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和前男友一起買了房子,分手我不要房子和錢,他卻要求我寫不要錢和房子的協議,你怎麼看?

小小不可思議


美女,你跟當初的我一樣呀。想著分手了就分的乾乾淨淨,連錢都不想要他的了,就想趕緊分。也不知道你男朋友是個什麼樣的人啊,讓你賠了青春又賠錢。房子既然你付出了為啥不要?你說不要他還要你寫協議,因為他都覺得你該要,怕你反悔!

如果你下定決心了不要,那就寫個協議。畢竟房子也不是幾萬塊錢能買的。你將來哪天萬一想要了誰也阻止不了你,你寫了算是給他了一個保證一個心安。也算是拿錢砸了他的臉。

不過作為過來人,你不要將來你想起來會後悔的,掙錢不容易,還是自己應得的。所以三思而後行!


土豆那麼圓


你們的房子產權證上寫的是你們兩個人的名字,又是一起打拼才買的房子,分手後一方如果不要房子,按房子漲價情況,可以得到出資份額比例款項,你不要房子,拿錢是應該的,為什麼不要呢?

男朋友叫你寫協議也是應該的,這點你要理解他,因為你們房產證上寫的是兩個人名字,他必須要去把你的名字去除掉,如果沒有你的協議是除不掉的。這是手續問題。還有就是怕你反悔,你現在不要房子不要錢,日後萬一後悔又回來與他鬧就麻煩了。他不想留下隱患吧。

既然分手了,把個人財產要分清楚,你拿錢走人,給他留一張協議,這樣他可以順利過戶到自己一個人名下,不要留下糾葛,這樣互不相欠蠻好的。

可能你比較善良,又有愛心,把感情看的很重,視金錢為糞土,這點很值得點贊,也許你很同情他,所以不要錢不要房子,但是這樣他不會珍惜,理所當然的接受了本該屬於你的那份財產。

如果你同情他想幫助他,你可以換一種方式,比如,按規定他要給你多少錢,他一時拿不出來,你可以讓他給你寫欠條,這樣你隨時都可以問他拿錢,萬一你真的不想要錢,就不需要急著問他拿,讓他知道你是在幫他,無論如何他是欠著你的人情的。這樣,你心裡會舒服點,他也會感激你。





飛天木蘭


應該寫這個協議。但是建議你不要放棄房子和錢。


應該寫協議的原因有2點:


1.但凡涉及到錢財的事情,秉承的原則應該是“親兄弟,明算賬”,既然你們已經分手,以後各走各的路,時間長了,也就變成了沒有關係的陌生人,況且,你們因為分手應該已經鬧開了,你也說了,你們沒有好聚好散,也就是沒有了以前感情的基礎,對方甚至有理由覺得你一定程度上恨他,怎麼能還會像以前那樣信任你呢?


2. 人都是會變的,就算是還在一起的伴侶,也很有可能哪一天就變了,何況是你們已經分手了的。現在留下字據,白紙黑字,也免了以後的糾葛,免除很多風險。反正你也決定不要房子和錢,既然決心以下,寫一份給他,這樣其實他才是那個感覺到丟臉的那一方,而不是你。


另外,如果房子和錢有你的貢獻,那麼你沒有理由放棄這些,在這件事情上,有付出,就理所當然要拿回報,既然以後你走你的陽關道,我走我的獨木橋,那為什麼要把這些財產拱手讓人呢?況且都分手了,對方也做出了和你撇清關係的行為,你把應得的拿回來也是合情合理的。


愛的時候好好愛,但是既然無緣於婚姻,既然必須得分開,那麼該理智的時候就理智,不要為了一時的傲氣吃了虧,你如果就這樣放棄了房子和錢,將來你對他完全沒感情之後,回憶起來,也許還會後悔呢。


吵架研究院


同為女性,我想樓主內心還是很在乎這段感情,但男友讓你太失望,所以才想啥都不要,走的乾乾脆脆,也是希望他能好好的,他要求你寫協議,明擺著是你們之間毫無信任可言,或者是他從未信任過你,糟蹋了這段感情更還無形中又傷害你一次,如此男性,何必留戀?

