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黎川縣人民檢察院對提起公訴的鄭建平容留賣淫案一審判決生效


龍江檢察 2020-02-28 12:44:03

2019年12月16日,黎川縣人民檢察院對提起公訴的鄭建平容留賣淫案一審判決生效,由黎川縣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鄭建平犯容留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與前罪所犯容留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罰金人民幣二萬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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