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孙杨是不是第一个砸碎药检瓶的?

呀哈有意思啊有意思


国人习惯屁股决定脑袋,立场决定看法,而不是基于事实判断事物。所以要想了解真相要做如下事:

一是了解拒绝检测现场发生了什么和审判过程(双方辩护和证据):在中文报道上,尤其中国大陆的媒体报道上都会基于上述因素来报道孙杨事件,如果真想了解事实真相,最好找几家世界知名大英文媒体或其他大语种的媒体看看,这些媒体会对一件大事做前后和过程的全面报道,而不是仅做结论式报道+立场报道;

二是思考和疑问:为什么孙杨要砸检测样瓶?是因为那个抽检人员是不专业人员还是其他原因?现场他怎么就一眼得知那个人是不专业人员(平常人无法现场判断运动比赛工作人员的背景和身份)呢?情绪反常过激背后一定尤其原因。很显然孙杨的现场行为过激是罕见的,之后强烈抨击兴奋剂检测委员会也是少见的,但这都于事无补,国际泳联兴奋剂委员会不受此影响,孙杨此举反而起到更坏的作用,估计跟禁赛八年有关;

三是有人说是世界某些人对中国的敌视或别有用心,这话带有情绪,没有事实依据,也挽救不了此事,还会造成中国在世界上的负面影响,适可而止吧,近些年来这种不理智拉仇恨自己抹黑自己的事太多了,还是反思自己,做好自己才最重要。


扬帆去远航007


2003年巴西游泳运动员阿泽维多在一次药检中被测出尿样中包含违规成分,阿泽维多对此不服,并和药检实验室对薄公堂。然而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阿泽维多再一次被抽中了尿检,而非常巧的是这次负责尿检她的依然是上次那家药检实验室,阿泽维多拒绝接受,根据阿泽维多的说法,他与这家实验室存在法律纠纷,她怀疑他们的专业性和公正性,因此拒绝接受药检。针对此次拒检事件,CAS于2005年4月21日在瑞士洛桑进行了听证会。阿泽维多强调,自己并不是拒绝接受药检,只是不接受由那家他认为“资质不明”的实验室进行检测。然而CAS明确指出:“毫无疑问,我们认为,反兴奋剂检测和DC规则的内在逻辑要求并期望,无论何时,不管运动员是否反对,只要身体、卫生和道德条件允许,均应提供样本。否则,运动员们将会系统性地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样品,使得检测无法进行。”于是阿泽维多最终败诉,此案也被视为反兴奋剂领域的里程碑事件。

此后的很多判例,CAS一贯坚持这样的原则。利跳远运动员丹尼尔-皮内达的案件中,他在药检过程中不慎弄脏了前两个尿样瓶,随后发现第三个尿样瓶外包装袋有破洞,皮内达拒绝继续提供尿样。检察官坚持认为第三个尿样瓶可用,要求皮内达使用,同时让人送来新瓶。皮内达拒绝配合,并离开了检查站。CAS最终判定,皮内达在身体、卫生和道德条件上均适合采样,没有正当理由拒绝药检。结果皮内达被禁赛了两年。在近些年的案件中,运动员逃避药检通常会使用以下几个理由:1.没有得到公平的对待,药检受到干扰(CAS 2008/A/1564);2.无法确定检测人员的授权和身份 (CAS 2008/A/1470);3. 检测人员在药检过程中存在过激行为(CAS 2004/A/714) 。遗憾的是,在CAS的诸多判例中,这些几乎都无法认定为躲避药检的正当理由。关于孙杨“暴力抗检”事件,国际泳联和WADA存在严重的分歧,但至少有一点达成共识:运动员始终应该配合采样和检测,除非身体、卫生和道德条件客观上不允许。如有疑虑,运动员可在配合取样的同时发表异议,即“有异议地接受检测”。对此,WADA在听证会上引用了阿泽维多的案例(CAS 2005/A/925)。事实上,国家队队医巴震在当晚赶到现场后,已经明确表达了异议,指出检测人员资质有问题,尿检和血检结果不能成立,抽取的血液不能被带走。遗憾的是,在提出异议之后,孙杨还付诸了行动,导致尿检无法完成,已抽取的血样遭到破坏。WADA认为,阻止检测人员带走已抽取血液,违反了《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第2.5条,即“干扰兴奋剂检测程序”。国际泳联在那份长达59页的裁决报告中这样写道:“尽管这样的策略最终取得了成功,但距离失败也一步之遥。这样的成功,来自于反兴奋剂委员会对‘样本收集人员该提供怎样的官方文件’的理解,孙杨将整个职业生涯压在对这样一个复杂情况的主观判断上,让反兴奋剂委员会感到极度愚蠢。”听证会当天,仲裁员菲利普-桑德斯教授不止一次发问:“你们有没有停下来想过,万一对授权文件的理解是错的,怎么办?”

