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进川等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宣判


龙江检察 2020-02-13 13:48:20

来源:云南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近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并提起公诉的杨进川等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宣判。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杨进川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对李新洪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对董发松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对王智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对罗键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对孙守员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对王丕强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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