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LLTV以案說法」律師解讀《野生動物保護法》①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全面普及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知識,形成我市依法推進疫情防控工作強大動力。我們呂梁廣播電視臺聯合呂梁市司法局共同推出“抗擊疫情、以案說法”特別節目。本期“抗擊疫情、以案說法”為大家解讀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今天走進我們《第一民生》演播室為大家解讀的是山西宏文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小莉


「LLTV以案說法」律師解讀《野生動物保護法》①


主持人 王禹:我們國家是從什麼時候將野生動物納入到法律當中來進行規範的呢?


律師 王小莉:咱們國家最早通過立法對野生動物進行保護是1988年11月8日發佈的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並從1989年3月1日開始起實施的,該部法律至今為止已經進行過四次修訂。


主持人 王禹:促成四次修訂的原因是什麼呢?咱們國家是出於何種考慮來對這部法律來進行修訂的呢?


律師 王小莉:首先2004年8月28日的第一次修訂,僅僅涉及到“建立對外國人開放的獵捕場所,應當報國務院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這一項內容。2009年的修改主要是涉及到需要與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銜接的問題。因此,這兩次修改均不是出於社會對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的需要來進行的。那麼,2016年7月2日對《野生動物保護法》的修改,是按照“十八大”關於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這一新的時代精神來做好野生動物保護事業,並依此對現行法律修改完善,以更好適應社會的發展。2018年對該法的修改也是出於咱們國家總體上一個立法工作的計劃的考慮。此次疫情發生後 國家再次意識到了保護野生動物的重要性,有意對現行的《野生動物保護法》進行再次修訂。


主持人 王禹:各級地方政府對於野生動物又出臺了哪些相應的法規或者制定了哪些保護措施呢?


律師 王小莉:各省為具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都出臺了相應的實施辦法,詳細規定了對野生動物的保護。比如咱們山西省就在1992年5月20日頒佈了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辦法,明確了野生動物的保護範圍,並將每年4月5日至11日確定為山西省愛鳥周,9月15日至10月15日確定為山西省野生動物保護宣傳月,3月15日至10月15日確定為山西省禁獵期。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針對當前的疫情,咱們山西省政府在2020年2月1日出臺了一個《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管控的通告》,明確嚴禁自通告發布之日,也就是2020年2月1日起至全國疫情解除期間,禁止獵捕、收購、運輸、出售、寄遞、加工野生動物及其製品 ,嚴禁農(集)貿市場、超市、餐飲單位、電商平臺等經營場所進行任何形式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交易活動,嚴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動物公眾展示展演活動等,可見我省對保護野生動物是相當的重視。


策劃:李亮亮 王 磊

主播:王 禹

攝像:李彤輝

審片:李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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