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好風憑藉力,送我上青雲。成功嫁入豪門後,你還能走多久


欲嫁名門望簇的女孩沒有錯,想入豪門富宅的女孩看過來。看看成功嫁入名門望簇的灰姑娘都有哪些截然不同的結局。

雖然拜金主義不可取,但是,嚮往美好生活是人之常理。

只是那些欲嫁富豪的年輕女孩子,不要一味只是簡簡單單踏入豪門而已。最主要的是你在豪門能維持多久,能否與這婆家融為一體,成為家中的一員,甚至是頂樑柱。這點尤為重要。

民國時期的包辦婚姻不勝枚舉,其中有不少灰姑娘都成功的嫁入體面人家。如朱自清與武仲謙,胡適與江東秀,茅盾與孔德沚等等。

最為世人所熟知的要屬魯迅和朱安了。

魯迅原配夫人朱安,浙江紹興人,出生於1878年6月。因朱安的祖上做過知縣之類的官職,所以,朱安的成長,或多或少的還是懂得一些禮儀分寸的,只是由於時代的原因,小腳不識字。但,這事情的本身,不是朱安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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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朱安祖上有知縣官職包裹痕跡的原因,所以促成了朱安與魯迅的這樁婚姻。因為朱安是在官場背景家庭中成長的女孩,自然溫和厚道又不失禮儀。

自魯迅父親過世後,由於魯迅是長子,所以魯迅母親就打定主意要為自己的長子安家,於是朱安就是最合適的兒媳了。

在這個大多數都一字不識的年代 ,識字斷文的文化人可是鳳毛麟角。由於朱安的成長背景有官家遺風,所以朱安卻也能入魯迅母親的法眼,當然,把朱安娶回家做大兒媳,至少,魯迅母親認為是最恰當不過了。

在那個媒妁之言,父母做主的時代,魯迅與朱安的婚姻就順其自然,水到渠成了。

可是後來,朱安卻成為了民國時期的第一棄婦。這也許是她自己萬萬沒有想到的。

這件披在朱安身上,民國第一棄婦的外衣,可不可以掙脫呢?

也許在幼小時就裹成了最美“三寸金蓮”,在那個時代,朱安是不可能改變的。這是大多數都改變不了的時代產物。

還有,在紹興傳統的婚姻觀念中,妻子比丈夫大三歲是最為匹配的了。經過親戚的周旋,符合傳統賢德溫順女子朱安的對象就選為周姓官員的長孫了,雖然這位周姓京官後因科場賄賂而鋃鐺入獄,家道中落,但其長孫在南京學堂唸書,在當時的紹興也算是體面人家了。自然而然,對“老姑娘”朱安來說,這也可算是求之不得的理想婚姻了。

永遠不要忘記,命運總是掌握在自己手中。

魯迅於1902年3月遠離家鄉去日本留學時,就已經知道了自己有一樁成型的婚約,於是,很負責任的對自己未來的伴侶提出了很正當的兩個要求:“一,放腳,二,進學堂。”並且在這時,魯迅不僅沒有提出退婚,而是在提前為自己的婚姻作修補。這已經顯示了一個男人最初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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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四年後的1906年7月,就是人們都知道的,魯迅在日本被母親騙回老家與朱安完婚。

一段實實在在的插曲暗示著朱安婚後的不幸。

魯迅的婚禮完全是按舊時繁瑣的儀式進行的,並且,魯迅至始至終都非常“聽話”,一切都很順從地聽從司儀地指令,甚至連魯迅的母親都覺得太不可思議了,兒子竟如此令母親省心。

花轎到了,從轎簾處伸出一隻中等性的大腳,這是一個女人試探性的用一隻腳,踏入自己真正人生的婆家。也不知是花轎過高,不好邁腳,還是心裡太過緊張慌亂,第一隻邁出的腳竟沒能成穩著陸,繡花鞋掉了下來,一隻“三寸金蓮”完完整整地暴露出來了。這就是給緊貼身邊的新郎,未來的丈夫的第一個深刻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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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大家都知道的,朱安明白自己的新郎官喜歡大腳,於是就在上花轎的時候特意用一雙繡花大鞋來包裝自己的小腳,只是在大鞋裡塞滿了棉花而已。誰曾想,剛一上場,就原形畢露了。這是不是她婚後一生不幸的預示呢?

