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3 魚峰法院多次調解促魚峰公園纜車項目平穩謝幕


今年1月,《南國今報》、《柳州晚報》等媒體紛紛作出報道,陪伴了柳州人20多年的魚峰公園觀光纜車項目正在逐步拆除,許多柳州市民紛紛表達了懷念和感概。如此龐大的纜車項目拆除工作得以平穩落地的背後,柳州市魚峰區人民法院多元化調解團隊在一個多月的時間裡,從合同終止、設備清點、補償標準、拆除期限等各角度理清思路,多次組織調解,終於促成公園纜車項目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

深入溝通 詳細掌握案件背景

2019年12月初,魚峰法院接收了柳州市魚峰公園管理處與柳州市某索道公司聯營合同糾紛一案的起訴材料,考慮到案情較為複雜,雙方爭議較大,且所涉項目群眾關注度高,若處理不善,可能引起不良社會後果,於是,在徵求原告意見的前提下,魚峰法院將案件分流至訴訟服務中心多元化調解團隊,實行法官+調解員的模式進行多元化調解。收到案件後,調解團隊主動向索道公司釋明法院調解工作的做法和優勢,取得了索道公司的理解和信任。經過與雙方代表背靠背溝通,調解團隊詳細瞭解到,雙方於1996年簽訂合同,開始了原魚峰公園-馬鞍山公園的旅遊架空索道項目的聯營合作,期間雙方針對項目運營均有投入,索道公司陸續增加了配套設施,還在魚峰公園修建了便民涼亭,雙方合作年代已久,期間還產生過訴訟。因合同已經到期以及城市規劃整體要求,2019年10月,公園方向索道公司發出要求撤場的通知,索道項目也停止了經營,雙方就項目是否拆除以及補償問題已經多次協商,均無法達成一致,為此,魚峰公園將索道公司起訴至法院,希望雙方的糾紛能得到妥善解決。

逐步調解 提出可行性調解方案

在詳細瞭解案情後,調解團隊立即組織了第一次調解,讓雙方面對面溝通,提出各自意見,找出雙方的所有爭議焦點。為此,安排了該院立案庭庭長、副庭長主持調解,抽選擅長調解工作的特邀調解員參與,為雙方當事人解答各種疑問,提出初步調解方向。雙方在調解過程中,爭議較大,均提出了自己的處理意見,一方要求快速開展拆除工作,另一方不同意在自身利益得不到保障的情況下進行撤場,調解方向始終無法取得一致。調解結束後,調解團隊將雙方的爭議逐項列出,在之後的一個月裡,給雙方打了20多次的電話進行詳細溝通,對他們提出的疑問逐一解答,並引導雙方對相關設施設備進行清點,適當提出初步調解意見供雙方參考。之後,又先後5次組織雙方到法院面對面調解,對合同終止、設備清點、補償標準、拆除期限等各方面逐一進行討論,從中努力協調雙方達成合理的拆除時限和補償方案。功夫不負有心人,2020年1月初,雙方在項目拆除、設備歸屬、拆除補償、履行方式、違約責任等方面逐步達成一致,調解法官將雙方的意見進行歸納後,擬出了長達兩頁的調解協議,得到了雙方的一致簽字認可,雙方的爭議終於得到妥善化解,全市唯一的觀光纜車項目得以平穩謝幕。

跟進服務 做好履行司法保障

調解協議簽字後,魚峰法院依法出具了民事調解書予以確認,賦予調解協議法律強制力。同時做好案件跟蹤,確保調解協議的履行。雙方亦積極履行相關義務,公園方迅速將首筆補償款支付給了索道公司,餘款也轉到了法院專項賬戶,為索道公司開展撤場和拆除工作提供給了保障。1月22日,索道項目的39個轎廂已全部拆除並運離了魚峰公園,後續的軌道及設備的拆除、場地清空工作也在逐步進行中。當前,全國處於冠狀肺炎防疫的關鍵時期,拆除項目受到了影響,為此,調解人員與雙方保持溝通,提出疫情防控期間暫緩施工的建議,雙方亦表示相互理解。下一步,調解團隊將繼續跟進項目拆除工作進展,及時協調處理可能出現的問題。

在民事糾紛中,涉及各種項目合同終止、配套設備拆除工作的案件往往是糾紛解決的難點,也與群眾生活息息相關。近年來,魚峰法院將調解工作大膽前移,特別是在城市建設項目中積極發揮作用,妥善化解矛盾。對調解不成的案件,則快速審理並作出判決,通過調判結合,為經濟發展、群眾生活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曾芳、周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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