置房買賣政策有哪些?

1、安置房規定房屋未滿5年的不得正式上市交易,住滿5年其實是是指以購房的家庭所取得的契稅完稅的憑證時間或者是安置房的所有權證發證的時間為準的;

2、購買安置房滿5年經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核准,政策規定房屋購滿5年後,補交土地出讓金再把安置房轉為商品房之後就可進行合法銷售;

3、目前房屋還未滿5年情況下,所簽署的買賣合同是無效的,並且合同不受法律保護,購買安置房5年內,因繼承、贈與或離婚析產等原因需要變動房屋產權的,受讓人應當符合安置房申請購買條件,並經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批准,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原安置房性質不變。

以上就是關於安置房買賣是否合法以及安置房買賣政策有哪些的介紹了,購買前一定要問清銷售許可證和產權等重要情況,依法辦理相關房地產權屬登記手續,並在其房地產權屬證書上註銷原經濟適用住房註記,取得房屋完全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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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安置房是否可以買賣,要分情況:

1.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

這類房子的房屋產權是屬於個人的,但是它的所有權是有限制的,也就是說在一定期限內(一般情況下是5年),房子是不能上市交易的。

2.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

這種房子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麼區別,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如果拆遷安置房取得房產證,並且沒有規定限制對外出售,或者限制轉讓5年的期限已滿,這樣的拆遷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沒什麼區別,這樣的安置房可以買賣。

沒有房產證的拆遷安置房,或者有房產證但5年內限制轉讓的拆遷安置房,從簽訂合同到將來辦理產權轉移的時間漫長,不確定因素多,可能會出現如下一些風險:

1.家庭成員內部可能對拆遷安置房的分配有異議,萬一協商不成,可能起訴到法院解決,最終確定的合法權益人是誰還無法確定;

2.無產權的拆遷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導致無法辦理產權證;

3.因交易時間漫長,房價變動可能性大,如果出售方為謀取更大利益,將房屋轉賣給他人,並在可以過戶交易時先行過戶給他人,那麼購買方就很難實現購房,只能主張債權;

4.在購買方等待過戶的漫長時間內,有可能發生因出售方自身債務糾紛,導致房屋被債權人申請法院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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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買賣的流程:

1、核實身份

安置房對購買者有一定的要求,所以需要對購買者的身份進行核實。

2、選房確認

工作人員會按選房順序號的先後順序呼叫姓名,被呼叫到的人在現場進行選房,購買者按應享受的面積,選取安置房後,就可以在《房號確認單》上簽字確認。

3、公證公示

選房過程將由公證處派員進行公證,相關工作人員會對選房全過程進行監督,以確保整個過程公開、公正、透明,並且還會將選房情況及時進行公示,對選房過程進行監督和公開報道。

4、結算領房

購買者憑《房號確認單》、《選房確認審批表》,攜帶身份證原件或委託書、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在10日內到資金結算組辦理房屋差價款結算手續,並領取《領房單》,憑《領房單》到所屬小區物業管理處辦理安置房交接手續,領取安置房鑰匙。如果發現安置房內部裝修及水電設施等存在問題,可在7日內到所屬小區物業管理處反映和處理。

【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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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很多人對政府安置的房產不是很有好感,覺得房子質量差,小區環境差,物業管理差,反正就是賣不上價格,的確,安置房相對於周邊的商品房價格是低些。

怎麼樣把安置房賣掉,看你的理想價格是多少,能接受多少,房子的材料齊不齊全。

首先,安置房是政府給已拆遷或者將要拆遷老百姓安頓的房產,沒有五年時間,是不給上市的,且要辦理房產證,是件比較頭疼的事情,一般房產證很難辦下來,房產土土拍賣的,政府回購的還好,若是直接劃撥安置的,產證辦理比較頭疼,好時久。你的房產證有沒有辦理下來,有沒有拿到產證,光有安置合同,別人也不敢輕易去買,即使價格便宜。

其次:安置房的定價,要根據周邊的房源信息來,不要一味的認為,別人價格高,我就高,別人價格低,我就低,高了別人買不起,低了別人覺得有問題,現在都是這樣的心理,所以房子價格的合理定位很重要。

最後,祝你把房子賣掉,只要價格好談,產業在手,你還怕賣不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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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具有完全產權的拆遷安置房是可以進行買賣的。不管是什麼性質的房屋只有在取得房產證後才可以進行二次交易,沒有取得房產證是禁止上市交易的。”

