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楊普義:楷書結構

中國書法的結構規律,往往符合對稱、平衡、和諧、有序,節奏、韻律、錯綜,協調、對立、統一等秩序與法則,中國書法的"

"表現在字的點、畫、行,篇之間,它們被稱為書法形式美的法則。

字形結構

漢字結構,指字的點畫搭配、排列、組合的關係,又稱"結字""結體"或"間架結構"。書法的整體美大於局部美,局部是為整體服務的,有時候單看一個局部,沒有什麼新奇,但從整體上看就非常動人,這是書法追求的目標。一個字要美,它的點畫之間就要互相呼應,顧盼有情;一幅字要美,它的每個字之間也要互相呼應,前後一貫。整體中任何一部分如果割裂開來孤立地看,也許沒有什麼可以吸引人注意的,但是如果把所有部分綜合在一起,就能形成一個完美的整體。

楊普義:楷書結構

歐陽詢結體風格

漢字結字,晉人用理,唐人用法,宋人用意。綜合起來,基本是"平衡對稱、多樣統一、對比照應"三條原則。書法藝術講求美學和力學,儘管字形、書體不同,但點畫、線條搭配組合均須遵循上述三條原則。

不同點畫形態變化與不同搭配方法,會產生不同結構,而結構不同,又表現出不同姿態,如疏朗、嚴密,拓展、流麗、古樸、峭拔、豐腴等等。

楊普義:楷書結構

“風”字不同寫法姿態

點畫搭配又與奇正變化有直接關係:過於平正則近俗而乏姿韻,過於險絕則意涉狂怪,妙在平中寓奇,奇中有正,正不極滯,順情合理。而字之大小、長短、闊狹、疏密等應充滿藝術造型的美感,合乎自然美的法則,既要盡字的參差姿態,又必須在筆勢的約束之下組合。越是險絕的結構,越能顯示其奇美的姿態,但不能超出重心平衡範圍,否則形體便會失去自然之美,看似險,實乃怪,讓人沒有欣賞的興致。

字的結構規律

書法寫的是漢字,漢字的形狀,字字相異,各有各的形態,但是都可以書寫得很美,這個讓字美的書寫過程裡面自有書法的點畫搭配規律。摸清了這些規律,字的結構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書法的點畫搭配規律總體來說就是字的基本結構的藝術法則,也可以說成是線條組合之美的

規律。這一規律可以總結為三條:一是點畫線條之間要互相呼應,這樣的字才是一個有生命的整體:二是點畫線條的長短、粗細與組合的疏密、斜正要形成對比,這樣整個字才會參差有致;三是字的總體形態要重心平穩,這樣讓人看了才有愉悅之感。

楊普義:楷書結構

唐代張旭字

點畫呼應

中國書學中講"起筆為呼,承筆為應",點畫呼應,這樣字才能生動,楷書是"形不貫而意

"。字的筆畫間相互聯繫的動態,在筆法上稱為筆勢。點畫之間,互有聯繫,字就生動活波。

例如"之"字的寫法,乍看三畫並不相連屬,事實上,第一、二畫回鋒收筆存在一種筆勢,這筆勢正與第二、三畫起筆相呼應,筆雖斷而勢未斷

楊普義:楷書結構

點畫呼應

點畫呼應要注意向背分明,既然有呼應,就會有向背。與人有向背一樣,字也有向背。不注意向背,字就容易失勢,要使字有姿態,就要注意點畫和偏旁面向何處、背向何處,並安排好。一個字如果有左右兩個部分,要左顧右盼,互相之間的氣勢要一貫。兩邊相背的字,左右互背,要脈絡貫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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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畫相背

形成對比

書法的每一組線條都要形成對比,才能富有節奏和韻律。對比有主次對比,一個字,往往只有一筆的筆畫是"主筆",這一筆寫得好不好,關係到這個字寫得好不好。

古人說:"畫山者必有主峰,為諸峰所拱向;作字者必有主筆,為餘筆所拱向。主筆有差,則餘筆皆敗,故善書者必爭此一筆。"

一個字中的兩個或幾個部分的大小要形成對比,如"泉"字上小下大。一篇字也要隨著每個字的不同形態形成大小對比,如"詩人"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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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對比

字偏正也要形成對比。"元"字正中含有偏意;"在"字兩部升都有偏意,而合成一個正面向人的字;"雅"字左偏右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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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正對比

字的疏密也要形成對比。一個字中的不同部分要形成疏密對比,如下面的四個字,或是左右疏密對比,或是上下疏密對比;一篇字中也要形成疏密對比。

楊普義:楷書結構

疏密對比

重心平穩

善於把每個字的線條組合置於不失重心的底線之上,就能做到每個字重心平穩。我們來看"武"字,字的點畫都不是橫平豎直,而且還有一個長長的斜"戈",但是這個字看上去卻很正,就是因為它的重心平穩,再看"克"字,下面的"兒"用筆也不是很平正,但是這個字看上去卻很平穩,也是因為它的重心是平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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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心平穩

在重心平穩的基礎上還要做到參差有致,富於變化。例如一個字中有兩筆以上同樣的筆畫,或兩個以上同樣的組成部分,就要用"一大一小""一短一長""一劍一正""一輕一重"等方法加以變化。要在穩中求變,靜中求動。我們來看"九"字,一共只有兩個筆畫,一撇寫得有些斜勢,但是一個橫折鉤就把整個字的重心給寫得很平穩了,同時這個字又顯得筆勢有變化很生動。

楊普義:楷書結構

我們要追求書法作品的整體美,要在變化中求和諧,在局部的組合中求得整個作品的美。這種美不僅僅是表現在一部分或幾部分,而且表現在各部分總起來看,彼此間有一種恰到好處的協調和適中,沒有哪一部分突出到壓倒其他部分,以致造成其餘部分的比例不夠均衡,損害了整體結構的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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