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古代的史學家是怎樣得知一個人的生平信息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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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倉頡造字開始,中國人的祖先便通過刻石記事來記錄所知道的事情、人物,所經歷過什麼事件,在沒有紙張出現之前,大量文字以骨頭、龜甲、竹片來記載所處時代所發生的事件、人物等等……

在中國漫長的封建社會時期,歷代王朝官修文史成為主體。然而在統治者的擬意之下,所有史料都居有時代片面感,其中紀實,求真、懷疑都有顯現。並不能保證歷史敘述的真實性。所幸在這樣環境下,私人修史,記錄實事給我們帶來另一面的影證。

上古時間時期的歷史,因年代久遠,只能通過考古發現知道一鱗半爪的實物來了解當時的人與事件發生的例子故事,如司母鼎的發掘,其鼎上銘文給我們帶來很多當年的信息等等…

從竹帛的出現,方便了上位統治者方便閱讀了解歷史的途徑。隨著封建社會,統治者對於自己的文治武功宣傳,漸漸重視對史料的記錄。雖然以個人功利為主但真正開始了事件、人物詳細的記載。

漢時期,《史記》的作者司馬遷的出現,對於歷史的真實性提高到另一個高度。司馬遷在史記中強調,“以史正人,以理知史,”的態度來記錄歷史真實性,因受到漢武帝的宮刑,雖受到如此酷刑,然不改其志,本著對歷史負責任的態度來記錄。與司馬遷一樣的歷史學家大多數秉承他的理念思想來撰寫史料。

儘管中國古代歷史學家懷著強烈的歷史意識,但對於過去所乏卜環境中所記錄的歷史有個性理解,只是照章抄襲,有時難免以訛傳訛,有失誤之處,使記錄多有紕漏,大官僚出現修史對於這一現象,彌補了官方的不足。在歷史的長河中每一代有責任心的史學記錄者,都秉承前代的責任感,儘量真實性的記錄著每一個人物事件!

唐代史官對於史料的嚴謹帶來另一高度的認知:良史以實錄之書為貴,苟愛而知其醜、憎而知其善、善惡必書。

的理念,表達出書寫者撰寫歷史要實事求是的心態,不可參雜個人的愛憎思想!對於用修飾過度來記文獻深惡痛絕。當然歷史由於種種原因它的記也是多元化,所以瞭解一個人物介紹與事件發生的關係,需要多方考證,以達到最佳真實性……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治病救人的黑山老妖


在中國傳統史學中,理論似乎並不佔據重要位置。司馬遷在《史記》中提出“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的撰史理想,雖然包含著考察自然現象與人類社會之關係、探尋歷史發展與變化之規律的歷史哲學思想,但更多地是以一種講述人物的生平故事間雜評議的形式,闡發自己對具體歷史人物和歷史事件的理解與認識。與司馬遷一樣,中國古代歷史學家大多秉持“未嘗離事而言理”的撰史傳統,很少去從特定的事例中抽象出一般的概念和具有普遍意義的規律。中國古代歷史學家儘管懷有強烈的歷史意識,但對理論並不熱衷,其對過去的理解和認識以及對過去知識的累積,大多帶有明確的目的性,要麼是諷喻現實以表達人文關懷,要麼是針砭時政為君主提供統治良策。在西方學者看來,那種純粹出於求知的興趣,去考察歷史之起源,理解歷史之性質,進而為史學撰述這一獨立存在提供洞見的“批判史學”(critical historiography),很少在中國古代歷史學家筆下出現。

