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以下情況中間人要擔怎樣的責任?

幸福像花兒一10307427


在法律上中間人沒有相應的責任,中間人沒有簽訂合同,也不是代理也未從中獲取利息,僅僅起到一個介紹作用,至於兩人是否達成合意建立合同關係,合同怎麼履行,合同違約怎麼主張權利,是合同雙方的約定。


鄭州閆律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24條的規定:“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因此,所謂居間,是指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一種制度。居間人是為委託人與第三人進行民事法律行為報告信息機會或提供媒介聯繫的中間人。本案,你當中間人,沒有領取任何報酬,朋友A沒有證據證實你與朋友B串通坑騙他,他無權向你索要貨款。當然,他如果向法院起訴,你應當為他作證,也不枉朋友一場。[靈光一閃]


王吉坤律師


首先說什麼是朋友?所謂朋友指雙方或多方互相認識、瞭解,信譽度高,才稱為朋友,如果連朋友都要提防的人,那他們之間的關係一定不深,在重大問題上仍要保持距離和必要的警惕性。問題中的AB兩人互不認識,但都與你有朋友關係,按說不會發生信譽危機,因為中間有個對雙方都瞭解的你的存在,如果誰企圖行騙,那不是明擺著跳崖--自尋死路。

但是,從你對問題的描述看,好像AB兩人都被騙了,這是把問題沒有描述清楚,原則上如果你在中間以朋友身份做了擔保,那就要負一定責任。如果你僅僅是介紹一下,後邊的事一概不過問,他們雙方誰被騙了自然與你無關,誰騙了誰也都跑不掉。

問題是這個事是個不該發生的事怎麼就發生了,顯然,其中一個的經濟危機嚴重到連朋友都敢騙的地步,膽敢在朋友圈裡行騙的人,明知不可為而為之者真的是個嚴重的社會問題。


理想無限延伸


這個只是介紹不承擔法律責任,但是你一定要積極配合找這個詐騙人,假如你簽了擔保合同,那對不起,你是要承擔受害人損失費的。所以只是介紹沒有事,但是以後一定要記得,沒有十足的把握不要給別人做承諾,沒有你從中介紹人家也不會相信對方,由於你的出現,讓人家受到一定的損失,你也有責任,但是法律上你是不承擔責任的,只是這種事勁量少做,對你個人的名聲不好還得罪人


一生一世29187013


你又沒有擔保,沒有責任


用戶2884820051106


我們不是專業的律師只適用我們簡單的思想去思考這個問題:這個三角關係你是道不明白的。你介紹他們認識,你要跟他講清楚,你們交易我不管,我也不參考,我只是介紹。至於你們之間怎麼交易我不知道。你話有沒有說清楚?如果沒有說清楚,別人也可以認為你們是合夥詐騙。這個事情你最好跟派出所的警官說清楚,要不然麻煩就比較大嘍。


熊貓熊霸天下鎖獸我為王


您好,很榮幸由我來回答您的問題。如您所說的這種情況,依據我國的法律規定,中間人是不承擔法律責任的。因為沒有受益,所以不應該承擔責任。


齊鳳說法律


不知道法律上要承擔啥,但是你這樣挺不負責任的,畢竟是你把引狼入室的給朋友的。所以多少道德上說不過去。


分享到:


相關文章: