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女方要的彩禮是帶回婆家還是留在孃家?

呂孟謙


在過去,婚姻上給女方的訂婚信物叫聘禮,現在把它看成是女方父母的棺材本叫彩禮。在中國婚姻嫁娶的歷史上,只要把送出去了的彩禮,對方履行了婚約,彩禮的歸屬權就屬於了女方,留在孃家或者是當著女兒的嫁妝,只有孃家人才有權做出這個決定。做出這個決定的前提,取決於女方家庭究竟富不富裕。

按老一套男主外,女主內固定的家庭分工模式,由於女人不掙錢,送出去的聘禮,有一部分或者是全部,會作為陪嫁送到夫家,當女人壓箱底的救命錢,應付不測。現在的時代,男男女女都有工作,固定的家庭分工模式已經一去不復返了,新嫁娘有沒有壓箱底的救命錢都無所謂,彩禮當不當做嫁妝,就要看女方的父母是貪財,還是愛女兒的人來決定了。

提問題的樓主,你要是覺得彩禮不合理,可以拒絕,不要彩禮的家庭和好姑娘,在這個世界上就不缺,就看你的緣分和命好不好了。命不好的,不僅要花高額的彩禮,還要買房買車,甚至還中了騙婚的圈套,一家人的血汗白白流失。命好的,不僅不要彩禮,弄不好女方家還願意倒貼,這是因為這個男人優秀,是個潛力股。還有家庭有背景,有實力的人家,就不存在這個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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