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贞丰县检察院三举措实现疫情防控与案管业务两不误

文|刘怡利

贞丰县检察院三举措实现疫情防控与案管业务两不误

疫情防控之战打响以来,为确保疫情防控与检察案管业务同时进行,贞丰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三大要求采取了具体防控措施,有效阻止病毒的传播和蔓延,同时全力做好该院案件管理接待大厅作为对外窗口服务,实现了疫情防控和检察案管业务两手抓、两不误。

贞丰县检察院三举措实现疫情防控与案管业务两不误

打开窗口,畅通服务。全省一级响应启动后,该院第一时间对外公布了案件管理接待大厅热线电话,确保工作日干警在岗,对来电群众及律师热情接待,认真了解对方诉求,并对来电进行分类处理,优先选择电话、网络等处理方式,对确有必要上门办理的事项,采用预约分散接待,确保来访人员“进得了门、找得到人、办得好事”。

防护到位,严防严控。优先为案管干警配备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液等用品,对公安、法院以及诉讼参与人前来案管大厅办理业务的,要求其进行体温检测合格并佩戴口罩后,并确认是否有疫区人员接触史后方可进入案管大厅,并以“温馨提示”方式引导到访人员做好防护。

用好平台,协同监管。充分运用政法协同互联大数据平台,对外通过全省政法大数据服务平台开展网上案件受理、移送,对内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大数据平台,快捷有效地保障电子卷宗、法律文书共享和及时开展案件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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