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全市疫情期間聯防聯控要求,避免因人員聚集造成感染,2月28日上午,瀋陽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通過遠程庭審模式與人民法院、看守所進行互聯,對王某某、楊某某銷售涉防疫物資“口罩”一案實行了“雲庭審”。
![智慧檢務助力“雲庭審” 涉疫“口罩”案當庭宣判](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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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前公訴人王新光準備材料
開庭前,為了保證庭審過程的順利進行,公訴人提前與法院、看守所進行溝通,協商在審理過程中需要注意的問題,技術人員也提前對庭審設備進行了多次調試,全面做好準備工作。
“雲庭審”開始
檢察機關庭審現場
宣讀起訴書
當庭宣判
審理過程中,法院對被告人王某某、楊某某進行身份核實,公訴人對二被告人銷售防疫物資“口罩”的起因、經過等犯罪事實展開遠程訊問,並向法庭出示相關據,發表了公訴意見。經法庭合議,開發區人民法院以銷售偽劣產品罪當庭對二被告人進行了宣判,二被告人當庭表示不上訴。庭審結束後,各方簽署了“雲間”庭審筆錄。
本次採取的遠程庭審模式,既保證了刑事案件的如期審理,又最大限度保障了各方訴訟參與人在疫情期間的健康安全。下一步,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將總結遠程庭審經驗,不斷規範遠程開庭的庭審程序,為疫情防控期間打贏阻擊戰貢獻檢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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