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葛劍雄:不可說厓山之後再無中國

葛劍雄:不可說厓山之後再無中國

(一)

公元1279年3月19日(宋帝昺祥興二年、元世祖至元十六年二月癸未),宋元在厓山(今廣東江門市新會區南海中)海上決戰,宋軍潰敗,主將張世傑退守中軍。日暮,海面風雨大作,濃霧迷漫,張世傑派船來接宋帝出逃。丞相陸秀夫估計已無法脫身,先令妻子投海,然後對9歲的小皇帝趙昺說:“國事如此,陛下當為國死。”揹著他跳海殉國。七天後,海面浮起十萬餘屍體,有人發現一具穿著黃色衣服、繫著玉璽的幼屍,元將張弘範據此宣佈了趙昺的死訊。消息傳出,完全絕望的楊太后投海自殺。張世傑被地方豪強劫持回廣東,停泊在海陵山(今廣東陽江市海陵島),陸續有些潰散的部眾駕船來會合,與張世傑商議返回廣東。此時風暴又起,將士勸張世傑棄舟登岸,他說:“無能為力了。”張世傑登上舵樓,焚香祈求:“我為趙家已盡了全力,一位君主死了,又立了一位,如今又死了。我之所以不死,是想萬一敵兵退了另立一位趙氏後裔繼承香火。現在又刮那麼大的風,難道是天意嗎?”風浪越來越大,張世傑落水身亡。至此,南宋的殘餘勢力已經全部滅於元朝。


(二)一年後的元至元十七年,被俘的宋將張鈺在安西以弓弦自縊而死。此前張鈺曾為宋朝固守合州,元將給他送去勸降書:“君之為臣,不親於宋之子孫;合州為州,不大於宋之天下。”(你不過是宋朝的臣子,不比皇室的子孫更親;合州不過是一個州,不比宋朝的江山更重要。)但張鈺不為所動,直到部將叛變降元,自己力竭被俘。另一位宋朝的忠臣文天祥,於宋祥興元年(元至元十五年,公元1278年)十二月被元兵所俘。他堅貞不屈,以各種方法自殺,或有意激怒元方求死。被押抵大都(今北京)之初,文天祥仍求速死,但言辭中已不否認元朝的既成地位,在自稱“南朝宰相”、“亡國之人”時,稱元朝平章阿合馬為“北朝宰相”。


此後,文天祥的態度發生了微妙的變化,據《宋史·文天祥傳》,在答覆王積翁傳達元世祖的諭旨時,他說:“國亡,吾分一死矣。儻緣寬假,得以黃冠歸故鄉,他日以方外備顧問可也。若遽官之,非直亡國之大夫不可以圖存,舉其平生而盡棄之,將焉用我?”如果說《宋史》系元朝官修而不足信,王積翁有可能故意淡化文天祥的對抗態度,那麼鄧光薦所作《文丞相傳》的說法應該更可信,《傳》中文天祥的回覆是:“數十年於茲,一死自分,舉其平生而盡棄之,將焉用我?”但除了沒有讓他當道士及今後備顧問二事外,承認元朝已經取代宋朝的態度是一致的。而且,在文天祥被俘前,他的弟弟文璧已在惠州降元,以後出任臨江路總管。據說文天祥在寫給三弟的信中說:“我以忠死,仲以孝仕,季也其隱”;明確了三兄弟的分工。實際上,文氏家族的確是靠文璧贍養,文天祥被殺後,歐陽夫人由文璧供養的,承繼文天祥香火的也是文璧之子。這更說明,根據文天祥的價值觀念,他是宋朝的臣子,並出任過宋朝的丞相,宋朝亡了就應該殉難,至少不能投降元朝當它的官。但他承認元朝取代宋朝的事實,包括他的家人、弟弟、妻子在內的其他人可以當元朝的順民,甚至出仕。也就是說,在文天祥心目中,這是一場改朝換代,北朝戰勝南朝,新朝取代前朝。


