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疫情期间寻衅滋事,高青一男子被行政拘留

晨报讯 2月21日17时许,高青县花沟镇某村村民孙某酒后不听本村疫情防控劝返点工作人员王某劝阻,并对王某进行殴打。2月2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高青警方给予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人孙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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