在中國漫長的帝制時期,官修史學逐漸成為史學編纂的主流,其中雖不乏紀實、闕疑、求真、懷疑等原則,但它所體現出的國家意志以及史家不得已而為之的曲筆,並不能保證歷史敘述的真實性。同時,國家對史書編纂的嚴格審查,也對史家選擇材料、提出觀點和進行評判形成了巨大幹擾。所幸的是,私人修史的持續和勃興,不僅對官方史學作了有益的補充,也讓史學家得以擺脫體制束縛,成為具有相對獨立意志和自由的個體。這一頗類似於安克斯密特所謂的“史學主體私化”的過程,使得史學可以不再是一項公共事業,而成為史家個體之撰述。這便為史學家去深入思考史學本身所面對的問題,提出一些獨具創見的理論與方法提供了契機。值得注意的是,私人修史的興盛恰恰出現在唐代官修史書作為一種制度正式確立之後,這無疑更能反映這一制度的流弊。擔任史官長達二十年的劉知幾,就抨擊了集體修史的五大弊端:效率低下,人浮於事;收集材料和查閱檔案時的諸多限制;人情世故的干擾,讓史官難以如實直書;監修的管理不善以及他所設定的不同的撰史標準,使史官無從下筆;監修的不作為,導致史官無心展開工作。

劉知幾辭去史職後,開始撰寫中國第一部史學理論意義上的著作《史通》(成書於公元710年)。《史通》梳理了唐以前的史學發展脈絡,對歷朝歷代的史書體例、編纂方法、史料選擇以及敘事技巧,都進行了詳盡的論述⑦。實際上,劉知幾所提出的這些形式上的問題都可以歸結到歷史書寫的客觀性和真實性這一更為重要的問題上。既然官修史學已經無法賡續中國古代史學如實直書和書法不隱的優良傳統,那麼,劉知幾的任務就是要在自己的歷史世界中對之予以重建。劉知幾提出了成為“良史”的準則:“良史以實錄直書為貴”。所謂實錄是要做到“苟愛而知其醜,憎而知其善,善惡必書”,所謂直書則是“不掩惡,不虛美,書之有益於褒貶,不書無損於勸誡”。“實錄直書”表達了歷史學家在撰寫歷史時的理想狀態,即必須堅守客觀主義立場。而要做到這一點,歷史學家又必須持一種“疑古”的,即對古代歷史和古代典籍提出質疑的批判精神。劉知幾將批判的矛頭指向了中國古代的三部經典《尚書》、《論語》和《春秋》。他對《尚書》、《論語》中所言及的古代帝王和聖賢的高尚品行提出了十點疑問,並逐一進行辯駁。他還對《春秋》中孔子任憑主觀好惡,違背事實的十二處記載表示了疑惑,同時指出了後世對《春秋》的五處不合實際的讚譽。劉知幾疑古和批判精神的背後,並不是否認或推翻關於古代歷史的一切記述,而在於重建可信的歷史。他相信,如果歷史學家能夠真正做到中立和客觀,對史料採取一種明辨真偽的態度,便可以探求到歷史的真相。這種理想主義的史學實踐原則最後被落實到理想的史學家身上。在劉知幾看來,一個理想的史學家應具備三種才能:史才、史學和史識,亦即研究能力、廣博的知識和判斷能力。劉知幾的這種理性主義和理想主義兼具的史學觀念,體現出一種少有的現代主義精神,這與一千多年後蘭克所提出的歷史學家應當“如其本來面目”撰述歷史是完全一致的。

在追求史學的客觀性和真實性問題上,亦即在對史學本身作出理論思考方面,那些以私人身份撰史的歷史學家總是走得更遠。北宋吳縝撰有《新唐書糾謬》一書,對歐陽修主修的官方史書《新唐書》進行了全面糾錯,共列出錯誤二十類,四百四十九條。進而,吳縝提出了他心目中的“信史”標準:“稽諸前人而不謬,傳之後世而無疑”。而對於如何撰寫一部信史,吳縝提出:

夫為史之要有三:一曰事實,二曰褒貶,三曰文采。有是事而如是書,斯謂事實;因事實而寓懲勸,斯謂褒貶;事實、褒貶既得矣,必資文采以行之,夫然後成史。至於事得其實矣,而褒貶、文采則闕焉,雖未能成書,猶不失為史之意。若乃事實未名,而徒以褒貶、文采為事,則是既不成書,而又失為史之意矣。

