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烟台:福山民营医疗机构可申请复工

大小新闻客户端2月27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徐峰 通讯员 方志波)昨日,记者从福山区卫计监督所了解到,福山区民营医疗机构可申请复工,卫监部门就此发布复工注意事项。

据了解,福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昨天下发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民营医疗机构开业指南》,确定民营医疗机构可以申请复工,需要经福山区卫计监督所现场检查合格后即可复工。

据介绍,准备复工的医疗机构要制定预防新冠肺炎的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学习新冠肺炎防控方案并且通过考试后方可上岗,同时所有人员应该掌握防控标准,并知晓转诊流程。

同时,对来自重点地区员工采取重点防控措施,市外返烟人员要居家隔离14天无异常后方可上岗,每日上岗前都要进行2次体温测量并有记录,体温正常且没有呼吸道症状才可以上岗。并有专人负责,正确填写疫情报告卡。

在疫情控制方面,要规范预检分诊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对前来就诊的患者及陪同人员做好登记,不得私自接诊体温超过37.3℃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做好消毒措施,使用合格的消毒产品,每天至少2次对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进行消毒并做好记录。

并且,规范处置医疗废物,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要求,规范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封装后按照常规处置流程进行处置。对有集中空调的单位,应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要求制定集中空调系统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加强对空调系统设备或部件的清洗消毒或者更换,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确保空调系统供风安全;未使用空调时应关闭回风通道。

在应急物资储备方面,要配备能满足工作需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消毒产品及器械。同时,对前来就诊的患者及家属宣传预防新冠肺炎的知识,减少不必要的恐慌。就诊人员及陪同人员就诊前均应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实行实名制就诊。同时进行体温测试,并对就诊人员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登记。静脉注射病人要加强个人防护,相互之间保持一定距离。进行预约就诊,错时就诊,避免扎堆。有条件的单位就诊实行双通道。

福山区卫计监督所提醒,目前卫监部门对已复工的医疗机构实施动态监管,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将立即停业整顿,并根据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