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靜!
開始考試!
各位家長和同學:
為了減少疫情對學生學業的影響,根據教育部要求,各地紛紛開啟停課不停學“雲課堂”模式。
雲縣人民檢察院滄江明珠未檢工作室也定期給同學們送上了“法治大禮包”。
為檢驗大家的學習成果,未檢姐姐出了一份知識考卷,懷著忐忑的小心情,跟著“小明”開始闖關吧!快來看看大家能拿多少分!
現在,開始考試
1、小明通過“雲課堂”上課時,收到“班主任老師”發送的收取“輔導費”的通知,小明爸爸通過支付寶掃描支付了500元,已有20位家長完成支付轉賬。後經核實,小明的班主任根本沒有收到過所謂的“輔導費”,該“老師”的行為是否涉嫌犯罪?
A.是
B.否
答案A。解 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疫情期間,小明不佩戴口罩外出,被卡點民警勸阻,拒不配合檢查,還將民警打傷,小明叫囂說“我才有16歲,法律不能懲罰我”。小明的說法是否正確?
A.是
B.否
答案B。解 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之規定:妨害公務罪是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3、因推遲復工,小明閒來無事用鋼管、射釘器等材料組裝成自制槍支到山上獵殺了野生動物穿山甲。小明的行為是否涉嫌犯罪?
A.是
B.否
答案A。解 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規定: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穿山甲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禁止被捕殺或者食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之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4、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明因涉嫌運輸毒品罪被抓獲,辦案民警以疫情期間不便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場為由訊問了小明。這種訊問程序是否合法?
A.合法
B.不合法
答案B。解 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一條規定:對於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訊問和審判的時候,應該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場。無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場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親屬,所在學校、單位、居住地基層組織或者未成年人保護組織的代表到場,並將有關情況記錄在案。
在疫情防控期間,辦案部門可通過電話、視頻等形式,讓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或合適成年人全程參與,充分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5、小明和媽媽去藥店買口罩,發現藥價飛漲,藥店老闆稱疫情期間口罩緊缺價格上調,媽媽問小明這種情況是否可以向相關部門舉報?
A.是
B.否
答案A。解 析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制定的《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意見》規定:在疫情防控期間,違反國家有關市場經營、價格管理等規定,囤積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護目鏡、防護服、消毒液等防護用品、藥品或者其他設計民生的物品價格,牟取暴利、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小明在發現藥店老闆哄抬物價時,可以採取如下措施:
第一步:拍照或者錄音錄像進行取證;
第二步:撥打舉報電話,在撥打12315、110、當地物價局舉報電話的同時,還可以撥打12309舉報中心電話,向檢察機關舉報相關情況;
第三步:將固定下的證據提供給舉報部門。
測試結束,成績記得留言告訴未檢姐姐?記得查看解析查缺補漏!
文字:張軻
審核:楊程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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