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江門環委會發布2020“一號令”:決戰決勝汙染防治攻堅戰

南都訊 記者羅韻姿 通訊員江曉峰 近日,江門市環境保護委員會發布2020年第一號令——《關於全市決戰決勝汙染防治攻堅戰的命令》(下稱“一號令”),要求從該文件發佈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進行決戰決勝汙染防治攻堅戰,全力實現AQI達標率達到90%、PM2.5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地表水國家和省考核斷面水質優良比例達到100%的汙染防治攻堅戰約束性指標考核目標。

江门环委会发布2020“一号令”: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

汙染防治攻堅戰已取得關鍵進展

“一號令”指出,自《江門市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實施以來,江門新建汙水、固體廢物等處理處置設施正在逐步形成現實能力,全市上下形成眾志成城治汙攻堅的良好態勢。

數據顯示,2019年全市地表水9個國家和省考核斷面水質優良比例88.9%,潭江水質進一步改善,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65個環境問題完成整治,市區城市建成區11條黑臭水體治理達到初見成效,大氣顆粒物汙染持續改善,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分別降至27微克/立方米和49微克/立方米,固體廢物處理能力和農業農村汙染治理的短板加快補齊。

江门环委会发布2020“一号令”: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

與此同時,“一號令”提到,雖然汙染防治攻堅戰已取得關鍵進展,但對照省下達的2020年汙染防治攻堅戰目標,江門市的汙染治理形勢依然嚴峻。

全力打好三大“戰役”

為了更細、更實、更精準地抓好汙染防治攻堅各項工作,“一號令”應運而生。此次發佈的“一號令”,從強化政治擔當、抓住關鍵環節、發揮制度優勢等三大方面著手,突出精準治汙、科學治汙、依法治汙,以全力實現2020年汙染防治攻堅戰考核目標。

在打贏藍天保衛戰方面,“一號令”提出,要以臭氧汙染聯合防控為核心,協同控制PM2.5和臭氧汙染,重點做好冬春季的PM2.5和夏秋季的臭氧汙染防控。同時,要大力推進 VOCS 治理攻堅戰,全面完成VOCS排放重點企業“一企一策”整治任務,並加快推進江門主城區高汙染高排放行業企業搬遷工作。此外,要深化窯爐汙染整治,完成35蒸噸/小時及以上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和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建築陶瓷行業的清潔能源改造,加大柴油車整治力度,基本消滅黑煙車,開展油品質量專項整治行動,加快港口岸電推廣使用,臭氧未達標的市(區)要重點加強臭氧汙染防控。

江门环委会发布2020“一号令”: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

在打好碧水保衛戰方面,“一號令”提出,要進一步壓實河長制、湖長制,持續深入抓好2018年第1號總河長令各項要求的貫徹落實,對仍未能穩定達標的潭江牛灣斷面要進一步加大攻堅力度,全力以赴推進斷面水質達到考核目標。同時,要深入推進西江、潭江重點支流“一河一策”綜合治理,按期完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黑臭水體等整治任務。其中,在黑臭水體整治上,“一號令”提出,市區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要在2020年底前達到100%。

在打好淨土保衛戰方面,“一號令”提出,要重點推進受汙染耕地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工作,受汙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要嚴格落實汙染地塊再開發利用准入管理,汙染地塊安全利用率不低於90%;要持續深化“清廢除患”專項行動,全面完成“中西南北”四大綜合處置中心建設,並高質量推進垃圾分類工作。

多項舉措與疫情防控相關

值得一提的是,“一號令”還提到,要統籌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做到兩手抓、兩不誤。

細看“一號令”,可發現當中多項舉措與疫情防控及疫情後企業復工復產有關。比如,在水汙染、土地汙染治理方面,“一號令”提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生態環境、衛生健康、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等部門要按照相關防控要求建立部門聯動機制,加強對醫療機構、城鎮生活汙水處理廠等重點單位的汙水源頭、中間傳輸以及末端,並要進一步加強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等全鏈條風險排查和管控工作,防止二次汙染和疫情傳播。

在助力企業復工復產上,“一號令”中提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江門將全力支持做好企業復工復產和重點項目復工建設的保障工作,各部門要主動靠前服務,掌握企業實際需求,積極協調解決企業在復工復產過程中遇到的各項問題,指導企業科學做好復工復產後汙染治理設施運行管理,適時對企業汙染治理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導。同時,要加強大數據、走航監測、無人機等科技手段應用,推進“互聯網+監管”、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等生態環境信息化建設,大力推進政務服務事項辦理“零跑動”。

江门环委会发布2020“一号令”: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

此外,為了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一號令”還強調要強化監督考核。具體來看,江門將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雙公開”“雙考核”“雙問責”,實行最嚴格的量化剛性考核,突出實績導向作用,強化環境保護責任、“一崗雙責”責任制和河長制的考核問責,考核結果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幹部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之一。對提前完成考核目標任務的進行正向激勵;對工作不力或不作為、慢作為的進行約談、通報批評,嚴肅追責問責,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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