(三)另外一位宋朝的孤忠的基本態度與文天祥相同。曾經擔任宋江西招諭使的謝枋得,曾五次拒絕元朝徵召。在答覆那些奉命徵召的官員時,謝枋得說得很明白:“大元制世,民物一新。宋室孤臣,只欠一死。枋得所以不死者,九十三歲之母在堂耳。”“世之人有呼我為宋逋臣者亦可,呼我為大元遊惰民者亦可,呼我為宋頑民者亦可,呼我為皇帝逸民者亦可。”“且問諸公,容一謝某,聽其為大元閒民,於大元治道何損?殺一謝某,成其為大宋死節,於大元何益?”也就是說,他承認宋朝已亡,元朝已立,只要元朝不逼他出來做官,願意當一名順民,不會有什麼反抗的舉動。但元福建參知政事魏天祐逼他北行,他最終只能在大都絕食而死。態度最堅決的是鄭思肖,在宋亡後他依然使用德祐的年號,表明他不承認元朝,希望能等到宋朝的“中興”。但到“德祐九年”,即文天祥死後次年,他也不再用具體的年份記錄,證明他對復國已完全絕望,實際已不得不接受元朝存在的事實。不過,像鄭思肖這樣的人在宋遺民中亦屬絕無僅有。這一方面固然是由於元朝已經擁有宋朝全境,除非逃亡越南或海外,宋朝遺民只能接受既成事實,即使他們心中不承認元朝。另一方面,宋朝從一開始就沒有能統一傳統的中國範圍,早已習慣了與“北朝”相處,並且實際上已經將它們看成中國的一部分。宋朝與遼、金的關係,如果從名義上說,宋朝往往居於次位,如不得不稱金朝皇帝為“大金叔皇帝”,而自稱“大宋侄皇帝”。


宣和二年(1120年)宋朝與金朝結盟滅遼,紹定五年(1232年)與蒙古聯合滅金,都已將對方視為盟國或敵國。所以,在宋朝的忠臣和遺民的心目中,只會是厓山以後無宋朝,卻不會是厓山以後無中國。


葛劍雄:不可說厓山之後再無中國


(四)那麼,厓山以後的元朝和元朝以降的各朝是否還是中國呢?首先我們得確定中國的定義。目前所見最早的“中國”兩字的證據是見於青銅器“何尊”銘文中的“宅茲中國”。從銘文的內容和上下文可以斷定,這裡的“中國”是指周武王滅商前的商朝都城,即商王所居。自然,在周滅商後,周朝首都就成了新的“中國”。顯然,那時的中國,是指在眾多的國中居於中心、中央的國,地位最高、最重要的國,當然非作為天下共主的天子所居都城莫屬。但從東周開始,隨著周天子及其權威的不斷喪失以至名存實亡,隨著諸侯國數量的減少和疆域的擴大,到戰國後期,各諸侯國已無不以中國自居。


到秦始皇滅六國,建秦朝,中國就成了秦朝的代名詞,並且為以後各朝所繼承,直到清朝。1912年中華民國建立,中國成了國號的簡稱和國家的名稱。在分裂時期,凡是以正統自居的或以統一為目標的政權,包括少數民族入主中原所建政權,或佔有部分中原地區的政權,都自稱中國,而稱其他政權為島夷、索虜、戎狄、僣偽。但在統一恢復後,所有原來的政權中被統一的範圍都會被當作中國。如唐朝同時修《北史》、《南史》,元朝《宋史》、《遼史》、《金史》並修,以後都已列入正史。蒙古政權剛與金朝對峙時,自然不會被金朝承認為中國,它自己也未必以中國自許。到與南宋對峙時,蒙古已經滅了金朝,佔有傳統的中原和中國的大部分。特別是以“大哉乾元”得名建立元朝後,蒙古統治者已經以中國皇帝自居,以本朝為中國。就是南宋,也已視元朝為北朝,承認它為中國的北方部分。到元朝滅南宋,成了傳統的中國範圍裡的唯一政權,無疑是中國的延續。就是文天祥、謝枋得等至死忠於宋朝的人,也是將元朝視為當初最終滅了南朝的北朝,而不是否定它的中國地位。