孙杨曾在2014年因尿样被检测出违禁成分遭到处罚,起因是其治疗心脏病的处方药物含有曲美他嗪,2014年1月1日开始这种物质被WADA纳入禁用药物清单。然而孙杨及其团队对此变化一无所知,导致出现兴奋剂阳性结果。

即使只是一次意外,这次事件至少将孙杨推到更危险的境地,根据《世界反兴奋剂条例》10.7.1的规定,对第二次违规的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可以将该行为视为第一次发生,予以两倍禁赛期。正因为如此,面对药检时,孙杨的选择理应更加谨慎。

为了保证兴奋剂检查结果的公正性,《世界反兴奋剂条例》规定了运动员在药检程序中的程序权利,在进行听证的过程中,CAS对程序正义的要求近乎苛刻,如果反兴奋剂机构在程序上存在违规,运动员胜诉的几率很大。

2008年,获得男子链球银牌和铜牌的白俄罗斯选手德维亚托夫斯基和蒂克霍恩因药检呈阳性,被剥夺了奖牌,后来他们以实验室处理尿样流程有误为由提出上诉,最后成功追回了被剥夺的奖牌。

显然,孙杨可以有更明智的选择,然而在那个可能决定他命运的夜晚,他踏上了一条更冒险的路。CAS过往的那些判决案例已经说明一切,运动员几乎很难找到规避药检的正当理由。与冒着违规风险采取行动相比,运动员遵从检测人员的指示,提供样本,然后再发表意见,进行申诉,这样的做法显然更为保险。


我恨光阴似箭219


第一,首先问题问错了!!孙杨没有砸血样瓶,血样完好无损!他砸的是密封血样的容器!

第二,他没有暴力抗检,检测整个过程都是有商有量,在检测人员证件不齐的情况下,没有任何有暴力倾向的对抗,骂人,冲突,一直都是心平气和,暴力两字何来?

第三,至于抗检,在确定对方资质不齐的情况下,也没有抗检,而且已经采样成功!还沟通好了,检测人员自己也认可自己程序有问题,同意终止检测(签了字)!也同意他取走血样!

第四,也就这样的情况,孙杨为了谨慎起见,请示多名领导,专家,得到明确命令后下才为了取出血样,砸坏密封瓶,取走血样!

第五,血样一直由专人保存到过期!

由此可见,体育仲裁法庭多么荒唐,诬陷暴力抗检,并完全不顾本身检测程序上的违规,并称和抗检没有关系,满满的偏见和不公!!

而很多网友被带偏,

如,

一,因为认为其砸了血样,孙杨毁灭证据,得出结论服用了兴奋剂!

二,这次被判8年禁赛,必是吃了兴奋剂等等!

细节,我的文章里有,大家可以看看,这里我只说一个问题,就是2018年9月4日的事,但在2019年,得多枚金牌的孙杨多次被检测毫无问题!这里才是重点,孙杨有实力拿冠军,有必要吃兴奋剂吗?

所以请大家看清事情的本质,不要为一个瓶子(不是血样

)的事太过纠结!!


中国公民ttt


是不是第一个已经不重要了,目前看他的确是砸了那个药检瓶,毁掉了可以证明自己清白,也可以让自己被禁赛的证据!

