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宁远县双福二期续建和配套道路工程、嘉裕二期建设项目工程招标

从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了解到宁远县双福二期续建和配套道路工程、嘉裕二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正在进行,详情请看下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远县双福二期续建和配套道路工程、嘉裕二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项目位置:宁远县桐山街道高福村、宁远县桐山街道高岗村头;
2.3资金来源:自筹;
2.4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1、双福小区二期续建总面积约117000平方米,配套道路建设长1350m,宽24米;2、嘉裕小区二期总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整个项目施工及设计总投资金额约为44787万元。
2.5招标范围:宁远县双福二期续建和配套道路工程、嘉裕二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其中勘察部分:完成本项目勘察和抗震波检测(单孔剪切波)并出具勘察报告。设计部分: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驻地服务四个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含房屋建筑及室外道路、给排水、绿化亮化等附属工程的设计。采购部分:按设计要求及招标人提供的设备需求采购(需由电力部门、自来水公司安装的项目除外,其中门、窗、电梯等大量大件商品由建设方认可后方可采购)。施工部分:建筑工程(含基础)、道路工程(含场地平整)、供水工程、配电工程、污水排水放工程、区内绿化、亮化等经图审公司审查通过后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需由电力部门、自来水公司安装的项目除外。


2.6计划工期:36个月;
2.7质量要求:勘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设计需要。
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范的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和消防设施审查。设计控制:设计人应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设计要求、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投资预算实行限额设计,设计标准和依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招标人有权聘请第三方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优化,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并按设计优化方案进行优化。如设计人不同意设计优化方案,招标人有权聘请第三方设计单位按优化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设计,且如优化设计后的工程造价低于原设计的工程造价,则第三方设计单位的设计费用由设计人承担外,设计人还应承担其工程造价差额部分的10%的处罚。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
2.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及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9承包方式: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含土石方)一体化总承包方式。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1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在签订正式合同前交招标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4月14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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