所以,就疆域而言,元朝是從安史之亂以後,第一次大致恢復了唐朝的疆域,儘管今新疆的大部分還在察合臺汗國的統治之下,西界沒有到達唐朝極盛時一度控制的阿姆河流域和錫爾河流域,但北方和東北都超過唐朝的疆界,對吐蕃的征服也使西藏從此歸入中國,元朝疆域達到了中國史上空前的遼闊,遠超出了以往的中國範圍。在此範圍內已經沒有第二個政權,要說元朝不是中國,那天下還有中國嗎?明朝的中國法統從哪裡來?如果將中國視為民族概念和文化概念,的確主要是指自西周以降就聚居在中原地區的諸夏、華夏,以後的漢族及其文化,而周邊的非華夏、非漢族(少數民族)被視為夷狄,稱為東夷、西戎、南蠻、北狄,它們的文化自然不屬中國文化。華夏堅持“夷夏之辨”,“夷夏大防”是重要的原則,並一再強調“非我族類,其心必異”。但是隨著華夏人口的不斷擴展,非華夏人口的持續內遷,華夏或漢族的概念早已不是純粹的血統標準,而成了對地域或文化的承認,即凡是定居在中國範圍或者被擴大到中國範圍內的人,無論以什麼方式接受了中國文化的人,都屬於中國。當成吉思汗及其部族還活動於蒙古高原時,當蒙古軍隊在華北攻城略地後又退回蒙古高原時,他們在中原的漢、女真、契丹、党項等的心目中自然不屬中國,他們也沒有將自己當作中國。但當忽必烈家族與他的蒙古部族成了中原的主人,並且基本在傳統的中國定居後,蒙古人在元朝擁有比其他民族更高的地位或更大的特權,占人口絕大多數的漢人不得不接受他們為中國。而當蒙古人最終成為文化上的被征服者時,連他們自己也以成為中國人為榮了。儘管這一過程因人而異,因地而異,即使自覺堅持蒙古文化的人,只要在元朝覆滅後還留在明朝境內,他們的後人也不得不接受主流文化,最終被“中國”化。東漢以後,大批匈奴、羌、氐、鮮卑等族人南下或內遷,廣泛分佈於黃河中下游各地,還形成了他們的聚居區。三國期間,今陝西北部、甘肅東部和內蒙古南部已經成了“羌胡”的聚居區,東漢與曹魏已經放棄對那裡的統治,撤銷了行政機構。西晉初年,關中的“羌胡”已超過當地總人口的一半,匈奴已成為山西北部的主要人口,遼東成了鮮卑的基地。此後的“十六國”中,由非華夏(漢)族所建佔14個,在戰亂中產生數百萬非華夏流動人口。但在總人口中,非華夏各族始終處於少數,並且隨著他們不斷融入華夏,在總人口中所佔的比例日益降低。從十六國中第一個政權建立起,“五胡”各族的首領無不以本族與華夏的共主自居,幾乎完全模仿以往的中原政權,移植或引進華夏的傳統制度。有的政權雖然實行“一國兩制”,在稱王登基的同時還保留著部族制度,但隨著政權的持續和統治區的擴大,特別是當它們的主體脫離了原來的部族聚居區後,部族制度不可避免地趨於解體。到北魏孝文帝主動南遷洛陽,實施全面漢化後,儘管出現過多次局部的反覆,鮮卑等族的“中國化”已成定局。東晉與南朝前期,南方政權與民眾都將北方視為異域,稱北方的非華夏人為“索虜”。但北方政權逐漸以中國自居,反將南方人稱之為“島夷”。隨著交往的增加,雙方有識之士都已承認對方為同類,有時還會作出很高的評價。如北魏永安二年(529年),梁武帝派陳慶之護送元顥歸洛陽,失敗後陳慶之隻身逃歸南方。儘管當時北魏國力大衰,洛陽遠非全盛時可比,還是出乎陳慶之意外,在南歸後說了一段發人深省的話:


