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邢台快报:南宫市检察院 疫情防控不忘“充电”

日前,为提高队伍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南宫市检察院第四办案组创新学习方式,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抓手,针对新修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2020版)》,疫情防控不忘“充电”,开展了“行动式学习”。

本次学习居于疫情期间,会前会后做好消毒工作,学习全程佩戴口罩,采用人员较少的小组模式,干警之间保持两米以上安全距离,全力做好防疫工作。

首先,学习有重点。由第四组办案组负责人对重点内容进行筛选,对公文制作要求,审查报告、起诉书、量刑建议书、公诉意见书等主要法律文书格式,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主要刑事检察业务内容,进行集中学习。

第二,方法有创新。先由小组成员对重点内容轮流宣读,其间,穿插着由资深检察官结合案例和司法实践经验加以讲解,鼓励各位干警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对修改内容的理解提出疑问,积极讨论,拓展思路,进而通过学习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认识模糊、效率低下、质量不高等问题,让每一位成员动脑、动手、动嘴,进行入脑入心的学习。

第三,学习有成果。根据学习的内容和讨论结果,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并相继开展一系列的探索、尝试和调研,促使司法办案规范化、品牌化、亮点化。(来源:南宫市检察院 编辑:刘山杉 青媒编辑:秦永静 责编:张永忠 监制:耿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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