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吉林高新法院成立“暖企”法律服務工作領導小組

吉林高新法院成立“暖企”法律服務工作領導小組,結合審執工作實際,積極開展“暖企”工作,助力消減疫情給企業生產經營帶來的負面影響,平穩度過疫情難關,保障轄區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積極成立法律諮詢服務團隊,由黨組成員和員額法官組成,實行點對點法律服務,即一位員額法官對應一家企業的方式,運用電話、微信等現代通訊技術,解答企業在經營中遇到的法律難題,幫助企業健康發展,優化法治營商環境。彈性工作期間(2月3日至2月9日)團隊向轄區企業輸送疫情期間如何認定勞動用工和薪酬支付的相關法律知識,具體解答了“春節假期延長3天工資如何支付?因疫情防控需要實施彈性工作的期間如何認定?延遲復工期間安排職工工作的工資支付標準?確診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治療、隔離期間的工資是否應予支付?受疫情影響導致長期不能復工的用人單位是否應當支付工資?延遲復工期間職工休假如何處理?利用網絡遠程辦公情形的性質如何認定?因實施地區封鎖導致職工不能返崗工作的,如何處理?”等8項問題。

吉林高新法院成立“暖企”法律服務工作領導小組


從審判執行業務職能出發,審慎用法,依法變更,為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提供全方位“暖企”法律服務保障。一是保證“綠色通道”暢通無阻,真正做到快立、快審、快執,最大限度降低企業司法成本。二是開闢線上服務業務。通過公告,公佈聯繫方式和郵寄地址,以微信、電話等方式,指導企業在吉林移動微法院、吉林電子法院等線上平臺進行立案;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通過網上證據交換、網上開庭、網上查控等方式進行審理、執行。三是審慎適用財產保全措施、羈押強制措施,審慎處理中小微企業犯罪案件,注重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四是集中審判力量,發揮專業化審判優勢,妥善審理涉及中小微企業的合同糾紛案件和勞動用工、工資待遇類案件,特別是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和債權人系金融機構的借款合同糾紛,要依法合理分擔、減輕中小微企業因疫情防控導致的不利後果。五是嚴厲打擊“職業放貸人”趁機實施高利貸、“套路貸”、虛假訴訟等違法行為,保護中小微企業合法權益,降低中小微企業恢復生產經營的融資成本。六是做好涉企案件的判後答疑工作,促進息訴服判、裁判穩定、執行順利。

吉林高新法院成立“暖企”法律服務工作領導小組


近期,高新對在審涉企訴訟和執行案件進行全面排查,對梳理出的案件和後續涉企案件,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優先開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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