所以先要給該安置房辦理房產證,然後才可以進行過戶,辦理房產證的條件是房產住滿5年。

辦理房產證後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進行過戶,流程如下:先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當地房地產交易核心可買到),在合同裡面都寫明你們雙方的約定,比如怎麼付款,分幾次付款,一般都是簽了買賣合同首付給他三成,然後去房地產交易核心過戶,過戶當日付六成,等你拿到產證後給他較後的1成。

過戶的手續:雙方的身份證原件以及複印件、戶口本、結婚證、合同還有房產證,就可以去過戶了。注意的是雙方當事人一定都要到場,要現場簽字,如一方不去的話要去公證處作委託的。

申辦材料:開發商名下的房產證原件。開發商的法人委託書。拆遷前個人房產證原件或房產證註銷證明、被安置人身份證複印件、拆遷安置協議、房屋移轉過戶申請書,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測量分戶平面圖。

購買拆遷安置房,其辦理手續與普通商品房是一樣的,但最重要的是拆遷安置房,很難有土地證,一般拆遷安置房是劃撥土地,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劃撥土地房屋是不能買賣的,但也可以向國家交納一定的土地出讓金進行出售,但必須要符合當地拆遷安置房相關規定。

希望能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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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物權法》規定,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拆遷安置房,房屋屬於不動產,不動產產權以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為準,沒有登記備案的,除法律特殊規定的情形外,不具有物權法上的產權效力。

購置拆遷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質,一般來說對已經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詢其“五證”,或到房地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產權資料等。不同類型的拆遷安置房,交易雙方承擔的交易風險有所不同。

第一類動拆遷安置房,由於交易時間長,受市場因素的影響,往往買家需要承擔極大的法律風險。主要體現在房價上漲後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責任追求己方利益,或為合同的履行設置障礙。

如果是購買還沒定位的安置房風險就更大,買賣雙方雖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無法確定建好後安置房的具體結構、朝向、小區環境等,辦理過戶等手續時間也會更長。

擴展資料:

申請登記的不動產的有關情況需要進一步證明的,登記機構可以要求申請人補充材料,必要時可以實地查看。

第十三條:登記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要求對不動產進行評估;

(二)以年檢等名義進行重複登記;

(三)超出登記職責範圍的其他行為。

第十四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十五條: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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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不是房產專業人員,但是我可以試著回答這個問題,首先安置房應該是動遷房或者也能不能稱經濟適用房,就我目前所在的城市上海來說,好像安置房應該要滿足三年至5年,才可以出手掛牌交易,如果不瞞年限,是辦不了房產過戶的,如果上家和下家達成一致協議,可以暫時私底下過戶也是可以的,但是要冒很大的風險,其中如果達到了可以交易的年限,房東反悔或者加價,買家是很難應付的,我有一個朋友就是遇到了這個情況,最後房東加價20萬,沒有辦法也同意了,才去幫著買家去房產交易所過戶,所以說買安置房要謹慎,其他地區的安置房是不是按照這個規定執行的,我就不知道了,我的問題回答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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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地方都有不同的安置房政策。

有房產證的安置可以和正規的商品房一樣上市交易,可以和商品房一樣辦理按揭貸款等等,交稅的政策也是一樣的,契稅是一樣的,增值稅也是,滿兩年免徵值增值,個人所得稅基本上也是一樣的,有的地方有點區別的就是,有個土地出讓金,大部分都是一個點,這個土地出讓金不是在地稅局繳納的,在房產局繳納,不屬於地稅範圍,和交易手續費一起繳納。

雖然可以和商品房一樣的上市交易的,但是,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圖紙性質是不一樣的,商品房的土地,都是出讓土地,出讓的意思就是這塊土地是花錢買的,比較好些。安置房都是劃撥的土地,說白了,這塊土地是政府給的,是拿你之前的土地的換來的,沒有花錢,比出讓土地要差些。

第二種就是沒有房產證的安置房,這種房產,不能貸款,不能辦理正規的產權過戶,只有使用權,所以基本上只能在親戚和朋友等熟人之間私下交易,當然價格方面和有房產證的安置房要有一定差距,也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很容易出現經濟糾紛的。

總體來說,安置房還是可以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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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房子是國有土地拆遷安置房屋,然後找正規的房屋中介賣房,有客戶願意買房後,賣房人、買房人和房屋中介三方帶上所有手續(包括身份證,房子拆遷安置協議,物業繳費記錄等)到公證處公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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