婚禮完畢,魯迅獲得短暫的自由,再也沒有司儀的指揮,可以自主了,可以獨自睡書房了。第二天,也沒有按老規矩去祠堂。第三天,去日本了。

誰都體會不了,一代文壇巨匠,在人生最得意的洞房花燭夜,一個人孤單地睡在書房,溼透的枕頭上沒有一丁點乾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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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話,自不必說了,雖然魯迅一生沒有對朱安提出離婚,雖然,魯迅一直顧養著他的小腳原配。

所有的人和事都是在不斷的改變,魯迅在求學中不斷地改變自己,而朱安是一個一層不變的模塊。她有第一次機會,魯迅在未成婚之前就提醒:“一,放腳,二,進學堂。”這是一個改變自己的好機會,而她就這樣眼睜睜地放棄了。第二次機會,在嫁入婆家後,還是原汁原味的孃家形象,絲毫沒有要改變自己的趨向。

試問,即使成功地嫁入名門了,但是,朱安始終都沒有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改變自己。這樣的婚姻家庭還能同步否?

朱安在魯迅的眼裡,完全是一個可有可無的飾物。正如魯迅所說:“這是母親送給我的禮物。”

再看看同樣時期的另一位女子,胡適的原配江冬秀,與魯迅原配朱安其實是一樣的包辦婚姻,江冬秀也是小腳加文盲,卻為什麼牢牢地站穩了呢?並且成為了家庭中的頂級柱。

一字不識的小腳原配,勇敢地捍衛自己的家庭,直到婚姻穩定,再成功打敗小三,最終她的家庭似銅牆鐵壁。

再來看看胡適與江冬秀的包辦婚姻,是怎樣一曲戲劇人生。

胡適原配江冬秀,同樣裹著一雙時代小腳,至於讀書識字嘛,也只不過相當於小學一二年級而已,也可以歸類於文盲之列吧。

胡適與江冬秀的婚姻同樣是父母之命,媒約之娶。當時還是江冬秀的母親先行提出來的。江冬秀比胡適大一歲,兩家是遠房親戚。胡適的姑婆是江冬秀的舅母。他們兩論輩分的話,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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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為有著這層親戚關係,在親戚來往走動時,是江冬秀的母親看中了還是年少的胡適。於是,主動與胡適母親提親,可胡適母親還有點猶猶豫豫,大慨胡適母親認為,一來,江冬秀屬虎,有點母老虎之閒,二來,胡適家道中落,而江家正當興旺,有點門弟不當。

而這時江冬秀母親便請出了一個大媒人,江村教書的私塾先生胡祥鑑。果然在胡祥鑑的三寸不爛之舌的說服下,他二人的婚姻得以成功撮合。這時,他二人才十四五歲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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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訂婚偏早,但是,成婚卻一拖再拖。當然,這其中也有胡適故意為之。畢竟胡適乃新型文化的先驅者,在當時,他也是大力提倡自由戀愛的新青年。怎肯被這封建婚姻所約束。再說,二人的文化層次,思想境界都相差甚遠。

可這時的江冬秀不顧眾人的反對,毅然主動住進了胡家。就是這樣的一個舉動,這場婚姻才沒能被胡適拖掉。

胡適在國外留學時,相遇識了一個同樣有學問的外籍美女,兩人可謂情竇初開。很快,胡適就給母親寫信,要解除婚約。胡適母親收到信後,甚為震驚,堅決不允同意。因為這時,胡適母親已經與未來的兒媳建立了很深的感情。於是,在給兒子的回信中這樣寫道:

“如果不回來與江冬秀完婚,就立馬回來給老孃下葬。”

這是母親與兒子以死相逼了。

因為胡適是由母親一人撫養長大的,可謂他母親付出了多少艱辛。所以胡適也是一個大孝子。收到母親回信後,慌慌張張地辭別了外國戀人韋司蓮,就回國了。後來這位才貌雙全的外國美女韋司蓮終身未嫁,這是後話。