吳縝對《新唐書》的糾錯雖然走的是考據學的路數,但他提出的撰寫一部好的歷史著作所必備的三個條件卻涉及史學理論的基本問題。在這三個必備的條件中,事實對應的是客觀性或真實性,褒貶對應的是價值判斷,文采對應的是修辭。其中,客觀性或真實性是撰史的根本,價值判斷是目的,修辭是手段。在吳縝看來,一部好的歷史著作首先要做到客觀真實,其次要對過去的人和事作出應有的評判,這兩點其實是對中國古代史學“求真”、“致用”兩大優良傳統的沿承。而將文采或修辭列為優秀歷史著作的標準,在以往並不常見,應當是吳縝的一種創見。

吳縝認為,文采或修辭的使用不僅構成了一部好的史書的內在特質,也有益於一部好的史書的最終完成和傳世。一部理想的史書,必然有助於讀者加深對過去的理解並感受所載之事的真實性。這樣,修辭與真實之間便有了某種聯繫,也就是說,藉助修辭,歷史有了一種真實之美。但是在大多數史學家看來,修辭與歷史事實總是對立的,過度的文飾往往會削弱了歷史的真實性。吳縝沒有進一步闡述修辭與歷史真實之間的關係,也沒有提出“修辭所建構的歷史事實”這一具有“後現代”意味的論斷,但吳縝的這段文字卻給人們留下了想象的空間。在西方,經歷了語言學轉向的歷史學家試圖建立修辭與歷史真實之間的聯繫。卡洛·金斯伯格就認為,證據——被認為是通向歷史真實性的關鍵——其實是修辭的內在組成部分,只不過這一曾經明顯的事實被人遺忘了。海登·懷特則宣稱,比喻性的描述與拘泥於字義的論斷一樣,能夠指涉真實的和可能的事件、結構和過程,只是它們的指涉模式是間接的,而非直接的。因此,懷特呼籲,歷史學應保持一種詩性的理解模式,與其研究對象保持一種隱喻上的密切關係。當然,在詩性的洞見轉變成理性的知識內容時,歷史學家必須持一種批判的態度。

如同當代西方史學理論家一樣,中國古代史學家尤其是那些以私人身份修史的史學家,都強調了史學家在歷史書寫中的主體性和主觀意識。這種論點在清代章學誠那裡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章學誠在《文史通義》中提出了兩個影響深遠的觀點,即“六經皆史”和“史德”。“六經皆史”把過去視為普遍真理的六部經書下降到史書的地位,從闡釋學的角度看,這一觀點一方面打破了對經典解釋的單義性原則,另一方面也說明了歷史解釋的多義性和多元性。這無疑大大提升了史學家的主觀性在歷史編纂中的地位。這種對史學家主觀性的強調在“史德”這一概念中得到進一步闡釋。在章學誠看來,“史德”要高於劉知幾所謂的“史才”、“史學”和“史識”,而“史德”被歸結為一種抽象的、史學家應有的“心術”。心術有高下正邪之分,若達到一種理想的心術則需要“盡其天而不益以人”。在這裡,“天”可以被理解為史學家的天性或本性,“人”可以被理解為個人不能控制的非理性和褊狹等特點。

章學誠將“史德”或史學家的“心術”視為撰寫一部好的歷史著作的關鍵,並不是要排除史學家的客觀性原則,他其實是要藉助史學家的主觀性來表達對乾嘉考據學機械的客觀主義的不滿,這種死氣沉沉的客觀主義限制了史學家對過去的獨到理解。同時,章學誠也向我們展示了史學家主觀性與客觀性之間的緊張關係和競爭關係:在創造一個更高層次的知識場域中,史學家的與日常體驗保持緊密聯繫的感性精神而不是其僵硬的客觀精神,起到了決定性作用。當然,史學家的主觀性是要受到約束的,它通過摒棄壞的心術和發揚好的心術得以完成,而如何做到這一點就成為一個史學家個人的道德問題。與之極為相似的是,在西方闡釋學那裡,歷史客觀性問題也轉化為史學家的主觀性問題和道德問題。正如保羅·利科所指出:“現在,客觀性標誌著歷史學家的好的主觀性和壞的主觀性之間的差別。客觀性的定義過去是‘邏輯上的’,現在則變成了‘倫理上的’。”