別寫協議,和他談談,直接告訴他,你人品不好,反悔了,一起購置的房產按照出資比例清算,看看誰拿房,誰拿錢?(建議樓主拿錢,拿了錢換個安靜的地方療傷)如果沒錢,就出售房子,分錢,自己努力工作換來的,不能便宜不信任你的人。

我和男友一起三年了,前段時間把我惹急了和他分手,他啥也沒說,就是不給我房子的鑰匙(我名下購置的毛胚房,他說要免費給我裝修好,等我回到這個城市時還有一個家,140多平,裝修加配置至少30萬)折騰折騰,又和好了[我想靜靜][我想靜靜][我想靜靜]


無謂者1


感覺你更男人,他更女人!當然這是從你題面的理解。

男女朋友在一起久了,有共同努力的成績和財產,臨了因各種原因而分手,這些成績和財產就可能成了爭執點,你放棄你自己的那部分,是你對事情終結的一種方式,也說明你對那段感情的價值認可或者急於擺脫困擾。而他要求你立下協議,固然有小人之心,但也是務實做法,不想你將來後悔而再起糾葛。他如此做法,也有可能是因為分手而氣急敗壞,有些男女,在情感上心有不甘而言行極端以激起對方反彈來達到拖延效果,以求用時間來緩和挽留。你現在對寫協議的猶豫和氣惱不就達到了他有藉口與你糾纏的效果嗎?同時也說明你並不是心甘情願的放棄房子和錢財,你只是急於擺脫他而已,難免將來後悔了再去與他分奪!

對於房子和錢財的歸屬決定,在這裡就不以法理來論,你主動放棄就是法理的結論,而他行以文本也在理在法,只是不合情而已,你糾結一紙協議,事實上也在糾結那份情,否則一字落籤一了百了!

想清楚吧,也許他因情而故意糾纏,也許你也因情而故作絕決,不應以人品來看待他的這個行為,否則你怎會跟他一起四年,還共同努力創造房產錢財?






罵人專業戶


其實他這樣做也是說得通的,我也支持他這樣的做法!

首先,你可能在這方面就比較感性多一點吧,或許從心底裡你會想著你們畢竟曾經在一起過,有過一段感情,兩個人不必分的太清楚,所以你沒有想著跟他太過清楚的劃分界限,房子和錢無所謂要與不要!

其次,可能你男盆友在這方面就比較理性對待了。這種事畢竟是牽扯到房產和金錢方面,只有黑紙白字才是最有力的說明!雖然你們沒結婚,但是有了共同財產就很難分清了,牽扯到金錢方面的事總是複雜多變,你不知道將來會牽扯出什麼樣的問題。所以你男盆友希望你簽下這份協議,可能也是經過慎重考慮的,避免日後發生不必要的誤會和麻煩。

請不要建議,我只是從理性和感性方面去分析看待這個問題而已!


星星的路


你前男友這樣做超出了我對男人的認知,有沒有可能是因愛生恨?你有沒有劈腿?在戀愛期間移情別戀?或是做其它對不起他的事情?你們戀愛了四年,他是什麼樣的人你大概是清楚的吧!共同買房寫雙方的名字,目的肯定是走進婚姻,建立家庭,為什麼分手了?問題出在誰身上?

雖然人都是會變的,但是變得面目全非的極少,有的時候表現得越決絕,內心裡的傷越重。



靈魂有馨香


那就把自己說放棄的話作廢啊,這種賤男,你寫了協議他也就感動幾秒鐘,然後心安理得的過下去,以後可能還要說你的壞話來證明這半套房子是他應得的。


幼讕


這個男的具有法律意識,俗話說口說無憑,立字為據!

更多維權絕招,可以加關注


孫曙光律師


女人是感性的,男人是理性的,關於為何感性,為何理性,有人專門回答了這樣的問題,在此不做闡述。感性的人注重感情,理性的人注重利益。

01

在一起時,你儂我儂,男人那時也理性,但畢竟有感情的存在,不好太過計較,分手後,再好得感情都是浮雲,利益才是最重要的。

你說你什麼都不想要,他卻要你寫協議,房子是你們共同奮鬥得結果,你說不要,他就相信了嗎?男人的理智不僅在於利益放首位,還在於他知道自己會出爾反爾,所以也不信任你。

這份協議無論出於什麼緣由都要寫,不寫你將不得安生。怎麼寫,就看你。你覺的寫協議侮辱了你,那就寫不侮辱自己的條款,比如,房子一人一半,存款一人一半,誰也不佔誰的便宜。你這麼寫,男友一定不願意,正好就不要寫了,反正你也不想要。

02

四年的感情在利益面前化為烏有,還拿個協議噁心你,你就真的甘心?也許現在你覺的無所謂,將來的某一天你一定會後悔,會覺得今天做的一切太幼稚。

既然這個男人要這麼急於跟你劃分界限,撇清關係,你有什麼必要當聖母,這房子是你們共同奮鬥的結果,理應有你的一部分,你放棄他不會念你半個好。

要寫協議就把賬算個清楚,省的日後麻煩,分手後你們有各自的生活,從此各不相干,不算清楚,寫清楚,日後有麻煩再來找你,那還能扯的清嗎?



總而言之,要算就算清楚,要分就分乾淨,你這樣什麼都不要,他也不會說你的好,該怎麼算就怎麼算。聖母並不能給你帶來任何好處。

我是【真姐】歡迎【關注】【留言】共同探討情感話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