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武威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服務大廳辦理業務須知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關於推進企業復工復產的相關會議精神,既抓好疫情防控,又抓好復工復產。武威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結合我市疫情防控實際情況,決定自2020年2月25日起,有序恢復武威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服務大廳違法處理窗口業務。現將疫情防控過渡期間辦理機動車違法處理業務相關事宜溫馨提示如下:

武威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服務大廳辦理業務須知


一、恢復辦理的機動車違法業務類型範圍

(一)機動車違法處理簡易程序辦理(警告、罰款200元以下,違法記分為0分、2分、3分、6分)

(二)機動車違法處理一般程序案件辦理(由電子監控抓拍的駕駛機動車超速50%以上不足70%的;駕駛機動車超速70%以上的;駕駛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遮擋機動車號牌的。

武威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服務大廳辦理業務須知


武威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服務大廳辦理業務須知


二、繼續暫停辦理的業務類型範圍

(一)由電子監控抓拍的機動車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和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的。

武威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服務大廳辦理業務須知


三、窗口業務辦理注意事項

疫情防控期間,辦理業務的群眾應做好個人安全衛生防護,遵循以下管理規定:

(一) 前來辦理業務的群眾要確保自身身體健康,遵循“一事一人”的辦事原則,無關人員請勿陪同;

(二)必須全程佩戴好口罩,主動配合現場管理人員進行體溫檢測、登記等工作,確定無異常後,方能進入服務大廳辦理相關業務

(三)服從工作人員管理,按照順序依次進入大廳辦理業務,人與人之間至少保持1.5 米以上距離,業務辦結,立即離開,嚴禁聚集和逗留。

(四)為嚴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避免交叉感染風險,請前來辦理業務的群眾合理安排時間,避免扎堆辦理。

(五)請廣大車主和駕駛人在辦理業務前,確認近期無發熱、乾咳等新冠肺炎症狀;並確認近期未到疫情高發區,未與疫情高發區人員接觸。如有謊報、瞞報情形,將按照相關法律追究責任。

武威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服務大廳辦理業務須知


武威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服務大廳辦理業務須知

疫情防控特殊時期,望廣大群眾理解支持積極配合。建議廣大群眾繼續通過“交管12123” 手機APP辦理機動車違法處理業務,給您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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