第一,目前我能查到的资料中显示,孙杨确实是第一个砸碎药检瓶子的人,这并不能说明什么,砸碎药检瓶子只是拒绝药检的一种形式而已,很多运动员都有过拒绝或者不配合药检的行为,但孙杨应该是被惩罚的最惨的一个了!


坦诚地讲,我相信孙杨是清白的,那天晚上,他质疑人员资质,他担心有人搞他,他怕血样被人掉包,这些都可以理解,但他真的不应该砸碎药检瓶,因为如果保留那个药检瓶,采取其他跟踪验证措施,保证它的唯一性,那应该是证明自己清白最有利,也是最直接的证据!所以说,孙杨被逼无奈做出的举动,现在看来非常不明智!
不管怎样,孙杨都已经将那瓶有可能是魔鬼也有可能是天使的药检瓶砸了!那么砸了有什么后果呢?拒绝接受药检,不配合接受药检会受到什么惩罚呢?当年,跳远运动员丹尼尔-皮内达,因尿样瓶外包装袋有破洞,拒绝继续提供尿样。拒绝配合检察官,并离开了检查站。最终,皮内达被禁赛两年!而CAS的仲裁依据跟孙杨几乎一样,皮内达在身体、卫生和道德条件上均适合采样,没有正当理由拒绝药检。

所以说,这件事情其实很复杂,有人说,世界反兴奋剂机构钓鱼执法,有针对性对待孙杨,因为孙杨动了西方某些利益集团的奶酪!也有人说,身正不怕影子斜,孙杨那时候一定是心虚了,直接毁掉了证据!我更倾向于前者,相信孙杨被人搞,但孙杨的砸碎药检瓶的行为确实不明智,他背后的团队完全可以做出更妥善的举动!你们觉得呢?


体坛小龙虾


英国泰晤士报,今天翻看孙杨的新闻的时候我又翻到了这个东西,就给大家说说我的见解吧


前几天驻英国使馆发言人刚刚驳斥了《泰晤士报》涉新冠疫情种族歧视错误言论。而今天翻看过去的新闻才发现在国际泳联定义检查无效孙杨无罪之后正是英国泰晤士报打响了对孙杨的第一枪,开始将孙杨的行为死死地按在“暴力抗检”“摔血样”上。


而以传教士一般的姿态对待东方国家是他们的姿态,就像是西方泳坛那疯狂的优越感一般。在孙杨以前,只有白人能持续地现在泳坛的顶端,孙杨打破了垄断,所以他们从2014年开始就抓住了孙杨的痛脚开始持续地孤立他。而泰晤士报等外国报纸更是带着中国泳坛不行,白人才是第一的眼光开始看待孙杨拥有的所有成绩并且开始不断地质疑。


孙杨砸碎了药瓶,血样依旧保存到了持效期过去,但是那些检查人员资历足够吗,“暴力抗检”一说在当时签署的声明书上怎么会没有一点标注呢?视频上怎么没有听见纷争呢(孙杨个人平台最新发布了现场视频)。



外国人是带着歧视的眼光的,所以孙杨才一次次地在夺得冠军之后疯狂的打击着水面,因为这是给那些西方媒体的沉重的一击。在今天的东京奥运会,也是孙杨一个很好的证明自己的机会,可以这一次一禁就是八年,28岁的孙杨还等得起八年吗?


研狗看球


对此,专门查了一下,没有看到其他运动员砸药检和血检瓶子,虽然不知道孙杨是不是第一个,但孙杨确实这样干了,而且,此前澳大利亚媒体报道,孙杨为世界上,第一个砸药检瓶子和血检瓶子的运动员,虽然这个“第一”是否真实,但孙杨的冲动,确实给他自己买带来了严重的后果,这一两年来,有关孙杨的事情,争议不断,而且,昨天国际体育仲裁院裁决,孙杨禁赛八年,这是什么概念。八年。把这个正直事业高峰期的人,就直接前程彻底断了。