詩雨花魂


謝謝你的提問。

我國古代史學之發達,超過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這也是值得我們驕傲的事。世界四大文明古國,只有中華文明一直延續至今,不曾有任何中斷。

古代的史學家要記錄歷史,必須得知道歷史人物的生平信息,只有瞭解了一個人一生做過哪些事,才好對他進行歷史評價。那古代史學家是如何做到的呢?我認為有以下幾個渠道。

家譜

但凡是家境不太差的人,家中都有一本族譜或家譜。家譜是一個家族世系繁衍和重要人物的說明書。家中有哪些人,祖宗是誰,祖籍在哪,出過哪些著名的人物,有過什麼重大事件,家譜中都有詳細記載。

墓誌銘

墓誌銘,是一個人去世後,由別人給他作的一種銘文,一般刻在墓碑上。

墓誌銘對一個人的生平有特別詳細的記載,墓的主人哪一年出生,妻子是誰,有過什麼貢獻,這些個人信息,都會被記錄。史學家要了解一個人的基本情況,墓誌銘是最好的選擇。

但能完全相信墓誌銘的記載嗎?肯定是不行的。通常來講,墓誌銘由死者的親屬或家屬請人書寫。俗話說“死者為大”,在書寫墓誌銘的過程中,會出現書寫者對死者過於美化的現象。明明死者做了一些傷天害理的壞事,但出於對死者的尊重,墓誌銘上並沒有記載。

史書

對於一些已經逝去的歷史名人,古代史學家想要了解他們的事蹟,還可以查閱史料。

通常而言,史料中的記載一般不會出錯,古代史學家都有一個追求,那就是書寫信史。什麼是信史呢?就是和歷史事實相符合,可以讓人相信的歷史。

要對一個人的生平進行了解,查閱多種史料後,進行辨別真偽,史學家就可以得出正確的個人生平信息。

考古材料

剛才講的史書,是一種歷史記載的常規材料,也叫史籍。除了歷史典籍,考古材料也特別值得重視。

近代史學大家王國維先生提出了結合地上材料與地下材料的“二重證據法”,目的就是要把歷史典籍和地下考古材料相結合。

如果史書中對一個人生平所做之事的記載不夠詳細,或者不那麼令人信服,甚至沒有記載,那麼考古材料就很可能會發揮重大作用,輕者補充史書記載之不足,重者填補歷史記載之空白。

民間傳說和故事

民間傳說和故事,也並不全是編造的。為什麼會產生名間傳說呢,究其原因,還是人們對於已經對發生的事,加以想象和誇張,進行編排,就這樣,一傳十,十傳百,便形成了傳說。

但這不意味著傳說都是虛假的,全部不可信。如果仔細甄別,加以考察,再結合其他材料,傳說也可以發揮歷史作用。

好了,以上就是古代史學家得知一個人生平信息的手段,需要注意的是,史學家在運用這些手段時,不單單隻運用一種,他們是多種手段一起用,已求最大效果。

我的回答完畢,如果你有疑問或對你回答有異議,可以留言評論,我們一起探討,相互學習。謝謝大家。


小江侃文史


一是來源於官方的記載,如《史記》,《二十四史》等;

二是民間各地對當地有一定貢獻或名人等往往會編撰縣誌,也會對相關人物進行介紹;

三是野史或大話通過民間說書藝人或戲曲形式流傳開來;

四是古玩字畫通過在流傳過程中延續了的其人物故事;

五是盜墓者挖掘時一些文物顯示出的人物信息


闌柵燈火


查閱典籍,走訪事件發生地


V度


憑他的科學能力


倪效芹


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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