胡適在1917年回國後,在與江冬秀舉行婚禮時,提出了一系列的西方婚禮儀式,胡適母親認為是兒子在有意怠慢江冬秀,心中很是為難。畢竟與江冬秀已相處得似孃兒倆一樣,不忍心委屈了江冬秀。可是江冬秀聽到這些後,想都沒想就全部同意了。就象當初胡適提出要她放腳時,江冬秀毫不猶豫地一把扯掉了裹腳布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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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看,江冬秀是何等的明智。

再後來,江冬秀出現在胡適的社交圈中時,被胡適的圈中人,個個投以異樣的眼光。誰也不會想到,站在新潮最前衛的胡適,竟然有一位小腳太太。而江冬秀面對這些各色各樣的眼神時,卻是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就連胡適也是欽佩。久而久之,後來,周圍的人自知無趣,也就無有異議了。

江冬秀大有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吧。

胡適作為民國時期最著影響力的文化先驅者,可謂是相識滿天下,平日裡,家中經常是賓朋滿座,這其中不乏蹭吃蹭喝,借物借錢的,胡適都一一滿足。這當然也有江冬秀的默許。從這一點來看,江冬秀還是蠻豪爽的,且待人友善。

這裡講一個小插曲。胡適的好友梁實秋想要娶新派小姐,就打算與原配程季淑離婚。可憐兮兮的程季淑找江冬秀哭訴。江冬秀聽後拍案而起:“我來幫你。”

後來在法庭上,江冬秀振振有詞,有理有據地為程季淑辯駁,最終在江冬秀的全力幫助下,大文豪梁實秋敗訴。程季淑維護了自己的婚姻。此事在當時引起了不小的轟動。

之後,胡適在去杭州養病期間,有一位名叫曹誠英的女子悉心照顧著胡適,兩人感情迅速升溫,不久就同居了,幾個月不到,曹誠英就懷孕了。這消息很快傳到北京的江冬秀那裡。以火爆脾氣著稱的江冬秀立馬給胡適丟去一封信,要他速歸。

胡適正好因為曹誠英懷孕了,正準備離婚呢。回家後,胡適“離婚”二字剛一出口,他的虎妻江冬秀怒氣衝衝跑進廚房,迅速拿起菜刀,並抱著最小的兒子來到胡適面前一字一頓地說:

“我為你胡家全心全意地操持家務,為你胡家生娃養娃,你倒好,在外面亂搞女人不算,還要離婚,那好,你敢離,我現在就砍死兩個娃兒,再砍死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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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的胡適哪裡見過這桇勢,早已嚇得面如死灰,頓時傻眼了。正發愣時,怒火中燒的江冬秀早已掄起菜刀向胡適砍來,所幸有親戚在場,及時勸住了,要不然,胡適真的命不保矣。這等驚嚇豈是大文豪胡適能抗得住的,從此再也不敢提離婚之事了。

當然了,江冬秀如此果斷彪悍,也足以證明她江冬秀是有足夠的底氣的。因為連死都不怕的人,可見是何等的勇敢。此等烈性女子也是世間少有啊。

還有,在戰火紛飛的年代,他們夫婦二人也是常年兩地分居。人人逃亡保命的歲月,是江冬秀一人帶著丈夫七十箱書逃命。因為她知道,這七十箱書就是丈夫的命根子。這是多麼明事理的人啊,她不僅僅是彪悍。

每當胡適看到這從戰火逃難中倖存的七十箱書籍,怎不感動得熱淚盈眶,他激動地給妻子寫信說:

“北平逃難出來的教書先生,都沒有帶書。只有我的七十箱書完好無損。這都是你一人的功勞。”

短短一行字,足見他們夫婦二人的感情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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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胡適和魯迅,同是民國時期的兩大文壇泰斗,而兩人的婚姻也都是包辦的婚姻,兩位原配也都是小腳,他們的婚姻有著殊多相同之處,可兩位原配夫人的命運卻有著天差地別。

這是為什麼呢?他們二人的婚姻是不是值得現代人深思呢?特別是兩位原配夫人的行為。

對了,有這樣一句話,叫做,“你若盛開,蝴蝶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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