孙杨的教训太深刻了,虽然目前孙杨已经找了代理律师,向瑞士高院提出申诉,预计胜诉的可能性非常小。

目前,孙杨一直觉得自己是清白的,她的母亲也通过公开方式给儿子鼓劲,认为儿子是清白的,孙杨的律师甚至在今天的《律师声明》中说,“2020年2月28日是黑暗的一天,它让邪恶战胜正义、强权取代公理的一幕展现于公众眼前”。


但这些都无济于事,当时孙杨太过于冲动,即便你觉得对方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可以提出质疑,不配合,都没关系,你公然把药检瓶子和血检瓶子砸掉了,性质就不一样了,砸的是对体育精神和权威的挑战,后果严重性,不言而喻。

目前,即便很多人为孙杨鼓与呼,并坚持认为孙杨为清白的,但已经无济于事,冲动的惩罚,需要自己的去买单。


乌鲁木齐那些事儿


孙杨被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禁赛八年,相信这是所有人心里都不能接受的。

在我看来,孙杨的暴力抗检疑点重重。首先,孙杨质疑三名检查员的身份,其中主检测官是有证件证明的,只是另外两名检查员没有证件。按照规定来说,并没有明文规定要求所有的检查员都需要携带证件,而且在此前孙杨接受过多达 180 次兴奋剂检测程序,其中 60 由 IDTM 通过出具和本案无异的授权文件执行,但仅仅是这一次孙杨选择了暴力抗检,因此被人质疑也无可厚非。


其次,如果孙杨从一开始就怀疑检查员的身份,那他完全可以在一开始的时候就选择拒绝接受采血、验尿等检查,而不是采样到一半才觉得不对劲,然后选择砸掉药瓶,这样的行为肯定是不符合规定的。

最后,这一次孙杨被禁赛,从判决书上的内容来说,仅仅针对的是孙杨暴力抗检这件事,而从来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孙杨服用禁药。也就是说,孙杨之前所取得的成绩都是有效的。

从孙杨的个人动态中我们可以得知,孙杨肯定会上诉的。只要上诉,就还有希望。作为普通群众,我们也不清楚事情的真相,只能等待最终孙杨上诉的结果吧。



心灵丶震撼


我不太明白飞检的意义。兴奋剂不管什么原理,它肯定是在比赛当时起作用,为什么不在赛场上检验?比如正式比赛前10分钟,或者比赛完10分钟,那样不是更准么?


桃戒


孙杨事件的裁决已经由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公布:禁赛8年。我相信这个裁决是国人所不能接受的,因为我们和孙杨始终是站在一起的,他是清白的。

但有时候也得想一想为什么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会对孙杨做出这样的裁决?

孙杨砸碎药检瓶子?

以以西方为首的泳坛针对孙杨?

我们将视线拉回到2018年9月4日晚。当晚国际兴奋剂检查管理公司三名检查人员对孙杨进行赛外检查。孙杨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接受检查,此时还没有任何怀疑。但接下来的场景让孙杨一方感到怀疑:手机拍照,录视频,着装都是短袖短裤甚至拖鞋。于是孙杨方面要求检查人员出具相关证明,但对方竟只出示身份证。



接着孙杨接受了采血,但对检查人员行为和认证的担忧,他还是给队医巴震打电话。巴震给浙江省反兴奋剂中心副主任韩照岐打电话,孙杨母亲给中国游泳队领队程浩打电话。经过孙杨领导等认为不能配合资质有待证实的检查官检查,更加不能让其带走血样,而且血样这种清情况下是无效的,因此保安砸碎了血样!

这是当时发生的孙杨药检风波。整个过程孙杨唯一做的不妥的就是对药检人员持怀疑态度之后仍旧配合采血,其他行为没什么问题。而且血样的确是砸了,但这也是请示了领导后的。


小破鱼与驴


重点不是砸药瓶,而是药检不合法。2018年9月对孙杨药检的三人中有两个人没有资质,不能出示证件,这就不是合法的药检。孙杨当然要拒绝检查。

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坚持认为,不管血检官和尿检官是否有资质,是否出示证件,孙杨都必须无条件接受药检。这就是蛮不讲理了!

主检测官杨冰柔承认检测过程不完善,承诺不带走血样和尿样,并且签了协议。所谓“孙杨暴击抗检”是没有依据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