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青島市紀委通報10起疫情防控中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典型問題

近期,青島市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了一批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問題。為嚴明紀律要求,發揮警示教育作用,現將10起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平度市新河鎮潘家窪村黨支部書記潘松軍違規參加聚會問題。1月26日、1月30日,潘松軍作為黨員幹部,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組織、參加聚會,造成不良影響。潘松軍被免職。

膠州市九龍街道辦事處姜家村黨支部書記陳剛、黨支部委員陳欣履行疫情防控職責不力問題。1月28日、2月1日晚,陳欣先後兩次脫離執勤崗位,在休息室內違規與村民聚集打牌,陳剛發現該問題後不予制止,且提供酒水供聚集人員飲用,造成疫情防控隱患。陳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陳欣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萊西市水集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姜秋松擅自脫崗問題。1月27日下午至1月30日,姜秋松在待崗備勤疫情防控工作中,未經批准擅自離崗,造成不良影響。姜秋松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黃島區靈山衛街道北門裡村村委會主任侯強,北窯村村委會主任張玉強,北街村村委會主任王磊擅離職守問題。1月26日至1月31日,侯強、張玉強、王磊在疫情防控工作形勢日益嚴峻情況下,不認真履行防控排查工作職責,未履行請假程序,擅自出國旅遊,造成不良影響。侯強、張玉強、王磊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市北區合肥路街道河馬石股份有限公司(集體改制企業)董事長兼總經理馬東初落實疫情防控措施不力問題。1月31日至2月10日,馬東初落實群防群控部署要求不到位,明知該公司負責的某小區檢查點存在值守不嚴、紀律散漫等問題,未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予以糾正,造成不良影響。合肥路街道黨工委書記陶剛,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副主任馮輝,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劉青對上述問題跟蹤關注、督促整改落實不到位。馬東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陶剛、馮輝、劉青受到通報批評。

嶗山區中韓街道文張社區黨支部在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工作中亂作為問題。2月17日,文張社區黨支部違反企業復工復產有關規定,擅自加碼要求企業員工在出入證明上加蓋社區公章,造成企業人員出入不便,影響了企業復工復產。該社區黨支部書記兼居委會主任王平波受到通報批評。

城陽區城陽街道百埠莊社區黨支部委員郭新方亂作為問題。2月21日,郭新方帶班值守社區期間,擅自以未辦理復學復工人員健康卡為由,拒絕返青人員入住小區,造成不良影響。郭新方受到通報批評。

即墨區北安街道李家疃村黨支部書記李元春落實疫情防控規定不到位問題。2月18日,李元春未按要求將本村村民辦理喪事信息上報社區備案,並對“白事”從簡的工作要求執行不到位,導致數十人聚集,造成防疫工作安全隱患。李元春被誡勉並通報批評。

市南區中山路街道太平路社區工作人員馬丕顯、閆姍姍落實疫情防控排查要求不力問題。1月29日至2月6日,馬丕顯、閆姍姍在負責轄區住戶疫情防控排查工作中,未嚴格執行逐門逐戶排查登記要求,工作不實,作風漂浮,將未排查的住戶上報為已排查,且上報情況與實際居住情況不符,太平路社區黨委對社區疫情防控工作失察失管,負有責任。馬丕顯、閆姍姍被誡勉,太平路社區黨委受到通報。

李滄區李村街道玉清宮路第一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段孝娟落實社區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問題。到2月10日,玉清宮路第一社區黨委落實社區疫情防控措施不嚴格,對轄區內8個開放式居民樓座未及時組織進行封閉並安排人員24小時值守,造成疫情防控隱患。段孝娟受到通報批評。(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魏然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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