自晉宋以來,號洛陽為荒土,此中謂長江以北,盡是夷狄。昨至洛陽,始知衣冠士族,並在中原。禮儀富盛,人物殷阜,目所不識,口不能傳。所謂帝京翼翼,四方之則。始知登泰山卑培土婁(造字合併),涉江海者小湘沅。北人安可不重?


經過東晉、十六國、南北朝期間的遷徙、爭鬥和融合,到隋朝重新統一時,定居於隋朝範圍內的各族,基本都已自認和被認為華夏(漢)一族,儘管其中一部分人的“胡人”淵源或特徵還很明顯,他們自己也不隱諱。在唐朝,突厥、沙陀、高麗、昭武九姓、回鶻、吐蕃、靺鞨、契丹等族人口不斷遷入,其中的部族首領和傑出人物還被委以重任,授予高位,或者賜以李姓。


葛劍雄:不可說厓山之後再無中國


血統的界限早已破除,相貌的差異也不再成為障礙。唐太宗確定《北史》、《南史》並修,就已肯定北朝、南朝都屬中國。皇甫湜在《東晉元魏正閏論》中更從理論上明確:“所以為中國者,禮義也。所謂夷狄者,無禮義也。豈繫於地哉?”陳黯在《華心》中說得更明白:“以地言之,則有華夷也。以教言,亦有華夷乎?夫華夷者,辨在乎心,辨心在乎察其趣向。有生於中州而行戾乎禮義,是形華而心夷也。生於夷域而行合乎禮義,是形夷而心華也。”從蒙古改國號大元到元順帝逃離大都凡98年,蒙古人進入華夏文化區的時間也不過一百多年,還來不及完全接受中國禮義,也不是都具有“華心”。但已經發生變化,並越來越向禮義和“華心”接近,卻是不爭的事實。如元初的皇帝還自覺地同時保持蒙古大汗的身份,但以後就逐漸以皇帝為主了。元朝皇帝孛兒只斤妥懽帖睦爾(明朝諡為順帝)逃往上都(今內蒙古正藍旗東閃電河北岸)後,已經失去了對全國範圍特別是漢族地區的統治權,照理最多隻能稱蒙古大汗了,但他還是要當元朝皇帝,繼續使用至正年號,死後被諡為惠宗。此後又傳了兩代,才不得不放棄大元國號、年號這套“禮義”,重新當蒙古部族首領。如果將中國作為一個制度概念,那麼從蒙古入主中原開始就基本接受和繼承了以往各朝的制度。到了元朝,在原金、宋統治區和漢人地區實行的制度並無實質性的變化,但更趨於專制集權,權力更集中於蒙古人、色目人,從宋朝的文治、吏治倒退,並影響到此後的明朝、清朝。另一方面,從治理一個疆域遼闊、合農牧為一體的大國需要出發,元朝的制度也有創新,如行省制度,以後為明、清、民國所沿用,直到今天。從中國這一名稱出現至今3100餘年間,它所代表的疆域逐漸擴大和穩定,也有過分裂、縮小和局部的喪失;它所容納的民族與文化(就總體而言,略同於文明)越來越多樣和豐富,總的趨勢是共存和融合,也有過沖突和變異;它所形成的制度日漸系統完善,也受到過破壞,出現過倒退;但無論如何,中國是始終延續的,從未中斷。從秦朝至清朝,無論是膺天命還是應人心,統一還是分裂,入主中原還是開拓境外,起義還是叛亂,禪讓還是篡奪,一部《二十四史》已經全覆蓋。總之,無論厓山前後,都是中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